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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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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25 公司简称:青松建化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发行总股本1,604,703,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160,470,370.70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水泥制造业,竞争十分激烈,尤其是新疆水泥市场,水泥产能严重过剩,产能利用率低。水泥行业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存在十分密切的关系,直接受到上述两个因素的影响,机遇和挑战并存。

国家发改委把化解产能过剩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作为产能严重过剩的水泥行业“去产能”任务艰巨,国办发[2016]34号文件将推行错峰生产列入水泥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的政策之中,错峰生产成为常态。同时,地方政府对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增强,错峰生产的范围和力度会更大,落后产能加速退出,对水泥行业效益带来积极的影响。

2022年2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其中包括《水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制指南》,要求:到2025年,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熟料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熟料产能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增强。行业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对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且难以在规定时限通过改造升级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的产能,通过市场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动其加快退出。对水泥行业的能效提出了新的要求。

2022年面对超预期的市场需求形势,煤炭等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水泥行业面临了极大的经营压力。水泥行业坚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重点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与市场需求下行的主要矛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整合区域市场,提升产业集中度,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行业能效水平,贯彻实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十四五建材行业碳减排实施方案》。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水泥、建材、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发展,业务范围涵盖水泥、建材、商品混凝土和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整体经营情况

2022年度,受区域政策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36%,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2.42%;公司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59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548.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493.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1.17%。

2、水泥板块方面

报告期内,新疆水泥产能过剩状态持续。受区域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趋缓影响,公司水泥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3.35%;水泥销售价格较为平稳。水泥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2.25%;受原燃料价格上扬影响,公司生产成本增加,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0.94个百分点。

3、化工板块方面

公司控股子公司阿拉尔化工PVC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0.47万吨,受区域政策影响,销量未能达到预期,阿拉尔化工较上年同期减亏20.42%。青松化工于2021年12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22年生产、销售稳步增长,实现销售收入2.8亿元,化工板块较2021年度大幅度减亏。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3-007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9日发出,于2023年3月29日上午10:30在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术建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能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意《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发展状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是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现金分红的规定,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年度报告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贷款额度申请计划》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8.25亿元的三年期内(含三年)的贷款额度(含控股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以上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公司与银行之间的逐笔贷款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办理贷款的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本项决议有效期为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经发生和正在履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双方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市场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规则,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已经为公司服务了5年。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恰当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胡鑫先生为公司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胡鑫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提名胡鑫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78,790,086股增加至1,604,703,707股,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604,703,707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在会议上作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胡鑫先生简历

胡鑫: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1996年10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新疆阿拉尔供排水中心财务主管,库车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新疆阿拉尔市新沪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审计部经理,新疆金胡杨光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阿拉尔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四团总会计师,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现任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3-010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289,317,684.92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1,604,703,7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0,470,370.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62%。

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行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发展状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是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现金分红的规定,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持续向好,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资金状况,《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和长远发展,也符合股东的利益,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和经营状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3-012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宏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茂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杰赛科技、重庆港九、中国船舶、中国出版、金钼股份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拟收费140万元(财务报表审计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5万元),与上期一致。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恰当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且已经为公司服务了5年,熟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管理流程,同意《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已经为公司服务了5年。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恰当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3-008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9日发出,于2023年3月29日上午在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4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4人,其中监事樊森因生病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王同玉主持,董事会秘书姜军凯和证券事务代表熊学华列席了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财务预算草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持续向好,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资金状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和长远发展,也符合股东的利益,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汪芳、樊森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3-009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不再将试运行销售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3-01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公司主营业务不对关联交易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汪芳、樊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2023年的生产计划,公司对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与市场公允交易价格接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3年度日常交易的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及其子公司发生的采购货物金额不超过32,350万元,销售货物不超过1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126,063.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27108111826

经济性质: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406号

成立时间:1996年2月12日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煤炭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热力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管道设计、维修、调试、安装;房屋租赁;蒸汽销售;炉灰、炉渣销售;建筑安装。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02,532.25万元,负债总额361,928.20,净资产140,604.05万元;营业收入144,761.31万元,净利润13,767.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8,835.88万元,超过公司经审计2022年净资产额的5%。

2、阿拉尔市三五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宏本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2MABKY22Y7U

经济性质: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2号楼1-400室

成立时间:2021年7月5日

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阀门和旋塞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灌溉服务;合成材料销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1,605.94万元,负债总额71,101.09万元,净资产20,504.85万元,营业收入7,583.58万元,净利润-3,858.4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小龙

注册资本:9607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00229680462T

企业类型: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8月20日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秋收大道新美小区1号楼

经营范围:农用农药(除剧毒)批发、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农副产品、化肥、日用杂品、农用薄膜、金属材料、农用机械及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润滑油、建筑材料、摩托车、粮棉油加工机械、棉机产品、装饰装璜材料、皮棉、棉花功能促进剂、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滴灌带销售;肥料制造、销售;合成复合肥料、微滴灌肥项目、混配复合肥料制造、销售;仓储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吊车服务;物业服务、房屋租赁;边境小额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6,281.33万元,负债总额93,998.07万元,归母净资产29,406.33万元;营业收入165,484.35万元,净利润6,045.36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市三五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上述三个企业构成关联关系,所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说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市三五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较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是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青松化工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阿拉尔市青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地在阿拉尔市,该区域电力和工业用水的供应方主要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阿拉尔市三五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是该区域农业物资的主要销售企业,公司的子公司新疆青松化工有限公司向其销售尿素为公司快速拓展尿素市场的重要举措。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清洁生产环境的需要,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3-013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3月29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3-014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8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

至2023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和《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登记时间:

2023年4月27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7:00。

3、登记地点:

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 熊学华

电话:0997-2813793

传真:0997-2811675

邮政编码:843005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年4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