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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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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3版)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316室

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修理、技术服务:成套空分设备的备品备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17,135.04万元、净资产4,462.52万元、营业收入17,867.58万元、净利润1,937.50万元。

(3)杭州杭氧压缩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丽娟

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

公司经营范围:制造、维修:气体压缩机及配件,风机及配件,各类通用机械配件,食品机械,泵阀;服务:气体压缩机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设计。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23,214.95万元、净资产8,450.80万元、营业收入14,990.54万元、净利润1,219.09万元。

(4)杭州杭氧铸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立

注册资本:91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

公司经营范围:制造:金属铸件、金属工艺品、金属铸件用设备及工模具;普通货运;服务:城雕设计、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及相关的工程安装、施工,铸造、城雕、环境艺术等相关项目的咨询;仓储服务(除危化品)。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5,312.24万元、净资产2,418.14万元、营业收入5,828.87万元、净利润1,002.86万元。

(5)杭州杭氧钢结构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正伟

注册资本:16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

公司经营范围:维修、改造、安装:C级起重机械;制造:D1、D2级压力容器;改造、安装:机电设备;制造、安装:建筑用钢结构,非标设备;设计:非标设备;维修:机电设备;批发、零售:机电设备备件、材料,建筑五金;服务:为集团公司提供劳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7,600.64万元、净资产3,789.32万元、营业收入6,639.81万元、净利润474.21万元。

(6)杭州杭氧储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以国

注册资本:47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

公司经营范围:服务:货运: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二级);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物代理、仓储理货)。服务:仓储(除化学危险品);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除砂石);加工:木箱。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4,812.00万元、净资产4,063.01万元、营业收入3,674.63万元、净利润346.12万元。

(7)杭州深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柴福莉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三层305、306室

公司经营范围: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成年人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承办会展;零售:书刊、电子出版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146.66万元、净资产139.97万元、营业收入95.91万元、净利润25.27万元。

(8)杭州久诚仁和电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国东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栅庄桥村

公司经营范围:电镀产品加工(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1,218.18万元、净资产852.33万元、营业收入819.31万元、净利润263.86万元。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认定的关联企业及关联自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基本属非标产品,缺乏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因此按照成本加成定价;销售给关联方的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成套设备的完整性。巩固空分设备产品质量,有助于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是实现公司良好发展的举措。

2、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该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定价原则公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经营,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202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上述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定价原则公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经营,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与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在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度的判断,预计金额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在业务实际开展过程中,由于市场发生变化,关联交易金额也发生了变化,因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出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202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通过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伟先生,独立董事雷新途先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葛前进先生,保荐代表人王一鸣女士。参会人员可能会因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意见、提升交流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6:3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前述两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的原因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完成登记,授予股份于2022年12月2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983,471,777股增加至984,537,77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83,471,777元增加至人民币984,537,777元。

2、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25日进入转股期,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3年3月15日的转股情况,公司总股本由984,537,777股增加至984,542,6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84,537,777元增加至人民币984,542,6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加全面推进企业法治建设等相关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此次《公司章程》修订新增第十五条关于推进企业法治建设相关内容,章程后续涉及的条款及序号依次顺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 1,009,969,928.8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0,996,992.88元,本年度实现剩余可分配利润为908,972,935.92元,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923,720,421.28元,扣除已付普通股股利590,095,066.20元,2022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42,598,291.00元。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可能发生变动,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最终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公司综合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目前主体业务所处的发展阶段而提出的,让全体股东充分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彰显公司持续回报广大投资者的决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监事会意见

经仔细审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兼顾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从经营实际出发,兼顾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而制定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相关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辞职

及选举新一任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情况说明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毛绍融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毛绍融先生因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毛绍融先生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毛绍融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绍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5,427股,毛绍融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毛绍融先生辞职的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毛绍融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战略规划、改革发展、技术创新及规范治理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毛绍融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选举董事长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郑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郑伟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郑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关于郑伟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的情况说明

由于郑伟先生任职调整,特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郑伟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副董事长职务后,郑伟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简历

郑伟,男,1983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学士。2005年7月起曾在浙江省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省衢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浙江省衢州市委办公室、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任职;2019年6月起曾担任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并兼任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州国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郑伟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20,000股;郑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查,郑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相关规定,将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其他流动资产、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2022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本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5,147.14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87.60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52.92万元。

(二)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报告期末对其他流动资产进行检查,前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本期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冲回其他流动资产减值损失1,091.76万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5,071.62万元,主要是对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减少19,567.52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相关法规和准则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财务信息更加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5号公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再融资类第2号一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0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37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13,7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868,600.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12,713.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2022年5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61,774.60元(不含税)以及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1,000,000.0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23,969,625.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1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气体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于2022年6月1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营运资金得到有效充实,降低了公司的财务风险,改善了资产结构,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进而有利于促进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但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25,000Nm3/h+35,000Nm3/h空分项目于2022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本年度实际运行时间较短,无法测算实现的效益

[注2]广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空分供气首期建设项目和济源杭氧国泰气体有限公司40,000Nm3/h(氧)空分设备建设项目由于截止2022年末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无法测算和比较项目效益

[注3]公司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营运资金得到有效充实,降低了公司的财务风险,改善了资产结构,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进而有利于促进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但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2023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提案中提案3一13均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提案11、提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一一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将对提案5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18日一2023年4月20日的8:30一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一85869388

传真:0571一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高春凤、严萱超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0

2、投票简称:杭氧投票

3、提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年月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情况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宝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宝珍女士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宝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胡宝珍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补选新的监事任职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监事就任前,胡宝珍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相关职责。

胡宝珍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胡宝珍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及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补选一名股东代表监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董吉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董吉琴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新任监事的任期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简历

董吉琴,女,1984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2007年8月-2008年7月担任浙江海洋学院萧山分院财务科科员,2008年7月-2012年9月担任杭州市萧山区对外贸经济合作局外资管理科、外贸科科员,2012年9月-2019年10月担任杭州市萧山区商务局财务审计科副科长、科长,2019年10月-2023年2月担任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局级)纪委委员、职工监事、风控法务部部长,2023年2月至今担任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正局级)纪委委员、职工监事、风控法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董吉琴女士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一一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吉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董吉琴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