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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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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1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0,988,205.5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1,568,701.90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29,673,500.20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1,779,55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分配红利355,910,600元,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行权等事项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具体调整并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0,988,205.5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29,673,500.20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55,910,6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半导体芯片成品制造和测试子行业属资本密集型行业,且技术更新换代较快,市场具有一定的周期性,需要相对充足的资金来应对未来发展中的挑战或机遇,保障公司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集成电路制造和技术服务提供商,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芯片成品制造一站式服务,当前正处于扩张成长阶段,需要较大的资本支出及持续的研发投入:近年来公司重点发展系统级(SiP)、晶圆级和2.5D/3D等先进封装技术,需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同时,加速从消费电子向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汽车电子、5G通信、高性能计算、存储等高附加值市场的战略布局,继续加大先进封装工艺及产品的研发投入,打造企业发展新动能。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生产线技改扩能、高附加值产品战略布局及新产品研发投资等,以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及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中期发展战略,兼顾了行业特性、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给予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16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林桂凤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22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进门财经

● 会议召开方式:电话会议和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4日(星期二)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IR@jcetglobal.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定于2023年4月6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电话会议和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6日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电话会议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会议召开地点:进门财经

(1)网络参会方式:

本次会议为报名参会模式,请提前扫码报名。

a.电脑端参会/预约参会:https://s.comein.cn/AN6U4

b.手机端参会/预约参会:登陆进门财经 APP/“进门财经平台”小程序,搜索“600584”进入“长电科技(600584)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会/预约参会:

(2)电话参会方式(参会人密码:679320)

+86-4001888938(中国)

+852-30183474(中国香港)

+886-277031747(中国台湾)

+1-2025524791(美国)

+86-01053827720(全球)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首席执行长(CEO)郑力先生,独立董事石瑛女士,财务高级副总裁徐阳先生,董事会秘书吴宏鲲先生等相关人员。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0-86856061

邮箱:IR@jcetglobal.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进门财经APP/进门财经小程序,搜索“600584”进入“长电科技(600584)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公告编号:临2023-019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亿元)。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集成电路行业、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顾沈为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客户涉及集成电路行业、高科技、消费零售业和制造业等诸多行业。顾沈为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2)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汝洁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客户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制造业等行业。徐汝洁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3)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燕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 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杨晓燕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2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38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5万元),公司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2023年审计费用拟不超过人民币38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45万元),最终审计费用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服务的执业人员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具有良好的执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1、安永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服务的执业人员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具有良好的执业素养和执业能力。

2、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安永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17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长电微电子(江阴)有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长电韩国)、STATS CHIPPAC PTE. LTD.(SCL)、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SCK)、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等。

2、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及其他业务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51亿元,无其他对外担保。

3、反担保情况: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2023年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拟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保函担保、抵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经营性租赁担保等;子公司被担保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应付帐款保函、海关税费保函、应收帐款保理、国内证开证及议付、国际证开证及押汇等。具体额度如下:

1、对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2、对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3、对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对长电科技(滁州)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5、对长电微电子(江阴)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6、对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7、对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长电韩国)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8、对STATS CHIPPAC PTE. LTD.(SCL)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9、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SCK)担保不超过人民币7亿;

10、对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

二、担保对象简介

1、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股99.094%,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持股0.906%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9,767万美元,主营半导体芯片凸块及封装测试产品。

2022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378,944.7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74,478.15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8,195.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756.63万元。

2、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2,500万美元,主营集成电路研究、设计;BGA、PGA、CSP、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2022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483,759.0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0,635.86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31,601.3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7,328.59万元。

3、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主营投资管理,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等。

2022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124,464.4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7,264.07万元。

4、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000万元,主营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

2022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174,626.0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8,833.53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1,338.1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560.79万元。

5、长电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主营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

2022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129,523.1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6,161.35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7,354.7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256.84万元。

6、长电微电子(江阴)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美元,主营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及销售;集成电路制造及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

2022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84,620.5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6,949.30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59.2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98.42万元。

7、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4,800万美元,主营进出口贸易。

2022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248,120.9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6,917.82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378.9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64.61万元。

8、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长电韩国)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在韩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营高端封装测试产品,主要进行高阶SiP产品封装测试。

2022年末,总资产94,119.92万美元,净资产41,965.24万美元,2022年营业收入184,884.59万美元,净利润6,168.09万美元。

9、STATS CHIPPAC PTE. LTD.

STATS CHIPPAC PTE. LTD.为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主营半导体封装设计、凸焊、针测、封装、测试和布线解决方案提供商。

2022年末,总资产为230,055.12万美元,净资产为124,639.5万美元,2022年营业收入194,558.04万美元,净利润27,287.67万美元。

10、STATS CHIPPAC KOREA,LIMITED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半导体封装设计、凸焊、针测、封装、测试和布线解决方案提供商。

2022年末,总资产为85,283.60万美元;净资产为54,758.56万美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84,440.08万美元,净利润为5,146.73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审批额度内已签署的协议外,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23年度公司将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视资金需求予以安排。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现有担保均为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均是支持各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公司对该等公司的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51亿元,无其他对外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15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高永岗先生主持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本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及保理、各类票据业务、保函、国内证开证及议付、国际证开证及押汇、委托贷款及金融衍生产品等。

在股东大会批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签署上述范围内的银行借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协议、远期信用证、金融衍生产品协议、与贷款相关的资产抵押或股权质押合同等相关文件。

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在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单位申请办理的业务均为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2023年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保函担保、抵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经营性租赁担保等;子公司被担保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应付帐款保函、海关税费保函、应收帐款保理、国内证开证及议付、国际证开证及押汇等。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各子公司的申请,在上述时间及额度内视各子公司资金情况及业务需求予以安排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担保方式、期限、金额、担保协议条款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总额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子公司之间调配使用担保额度。

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外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开展与生产运营收支直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等业务,种类限于远期结售汇、公允价值套期保值、利率掉期工具(IRS)-中长期贷款利率互换等。前述套期保值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开展,交易总额度不超过7.8亿美元,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交易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779,55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分配红利355,910,600元,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行权等事项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具体调整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及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年审计费用不超过385万元人民币(含45万内部控制审计费)。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与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郑力先生回避表决。

(2)与江阴新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预计情况及2022年度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罗宏伟先生回避表决。

(3)与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回避表决。

(4)与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预计情况及2022年度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彭进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上海临港新片区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聚焦车载领域,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和客户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拟与上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指定投资主体上海新芯产业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在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成立合资公司,建立汽车芯片成品制造封测生产基地。合资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其中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3.14亿元,占注册资本的78.5%;上海新芯产业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出资人民币0.86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会议决定在江阴市长山路78号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2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电科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向23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176,678,44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93.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65,994,447.8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4月15日全部到账,经安永华明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121126_B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8,784.6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74,426.20万元(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00,000.00万元、现金管理160,000.00万元以及利息收入等)。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江阴”)三家银行之下属机构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以存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510900010010207、393000686013000142609和92030078801200000617,并与以上三家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管理制度》,募投项目实施单位之一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宿迁”)在浦发江阴下属机构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为:92030078801800000622),亦由公司与长电宿迁、浦发江阴及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各方均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期末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募投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27,428.33万元人民币,其中“年产36亿颗高密度集成电路及系统级封装模块项目”使用募集资金8,944.47万元人民币, “年产10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8,483.87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8,784.64万元人民币,其中“偿还银行贷款及短期融资券”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599.44万元人民币,该项目已实施完成,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年产36亿颗高密度集成电路及系统级封装模块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235.33万元人民币;“年产10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949.87万元人民币,两个募投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半导体市场周期性调整及需求结构性下滑等因素,前述两个募投项目市场需求波动较大,从审慎角度出发,公司放缓产能扩充进度,项目建设可能延期完成。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9,973.4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安永华明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121126_B04号”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也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4月20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也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补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6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已进行现金管理但未到期的总额均不超过16亿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现金管理余额为160,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完成“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事项,募集资金净额为359,471.64万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末,本次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0,614.01万元(含利息收入等)。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等)139.24万元已于2022年3月按规补充流动资金,为本项目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按规注销。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在各募投项目上,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电科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长电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认为,长电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2年度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注2:项目建设可能延期完成。

注3: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

注4:偿还银行贷款及短期融资券调整后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扣除发行费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相应调减造成的。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20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与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预计情况,关联董事郑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与江阴新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预计情况及2022年度执行情况,关联董事罗宏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与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预计情况,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与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预计情况及2022年度执行情况,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彭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石瑛、李建新、Tieer Gu(顾铁)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顺利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时,进行了分项表决,关联董事均按要求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80万元。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绍兴”)成立于2019年11月25日,注册地为浙江省,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和系统集成产品的生产制造、测试和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和系统集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关联自然人郑力先生在长电绍兴担任董事长,吴宏鲲先生担任董事,长电绍兴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2、盛合晶微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合晶微”)成立于2014年11月25日,注册地为江苏省,注册资本83,000万美元,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线宽28纳米及以下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制造,0.11微米及以下模拟、数模集成电路制造,MEMS和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及BGA、PGA、CSP、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过去12个月,关联自然人周子学先生在盛合晶微担任董事长,郑力先生担任董事,自2022年7月起,盛合晶微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3、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国际上海”)成立于2000年12月21日,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244,000万美元,经营范围: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针测及测试,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光掩膜制造、测试封装,销售自产产品。关联自然人高永岗先生在中芯国际上海担任执行董事,中芯国际上海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4、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国际北京”)成立于2002年7月25日,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100,000万美元,经营范围: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制造、针测及测试、光掩膜制造;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测试封装;销售自产产品。关联自然人高永岗先生在中芯国际北京担任执行董事,中芯国际北京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5、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宁波”)成立于2016年10月14日,注册地为浙江省,注册资本人民币442,869.5651万元,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集成电路相关产品、光掩膜的开发、设计、测试、技术服务、销售及制造;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过去12个月,关联自然人高永岗先生在中芯宁波担任董事长,自2023年10月起,中芯宁波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6、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南方”)成立于2016年12月1日,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650,000万美元,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针测及测试,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光掩膜制造、测试封装,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上述相关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关联自然人高永岗先生在中芯南方担任董事长,王永先生担任董事,中芯南方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7、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北方北京”)成立于2013年7月12日,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480,000万美元,经营范围: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制造(含线宽28纳米及以下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制造)、针测及测试、光掩膜制造、测试封装;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关联自然人高永岗先生在中芯北方北京担任董事长,彭进先生担任董事,中芯北方北京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8、江阴新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基电子”)成立于2001年3月14日,注册地为江苏省,注册资本人民币2,250.88968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过去12个月,关联自然人罗宏伟先生、吴宏鲲先生在新基电子担任董事,自2023年2月起,新基电子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盛合晶微、中芯宁波、长电绍兴、中芯国际北京、中芯国际上海、中芯北方北京、新基电子之间的关联采购和销售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协商确定。

2、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城东科林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环境”)与盛合晶微签署的《污水处理费用结算协议》,科林环境为其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按照污水排放量占比计算折旧、电费、水费等费用,及按比例确定的管理费,确定污水处理费用,费用价格均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协商确定。

3、盛合晶微租赁本公司位于江阴市城东厂区的部分厂房、配套通用设备及集体宿舍,双方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4、长电绍兴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房屋、设备,租金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是积极、有益的。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