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冶骥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骥晨企管”)《关于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因骥晨企管解散清算,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620,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8%,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骥晨企管的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骥晨企管已于近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骥晨企管非交易过户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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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骥晨企管执行事务合伙人魏一骥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求精投资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何文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骥飞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魏新娟女士之子,因此本次非交易过户事宜办理完毕,魏一骥先生将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比由58.50%上升至62.24%。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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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相关承诺及说明
(一)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取得公司股份的全体合伙人承诺,将继续履行骥晨企管在《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于2023年1月5日签署的《间接股东关于持股事项承诺函》中相关承诺。
(二)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重要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