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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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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
进展公告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3-015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2022年5月4日起12个月。公司2022年5月5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详情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本次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10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成交的最高价为10.4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7.6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6,002,360.30元(不含佣金、其他费用等),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3-011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艾力枫社国际广场E座221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宇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现场会议并做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张宇迎先生、董事张军先生、董事熊亮先生、董事史玉江先生、董事王曦女士、独立董事王树良先生、独立董事张维先生、独立董事周延女士出席会议;董事张瑾女士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赵海池先生、职工监事栗沁华先生出席会议;张亚东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总裁史玉江先生、常务副总裁王曦女士、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炎锋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因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一至议案三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需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薛玉婷律师、徐明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3-012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协商推举张宇迎先生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董事长的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则的规定确定。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经董事长张宇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拟由以下董事组成: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议案四:关于任命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提名栗沁华先生为审计部负责人,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五:关于任命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名王雅琪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栗沁华先生:1988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加入新奥集团,曾任新奥集团示险部审计经理。现任全资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示险与法务部审计经理、本公司职工监事、审计部负责人。

王雅琪女士:1991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士学位,中共党员。2015年加入新奥集团,2017年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雅琪女士已于 2017年2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八十二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且考试合格,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3-013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长、总裁的提名,公司聘任以下人员担任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

1、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史玉江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聘任张炎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资本市场融资运作等工作,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2、根据总裁提名,聘任王曦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张炎锋先生、朱素雅女士、王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聘任张炎锋为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整体财务规划与管理工作,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则的规定确定。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史玉江先生:1973年出生,汉族,伯明翰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国际业务总监、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600803)副总裁、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新奥新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裁兼首席客户认知与产品发展官,在战略规划、企业运营、资本运作、成本优化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

王曦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北京大学EMBA。2000年加入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新奥集团督委会监察室主任、风险管理部主任、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子公司总经理、新奥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新奥集团首席财务总监、新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

张炎锋先生:1983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至2018年8月历任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副总经理、财务部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及总经理。2018年加入新智认知,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朱素雅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2007年加入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曾任全资子公司新智数据技术、商务、销售管理及运营部门负责人,项目管理办公室PMO执行总监,市场支持中心与投资审计部副总经理,共享服务中心总经理,审计部副主任,内控与审计赋能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首席法务与合规官。

王东先生: 1982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MBA在读。曾任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总监、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和制造行业总经理、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总监;在能源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双碳等领域有丰富的专家经验,期间牵头完成多个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十四五信息规划的落地实践。2022年5月加入新智认知,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3-014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张亚东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参与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协商推举张亚东先生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主席的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确定。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