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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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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1版)

6、太极集团重庆市永川区中药材有限公司

7、海南太极海洋药业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3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实际持股比例为100%,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基于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可有效支持其日常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存在的风险较小。我们已提醒公司,加强对外担保管理,切实按照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规定,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和化解现存的担保风险,并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规范担保行为,加强信息公开披露,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69,158.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23.63%,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3-18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2023年日常生产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投资等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3年度资金预算,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108.574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票据、融资租赁、信用证等融资业务。具体明细如下: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各金融机构之间的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办理具体事宜。公司及下属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有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3-19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专项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6号)核准,公司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29,996,744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6,749,987.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50,232.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2,399,755.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16日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8-2号)。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见下表:

【注1】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余额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汇入金额,扣除股权登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2】 本期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扣除的股权登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439.8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使用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关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8-77号)。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自查,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置换前期募投资金时,由于对项目内容、使用范围及相关管理办法掌握不到位,按照募投项目总投资计划进行了置换及使用,涉及资金金额共计24,238,266.13元。2018年12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应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归还入募集资金账户,归还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8,260,733.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1-53)。

2022年2月24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10月19日,公司分别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 2022-08、2022-32、2022-50)。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2-53)。

2023年1月9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 2023-01)。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一一“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之“桐君阁药厂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新增桐君阁药厂重庆茶园厂区为实施地点之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9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

3、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暨延期完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暨延期完成的议案》。

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涪陵制药厂及涪陵药厂龙桥厂区为新增实施地点;终止桐君阁药厂茶园厂区膜分离项目实施;同时根据公司建设实际使用需求,对原膜分离项目中“工艺设备”进行调整。

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增加涪陵制药厂为实施主体,并新增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大竹林厂区为实施地点之一;同时公司对科创中心项目科研子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由原来三个科研中心调整为四个科研中心,并对科研设备和科研项目按照实际使用及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000.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太极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1-12月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3-20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1)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2)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6号)核准,公司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29,996,744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6,749,987.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50,232.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2,399,755.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16日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8-2号)。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结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膜分离项目)”和“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科创中心项目)”的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2019年12月24日和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加了膜分离项目和科创中心项目的实施单位涪陵制药厂和实施地点。因招投标等原因影响,上述项目施工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拟对上述项目的投入进度进行调整,将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进度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专项说明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调整,仅涉及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的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3-21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价值,拓宽利润来源,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诚药业)拟以拥有的绵阳市涪城区西山北路35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作价,与重庆太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建设公司)现金出资共同投资组建绵阳天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绵阳天诚物流公司)。绵阳天诚物流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四川天诚药业占70%;太极建设公司占30%。

2、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有限)为公司控股股东,太极建设公司与公司均为太极有限控股子公司,同受太极有限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价值,拓宽利润来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四川天诚药业拟以拥有的绵阳市涪城区西山北路35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作价,与太极建设公司现金出资共同投资组绵阳天诚物流公司。绵阳天诚物流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四川天诚药业占70%;太极建设公司占30%。四川天诚药业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作价2,318.30万元出资,太极建设公司以现金993.56万元出资,实际出资额超过注册资本金部分计入绵阳天诚物流公司资本公积。

(二)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关联董事李阳春先生、俞敏先生、程学仁先生、杨秉华先生、王刊先生、赵东吉先生、孟庆鑫先生在表决时就该事项进行了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本项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故本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各方基本情况

1、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重庆太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绵阳天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

2、公司注册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西山北路35号

3、经营范围: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

4、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绵阳天诚物流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四川天诚药业出资1400万元,占比70%;太极建设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比30%。四川天诚药业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作价2,318.30万元出资,太极建设公司以现金993.56万元出资,实际出资额超过注册资本金部分计入绵阳天诚物流公司资本公积。

5、绵阳天诚物流公司成立后,按《公司法》的规定运行,设执行董事1名,由四川天诚药业推荐人员担任;设监事1名,由太极建设公司推荐人员担任。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评估情况

四川天诚药业拥有的绵阳市涪城区西山北路35号土地及建筑物情况如下:(1)土地面积46,953.88㎡(约70.43亩),使用权类型:出让,为仓储用地,剩余土地使用年限10年。(2)房屋及建筑物共25项,证载面积11,656.1㎡。上述资产账面原值为2,419.63万元,账面净值为544.5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为619.88万元,账面净值为26.14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1,799.75万元,账面净值为518.45万元。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四川天诚药业位于绵阳市涪城区西山北路35号土地及建筑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22)第 299 号),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四川天诚药业西山北路35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账面值为544.59万元,评估值为2,318.30万元,评估增值1,773.71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评估增值原因

1、房屋建筑物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619.88万元,账面净值26.14万元,评估原值1,289.90万元,评估净值393.19万元,评估增值367.05万元。增值原因系天诚药业房屋修建时间较早,构建成本较低,本次评估按照现时条件下重置价格对其进行评估,由 于近年来房屋修建材料及人工成本的上涨导致评估增值。

2、土地使用权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1,799.75万元,账面净值518.45万元,评估值1,925.11万元,评估增值1,406.66万元。增值原因系天诚药业于2002年取得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较低,近年来四川省绵阳市土地市场价格上涨,造成土地使用权实际价值的上升,从而形成评估增值。

(三)交易作价的确定及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价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作价原则商定,以评估价为基准。经交易对方协商,四川天诚药业出资1400万元,占比70%;太极建设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比30%。四川天诚药业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作价2,318.30万元出资,太极建设公司以现金993.56万元出资,实际出资额超过注册资本金部分计入绵阳天诚物流公司资本公积。

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太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价值,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绵阳天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新组建的公司暂定名称为绵阳天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房屋租赁、设备租赁。

(二)绵阳天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设定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1,400万元(持股比例70%),乙方出资600万元(持股比例30%)。

(三)甲方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西山北路35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经评估作价2,318.30万元出资、乙方以现金993.56万元出资,实际出资额超过注册资本金部分计入绵阳天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双方出资额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缴付。

(四)绵阳天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成立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运行。公司设执行董事1名,由甲方推荐人员担任;设监事1名,由乙方推荐人员任担任。

(五)甲、乙双方应依据本协议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章程起草工作,涉及运作中的有关细节,章程将加以明确规定。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对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成立的绵阳天诚物流公司,有利于公司在绵阳地区中长期战略及经营发展规划实施,同时有利于提高资产价值和拓宽利润来源,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为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关联董事李阳春先生、程学仁先生、俞敏先生、杨秉华先生、王刊先生、赵东吉先生、孟庆鑫先生在表决时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事前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四川天诚药业拟以拥有的绵阳市涪城区西山北路35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作价与太极建设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绵阳天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价值,拓宽利润来源,对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无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交易价格符合公允、合理的市场原则,本项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对外投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做出的决策,前期可能存在一定市场运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积极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组建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确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的最大化。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投资协议书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3-22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吴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吴宪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附:吴宪先生简历

吴宪,男, 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山西财经学院商业计划统计专业本科,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历任哈尔滨制药厂综合计划处处长,哈药集团规划发展部部长,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副厂长,哈药集团生物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中药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中药协会法定代表人、常务副会长。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3-23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年末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6,366.50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根据公司历史销售业绩和未来整体销售规划,同时结合存货库龄、效期、是否滞销及盘点情况,公司对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32.84万元。

2、考虑一致性评价研发产品的市场前景、投入资源和同类产品的过评情况等因素,公司暂停了部分一致性评价研发项目,本次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3,045.30万元。

3、根据工艺优化、技术创新和产能升级等情况,公司对无利用和修复价值、闲置且无使用计划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8.49万元。

4、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坏账准备209.8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影响6,366.50万元。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审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3-24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公司120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0日

至2023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0. 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太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希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太极药用动植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到公司证券与投资者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太极集团证券与投资部。

邮编:401123

联系人:林巧 何婧雯

联系电话:023-89886129 传真:023-89887399

邮箱:tjzq@taiji.com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太极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司编号:2023-25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5日(星期三)至4月11日(星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tjzq@taij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 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 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俞敏先生

财务总监:刘尊义先生

董事会秘书:蒋茜女士

独立董事:何洪涛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发生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5日(星期三)至4月1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tjzq@taij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电话:023-89886129

电子邮箱:tjzq@taij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 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