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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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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关联董事郝志刚,Gérard Deman,葛友根和伍京皖回避表决。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控制公司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于2022年11月13日修订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公司修订了《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关联董事郝志刚,Gérard Deman,葛友根和伍京皖回避表决。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提交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关联董事郝志刚,Gérard Deman,葛友根和伍京皖回避表决。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关联董事Jean-Marc Dublanc和王浩回避表决。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关联董事丁远,Caroline Grégoire Sainte-Marie和臧恒昌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3-008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苏”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2022年修订)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营业收入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类产品销售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在宏观市场环境格局振荡的情况下(特别是地缘政治冲突及欧洲能源危机等因素的影响),安迪苏2022年全年营业收入(人民币145.3亿元,同比增长13%)取得双位数的增长,盈利水平保持相对稳定(毛利率为28%),主要归功于:

● 对全线产品尤其是蛋氨酸和特种产品开展积极主动的价格管理

● 南京液体蛋氨酸工厂二期项目(BANC2)顺利投产进一步优化蛋氨酸的全球生产布局

● 特种产品业务持续增长,尤其是2022年下半年实现加速增长

● 采取主动快速的应对方案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成本大幅增长的负面影响:

● 欧洲工厂根据市场需求做出实时调整,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优化生产成本

● 实施严格的成本控制计划,部分抵消了原材料、能源和运输成本大幅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

功能性产品

蛋氨酸业务市场需求在下半年出现疲软态势,全年销售仍然实现增长,主要得益于产品价格上涨以及中国和中东/非洲地区实现双位数的销量增长。

2022年9月中旬,新增18万吨产能的南京液体蛋氨酸工厂二期项目(BANC2)成功投产,之后产能爬坡顺利。这将帮助安迪苏进一步增强其成本竞争优势,巩固其作为全球最大液体蛋氨酸生产商的市场领导地位。安迪苏将进一步优化其生产和供应网络,充分利用其产能扩充和成本下降的竞争优势来更好地服务客户。同时,南京工厂也在积极推进重点可持续发展项目(废水处理和热能循环)来进一步提高产量,减少能耗和废物排放。

欧洲生产运营也已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调整和优化,暂时关闭了其中一条固体蛋氨酸生产线并减少液体蛋氨酸的产量以降低生产成本。

2022年四季度欧洲能源价格较峰值降低25%,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

关于维生素业务,维生素A市场需求缩减,销售价格持续承压。安迪苏决定暂时调整维生素A产量,改善营运资金水平。

特种产品

2022年,特种产品业务销售取得可持续增长5%,毛利率稳定在47%的水平,主要归功于:

● 所有动物品类产品销售均取得稳定增长;

● 积极主动的价格管理;

● 持续开展的产品组合优化。

特种产品所提供的高附加值备受客户认可,促使特种产品业务销售保持增长,尤其是以下产品线为销售增长做出突出贡献:

● 反刍动物产品销售增长强劲,尤其是四季度更是创下单季销售记录,主要归功于全球所有主要市场的销售增长,以及新产品斯特敏ML和RumenSmart渗透率的持续提升;

● 营养促健康业务(喜利硒、安泰来)、消化性能产品(罗酶宝)和霉菌毒素类产品的销售增长拉动单胃动物产品业务销售表现优异;

● 水产品业务在全球各市场持续增长,其中水产消化产品线(特别是Aqualyso)销售获得大幅增长,受益于FRAmelco并购。

欧洲特种产品产能扩充及优化项目持续推进,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获批,生产流程设计已经验证通过,土地平整工作已经完成,工程和主要设备的供应合同也已签署。

Nor-Feed收购交易完成,安迪苏得以进军发展迅速潜力巨大的天然植物萃取饲料添加剂领域。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定价策略及价格变动情况

安迪苏的定价策略在全球、区域及国家三个层面上实施。全球定价策略由全球业务总监制定,而各区域业务经理的职责就是根据该区域具体市场情况及区域内各国的竞争环境调整并应用全球定价策略。

通过对于价格策略的适时评估和调整可以有效保障安迪苏与关键客户以最合适的价格签订合同,从而抓住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机遇。安迪苏各项业务中很大一部分的合同是按季度定价的。

历史上蛋氨酸的价格波动一般受外因如自然灾害或动物疾病爆发以及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

行业内部竞争行为、扩张产能消息的公布以及新竞争者的加入等因素也会影响供需平衡。

维生素的定价环境主要受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维生素A与维生素E产品主要应用领域是动物饲料。然而,维生素E也会受到人类食品、药品及化妆品市场波动的影响。

安迪苏产品的定价基本与市场价格情况一致,各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可能的情况下,安迪苏的定价中也会包含一定的溢价,以反映安迪苏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的价值。

2.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其它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无。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3-007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

●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 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未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总额未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31日,公司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0,389.51万元,贷款余额为26,000.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郝志刚、Gérard Deman、葛友根和伍京皖回避表决),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合作期间,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本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本协议生效后,将取代双方于2022年5月10日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原协议”),原协议终止并不再履行。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中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的子公司。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中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的子公司。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3层

4、公司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3层

5、法定代表人:李福利

6、注册资本:600,000.00 万元

7、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8、股权结构: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2.00%;中化资本有限公司持股28.00%。

10、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财务公司单体财务报表列报的资产总额为577.6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02.92 亿元,2022 年度实现利息收入135,089.79万元,手续费收入2,317.11万元,利润总额48,890.33万元,净利润45,196.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其中,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为人民币【贰拾亿】元整, 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贰拾亿】元整。

(一) 协议签署的原则

协议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通过业务合作达成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协议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

(二)协议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本公司及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本公司及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总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贰拾亿】元整。

2、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及成员企业指令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免费为本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信贷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及成员企业经营和发展需要,为本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本公司及成员企业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财务公司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本公司及成员企业需求;财务公司承诺向本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并不高于本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贰拾亿】元整。

4、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将按本公司及成员企业的指示及要求,向本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5、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须经订约双方签章,且满足下述条件后生效: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乙方满足有关合规性要求。

(2)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3)本协议签署后,如本协议内容因任何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除而需变更,或因证券监管机关以书面方式要求甲方对本协议做出调整而需变更的,双方应当按照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对应变更,以符合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关主管机关的要求。

6、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7、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8、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项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 年3 月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Gérard Deman、郝志刚、葛友根和伍京皖回避表决)。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协议主要条款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已对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事项拟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处置预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金融服务成本;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协议主要条款客观、公允。公司已对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事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处置预案,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3-005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1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迪苏”或“公司”)2022年度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46,679,835元,安迪苏母公司层面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9,781,066元。

为了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业绩成果,同时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1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总额为人民币404,967,092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4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基于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考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存在。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上接2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