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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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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5、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3-019)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自有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须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3-02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7、 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新增业务板块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3-02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新增业务板块基于公司新增业务,即公司成为上海数讯控股股东,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会计估计新增业务板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 通过了《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3-022)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须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9、 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3-023)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债券发行切实可行。

该议案须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3-022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63450 债券简称:20大众01

188742 21大众01

188985 21 大众 02

115078 23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针对本事项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年

4、保险费用:人民币55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继续采购、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并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是为了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20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63450 债券简称:20大众01

188742 21大众01

188985 21大众02

115078 23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修订后的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新准则主要变更内容为: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修订后的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新准则主要变更内容为: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19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63450 债券简称: 20大众01

188742 21大众01

188985 21大众02

115078 23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2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金额

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2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现金管理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自有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七、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有关内容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16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63450 债券简称: 20大众01

188742 21大众01

188985 21大众02

115078 23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和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8月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323号),该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公司于2022年1月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MTN15号),该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注册有效期内,最近一期2023年03月16日发行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122天,将于2023年7月17日到期。2022年04月26日发行2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为三年,将于2025年4月28日到期。此前公司从未发生任何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拟2023年度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如下:

一、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和期限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主要条款:

融资金额:存续期内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不超过上年度末净资产的40%(含40%)。

发行期限: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的二年内,公司将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范围内分次发行。

发行利率:将参考发行时与发行期限相当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

发行价格:当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发行或按面值贴现发行。

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归还银行借款、补充营运资金、更新车辆和归还存量债券,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减轻公司经营负担。

本次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如获得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授权总经理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全部事宜,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上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备案、发行等事项。

上述决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以上事项,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15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63450 债券简称:20大众01

188742 21大众01

188985 21大众02

115078 23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

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范围:本次所列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52,209.3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57%

● 本次计划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度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为下列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1、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8,000万元;

2、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30,000万元;

3、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20,000万元;

4、上海闵行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万元;

5、大众交通(香港)有限公司担保额度50,000万元;

6、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0万元;

7、杭州大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担保额度2,000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

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二)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2023年度,预计为前述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1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5亿元。

担保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

以上额度调剂可以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具体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总额度内由经营层根据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机动分配。

上述议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或对外担保合同履约期限届满之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继缘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幢103室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出租,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应用软件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汽车配件、五金交电、非机动车配件、建筑材料、钢材、装潢材料销售,非机动车修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动车驾驶服务,道路旅客运输。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96,587万元,负债总额为45,498万元,净资产为51,089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为6,746万元。

(二)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1102室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79,194万元,负债总额为33,060万元,净资产为46,133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为2,944万元。

(三)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033号105室、106室、108室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43,972万元,负债总额为8,018万元,净资产为35,954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为2,739万元。

(四)上海闵行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573号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2,924万元,负债总额为10,793万元,净资产为22,131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为1,320万元。

(五)大众交通(香港)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美金200万元

负责人:杨国平

注册地址:香港九龍柯士甸道西1號環球貿易廣場82樓8204B室

经营范围: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停车场、现代物流、交通运输及相关管理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53,113万元,负债总额为65,088万元,净资产为-11,975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为-68万元。

(六)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8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静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南路1128号8幢258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展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123,796万元,负债总额为43,612万元,净资产为80,184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为242万元。

(七)杭州大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78.204%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继缘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642号

经营范围:服务:汽车租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4,563万元,负债总额为1,258万元,净资产为3,305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为25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除已披露的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担保外,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新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对 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度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全部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上述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根据各被担保公司以往的经营情况以及本年度经营预算,均能保持经营的可持续性,对到期债务具有偿债能力。因此,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均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未发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因担保事项而引发的纠纷。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44,106.44万元,期末担保余额为52,209.3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57%。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14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63450 债券简称:20大众01

188742 21大众01

188985 21大众02

115078 23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23年度对外捐赠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23年度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实施包括善建基金、慈善公益、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关爱助学、基础建设、帮扶特殊群体等在内的各类对外捐赠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年度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以及捐赠款项支付审批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

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13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63450 债券简称: 20大众01

188742 21大众01

188985 21大众02

115078 23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元(含税),B股按当时牌价折成美元发放。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4,097,302.2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6,098,297.22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4,685,780,380.48元,合计未分配利润为4,469,682,083.2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64,122,86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923,685.92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稳定和高质量发展,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我们对本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21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63450 债券简称:20大众01

188742 21大众01

188985 21大众02

115078 23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新增业务板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计估计新增业务板块基于公司新增业务,本次新增业务板块相关会计估计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一、概述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2年7月分别与上海鹰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股权比例合计43.72%。加之公司原持有股权,变更后公司持有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数讯”)59.40%的股权,成为上海数讯控股股东,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上海数讯主营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主要从事数据中心(IDC)及其他IT增值服务。上海数讯属于新合并入公司的子公司,且其主营业务与公司原有的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和旅游饮食服务业不同,为匹配该项业务的发展规模及业务特性,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新增大数据产业相关业务应收款项逾期账龄组合的会计估计。

公司本次新增信息技术服务板块业务组合的应收款项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进行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信息技术服务板块相关业务应收款项逾期账龄组合的会计估计是由于合并范围增加导致,上海数讯从2022年8月1日并入公司合并范围,故本次新增业务板块相关会计估计从2022年8月1日开始执行。会计估计新增业务板块基于公司新增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新增业务板块相关会计估计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新增业务板块基于公司新增业务,即公司成为上海数讯控股股东,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会计估计新增业务板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新增业务板块的决策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新增业务板块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新增业务板块基于公司新增业务,即公司成为上海数讯控股股东,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会计估计新增业务板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新增业务板块事项。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 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23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63450 债券简称: 20大众01

188742 21大众01

188985 21大众02

115078 23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本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现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及票面金额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含人民币30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本次债券具体期限和品种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视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监管部门申报,在获准发行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七)担保安排

本次债券是否涉及担保安排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另行授权人士确定。

(八)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

募集资金用于前述用途的金额、比例等具体使用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确定。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九)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承销方式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决议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债券发行的最终方案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担保措施、债券利率、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信用评级、偿债保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以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聘请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各类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审计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评级服务机构等;

3、实施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债券申报、发行、上市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签署、修改、报送、执行与本次发行债券有关的协议、申报文件、反馈文件、信息披露公告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4、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文件的约定,具体办理本次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还本付息等事宜;

5、如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对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改、调整或根据情况酌情决定本次发行延期实施或是否继续开展;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4项授权有效期为本次债券发行的存续期内外,其余事项有效期为24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

(十二)决议有效期

关于发行本次债券的相关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本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截至2022年9月30日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情况

2、最近三年一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19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9年增加合并单位情况

2019年减少合并单位情况

(2)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0年增加合并单位情况

2020年减少合并单位情况

(3)2021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1年增加合并单位情况

2021年减少合并单位情况

(4)2022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2年9月末增加合并单位情况

2022年截至9月末没有减少合并的范围。

(二)本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下转207版)

(上接2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