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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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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9版)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华糖食品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给其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价格波动的影响。

我们认为,华糖食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2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23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其中包括广州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化工”)、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Yue Xiu Textiles Co., Ltd)(以下简称“越秀纺织”)、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公司”)、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印刷厂”),联营企业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宁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4,522.59万元;2022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2022年预计金额。

本公司在征得超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认可后,于2023年3月29日将《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鉴于公司董事黄兆斌在轻工集团任职,公司董事钟炼军在百花公司任职董事,上述两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以上表格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2023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表格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小虎南二路9号;

法定代表人:FRANKI ANTHONY DASS;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795542988B

主营业务:生产及销售表面活性剂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奇宁公司2023年2月末总资产11,434.68万元,净资产-6,054.20万元;2023年1-2月营业收入为122.28万元,净利润是-205.5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奇宁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奇宁公司49%的股份,公司原副总经理陈文先生过去12个月内系奇宁公司担任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及相关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奇宁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奇宁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多年来与公司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履约能力。

(二)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路江夏村元下底路188号自编8号;

法定代表人:李志;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604101

主营业务:印刷和包装材料销售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人民印刷厂2023年2月末的总资产为18,008.12万元,净资产为12,197.34万元。2023年1-2月营业收入为3,474.44万元、净利润为16.6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人民印刷厂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轻工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人民印刷厂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人民印刷厂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多年来与公司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履约能力。

(三)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560号(南楼)911室;

法定代表人:李泽洪;

注册资本:3,592.566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522933T

主营业务:香精香料销售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百花公司2023年2月末的总资产为28,501万元,净资产为19,114万元。2023年1-2月营业收入为2,926万元、净利润为14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百花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轻工集团控制,且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钟炼军在百花公司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百花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百花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多年来与公司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履约能力。

(四)广州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北路691号之一1501房;

法定代表人:林学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1910C

主营业务:原材料、商品批发销售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广州化工2023年2月末的总资产为53717万元,净资产为10994万元,2023年1-2月营业收入为27329万元,净利润为56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化工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轻工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广州化工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化工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多年来与公司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履约能力。

(五)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Yue Xiu Textiles Co., Ltd)

1.基本情况:

住所: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50万港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纺织品、化工品、个护产品等进出口贸易。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越秀纺织2023年2月末的总资产为31,980万元, 净资产为8,702万元,2023年1-2月营业收入为28,346万元, 净利润为13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越秀纺织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广州化工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越秀纺织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多年来与公司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履约能力。

(六)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7号;

法定代表人:曾郴湘;

注册资本:199,049.3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45956816K

主营业务:商业服务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轻工集团2023年2月末的总资产为1,031,880.2万元,净资产为872,731.26万元,2023年1-2月营业收入为1,152.56万元、净利润为862.8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轻工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轻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轻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轻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多年来与公司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将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与奇宁公司的关联交易:

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浪奇”)及子公司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拟向奇宁公司采购磺酸等原料,向其销售RHS-1200、硫磺、液碱等原料,接受其提供的加工、灌桶、洗桶服务,并向奇宁公司提供动力服务,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1,682.98万元。

2、与人民印刷厂的关联交易:

南沙浪奇、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糖食品”)及孙公司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氏食品”)拟向人民印刷厂采购包装材料,向人民印刷厂销售广氏水等产品,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443.72万元人民币。

3、与百花公司的关联交易:

南沙浪奇、华糖食品、广氏食品拟向百花公司采购各类香精原料,广氏食品拟向百花公司销售广氏水等产品,南沙浪奇拟向百花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及生产经营所需自来水、电以及蒸汽,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895.46万元人民币。

4、与广州化工的关联交易:

南沙浪奇和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广州化工销售洗衣粉等产品,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4,425.4万元人民币。

5、与越秀纺织的关联交易:

南沙浪奇拟向越秀纺织销售表面活性剂等产品,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6,223.15万元人民币。

6、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关联交易:

子公司拟向轻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包装材料,并向其销售产品,拟接受其提供的租赁和技术服务,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851.88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上述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和谢岷先生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本公司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和谢岷先生认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事情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