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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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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58 公司简称:东方证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上交所)http://www.hkexnews.hk(香港联交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本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执行董事程峰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授权董事长金文忠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未有董事、监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以2022年末总股本8,496,645,292.00股为基数,向2022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74,496,793.80元,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2.3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提供证券、期货、资产管理、投行、投资咨询及证券研究等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的综合类证券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自营投资、资产管理、证券研究等优势业务的业内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以下五大类业务:

● 投资管理

公司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计划、券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完整的资产管理业务产品线。

● 公司通过持股35.412%且作为第一大股东的联营企业汇添富基金为客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本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 经纪及证券金融

公司开展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并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场外交易及托管等服务。

● 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主要是通过营业部接受客户的委托或按照客户指示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基金及债券。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东证期货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为客户提供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服务。

● 公司通过东证期货旗下全资子公司东证润和开展风险管理业务,通过期货、现货两个市场的仓单服务、基差贸易、场外期权帮助企业管理经营价格风险。

● 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主要是投资者向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

● 公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将其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给公司,从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 公司为客户提供OTC金融产品,同时提供转让及做市报价等服务。

● 公司托管业务主要包括为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等各类资管机构提供资产托管和基金服务等。

● 证券销售及交易

公司的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以自有资金开展,包括权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固定收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创新投资及证券研究服务。

● 公司从事专业的权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和固定收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投资及交易品种包括各类股票、基金、债券、衍生品等,同时积极布局FICC业务。

●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灵活运用衍生品工具和量化交易策略,以期获取低风险的绝对收益。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创投从事另类投资业务,投资产品包括股权投资、特殊资产投资、量化投资等。

● 公司向机构客户提供研究服务,客户通过公司进行基金分仓,并根据公司提供的研究服务质量确定向公司租用专用单元交易席位以及分配的交易量。

● 投资银行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及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和投资银行业务总部(筹)进行。

● 公司提供股票承销与保荐服务,包括首次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和配股等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与保荐服务。

● 公司提供债券承销服务,包括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金融债等承销服务。

● 公司提供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及企业改制等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

● 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

公司的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总部资金业务及境外业务等。

● 总部资金业务主要包括总部融资业务和流动性储备管理。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金控开展国际化业务,业务经营地位于香港。东方金控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东证国际及各持牌公司经营由香港证监会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的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证金融资业务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第三节 重要事项

2022年,海内外经济发展面临多重挑战,宏观层面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加。其中,俄乌冲突对投资者风险偏好带来冲击,叠加需求复苏等因素,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升,通胀率大幅提高;美联储带动多国央行持续加息,全球金融市场承压。我国经济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在此背景下,我国始终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国经济展现出强大韧性和巨大潜力。报告期内,我国GDP突破人民币120万亿元,同比增长3.0%。资本市场面临诸多不确定性,A股市场震荡下行,其中,上证综指下跌15.13%,深证成指下跌25.85%,创业板指下跌29.37%;交投活跃度随之下降,2022沪深股票日均成交额人民币9,251.81亿元,同比下降12.58%;同时,债券市场收益率窄幅震荡,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上行6bp至2.84%附近,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下行9bp至2.99%附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680.6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7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773.8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0.68%;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7.29亿元,同比减少23.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30.11亿元,同比减少43.95%。

面对各种境内外压力,公司上下团结一心,保持战略定力,沉着应对,踔厉奋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经营发展平稳运行,总体风险可控。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发展势头强劲进步明显,债券承销总规模为人民币3,363.48亿元,行业排名提升至第七,股权品牌项目获市场高度认可。财富管理业务方面,转型持续推进,积极应对市场波动,持续打造金融产品代销业务核心竞争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权益类产品保有规模人民币480.2亿元。公司基金投顾业务服务模式逐步成熟,客户服务体验良好,规模增速明显,业务规模约人民币149亿元。此外,公司首批获得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资格。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方面,投资规模稳步增长,持仓结构继续优化,净收入创历史新高,银行间市场交割量(不含做市)同比增长37%,交易所交易量同比增长22%,利率互换交易同比增长43%。公司在科创板做市业务方面取得突破,首批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方面,东证资管一直专注于主动管理,坚持市场化理念和机制,不断巩固在主动权益和固定收益方面的核心竞争力,长期投资业绩保持行业前列。汇添富基金各项业务取得全面发展:巩固夯实主动投资管理能力,完善多策略、多资产的产品体系,正式推出“指能添富”指数品牌;汇添富基金中长期投资业绩稳健,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东证期货业务发展迅猛,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报告期内,东证期货成交量近14亿手,排名全国第一。截至2022年末,东证期货客户权益超过1,000亿元,排名全国第三,新增机构客户同比增长32%。

公司克服市场下跌的挑战,顺利完成公司A+H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127亿元,同时,公司完成1亿欧元玉兰债及3亿美元债发行工作,有效增强了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面对市场大幅波动所带来的影响,强化合规风控管理,加强压力测试、风险提示和资产监测,持续深化子公司垂直管控、强化对前台业务的风险管理,推进数字化预警闭环管理体系和风险限额管理体系建设。公司全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各项风控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公司加强公司领导班子、高管团队人员配置,优化结构和分工;加快中层干部引进提拔,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做好干部任免管理。公司大力推进金融科技能力建设,全面推动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创新技术中台建设,公司东方雨燕极速交易系统OST技术实现纳秒级穿透时延,东证期货完成繁微智能投研平台3.0大版本迭代,在科技赋能方面为客户提供市场最前沿的技术服务。公司持续深化党建和文化建设,深入学习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召开庆祝建党101周年表彰会和公司党建企业文化工作大会,探索党建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员工建言平台上线。公司获评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A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金文忠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3-00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东方证券大厦15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程峰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长金文忠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文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2022年末总股本8,496,645,292股为基数,向2022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74,496,793.80元,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2.33%。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自营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各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400%,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在以上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投资规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在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待偿还余额合计不超过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母公司)的200%(含当前已发行待偿还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前提下,就公司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进行授权,并同意董事会在本议案所规定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待偿还余额合计不超过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母公司)的185%规模范围内的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A股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1,567,000,176.00元,均在2022年度投入使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057,009,399.48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56,791,417.54元)。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作出的结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作出的结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分项回避表决情况如下:

(一)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宋雪枫先生、俞雪纯先生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出具了一致认可并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核并批准以下事项: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直接和间接持股的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及子公司向直接和间接持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控”)向其直接和间接持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非融资类担保,担保总额不得超过17亿美元,担保金额按照担保协议约定金额或风险监控指标限额计算。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东方金控有权董事全权办理上述融资类/非融资类担保所涉及的全部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并在公司及子公司/东方金控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函或出具担保文件时及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预计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2023年度财务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11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同意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23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及审阅服务,聘期一年。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9万元,半年度审阅费用93万元;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建议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出具了一致认可并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五、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上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

本次会议涉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dfzq.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股)、《公司2022年度业绩公告》(H股)、《2022东方证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A股)、《2022东方证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H股)、《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等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东方证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东方证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涉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及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一致认可并同意董事会就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关联董事应分项回避表决),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分项回避表决。

二、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在过往为公司服务中能够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务,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担任公司2023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认可并同意董事会就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靳庆鲁、吴弘、冯兴东、罗新宇、陈汉

2023年3月30日

附件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和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公司基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确定的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事项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期间内公司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相关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作出的结论。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作出的结论。

4、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1)公司2023年度及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期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业务发展所产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5、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事项

公司对授权期限内可能涉及的对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情况进行预计,所预计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因公司经营计划及降低融资成本、增强香港子公司的对外经营能力等需要,上述预计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6、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决策科学,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担任公司2023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总额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方案》等规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等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议案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

8、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的事项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现状、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能够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相关内容。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查验,就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情况出具如下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控”)对东方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与非融资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总额合计140.52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8.16%。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新增对下属子公司融资类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95亿元。以上担保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拓宽海外融资渠道,增强香港子公司的对外经营能力而进行的。

除此之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

我们确认,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靳庆鲁、吴弘、冯兴东、罗新宇、陈汉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3-00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东方证券大厦1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出席监事8名(其中,夏立军监事因公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阮斐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杜卫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吴俊豪先生回避表决。

(二)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股);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2年业绩公告(H股)。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等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3-00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并对《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事项的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先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管理科学、决策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及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一致认可并同意董事会就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关联董事应分项回避表决),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分项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及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期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业务发展所产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开展相关交易,交易公允且未给公司带来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2023年度及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包括预计与关联方开展的证券和金融服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其他服务,具体如下:

1、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与其他关联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3、与关联自然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接受公司提供的证券和金融服务、与公司开展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向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1、申能集团及其相关企业

申能集团成立于1996年11月18日,由上海市国资委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黄迪南,持有公司26.63%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的相关企业包括:申能集团的一致行动人、申能集团的联系人(申能集团的联系人主要包括申能集团的附属公司(持有的50%受控公司)、申能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持有的30%受控公司或该30%受控公司旗下任何附属公司。)、申能集团及上述企业的重要上下游企业。

2、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他关联法人包括:

(1)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的自然人;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等。

(2)其他关联法人

除申能集团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在表决中实行分项回避。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3-00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及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新增融资类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控”)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非融资类担保总额不得超过17亿美元。

● 本次审议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方式募集资金,为降低融资成本,可能涉及公司或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类担保。同时,为增强香港子公司的对外经营能力,公司全资子东方金控拟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非融资类担保。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以下事项:(下转2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