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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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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版)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565,094.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434,905.67元。

该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3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5915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9,992,103.3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人民币181,669,811.79元,2022年度使用人民币138,322,291.56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780,522.6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7,780,522.62元,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20,000,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9,690,066.3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8,082,559.66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之和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的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2,044,886.85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3,582,574.40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3,582,574.40元,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70,000,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93,434,905.67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192,555.58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之和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的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做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2月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14,655.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12,249.3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0788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431,560.32元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1,796,415.0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923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情况如下: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9,690,066.31元低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99,863,100.00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华锐精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锐精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

附件2: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5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0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孝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7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1日

至2023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8、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

邮政编码:412000

联系电话:0731-22881838

传 真:0731-22881838

联 系 人:段艳兰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