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3-005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280400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LCD、OLED液晶显示模组、光学摄像头模组及半导体先进封测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其中液晶显示模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手机类、平板及笔记本电脑类、智能穿戴类及专业显示类;光学摄像头模组主要产品包括手机摄像头、平板及笔记本电脑摄像头、智能产品类(智能手表、视讯通话等)摄像头、感知类(扫地机器人等)摄像头、识别类(智能门锁、人脸识别等)摄像头,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NOTEBOOK、车载、无人机、智能家居等领域;
液晶显示模组主要应用场景如下:
■
光学摄像头模组主要应用场景如下: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综合考虑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短期经营情况,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能技改扩建等发展需求,公司需留存充足的资金以保障生产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就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确认意见及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签订工作合同及决定有关报酬事宜。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的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万锋(董事长、总经理)、钟小平(副董事长)、隆晓燕(董事、副总经理)、梁甫华(董事、副总经理)回避表决。
11.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独立董事卢绍锋、向锐、任达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万锋(董事长、总经理)、隆晓燕(副总经理、董事)、梁甫华(董事、副总经理)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全文详见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弃权:0 票;反对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8,32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8,040,025股变更为327,551,705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28,040,025元变更为327,551,705元。同时,因公司发展规划导致公司住所发生变化,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公司住所、注册资本等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万锋先生、钟小平先生、隆晓燕女士、李玉元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万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万锋先生回避表决。
2、提名钟小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钟小平先生回避表决。
3、提名隆晓燕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隆晓燕女士回避表决。
4、提名李玉元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上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任达先生、向锐先生、卢绍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任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任达先生回避表决。
2、提名向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向锐先生回避表决。
3、提名卢绍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绍锋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上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4月21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3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4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3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一期2号楼15层夹层会议室十三。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
1、公司独立董事向锐先生、任达先生、卢绍锋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分别作出2022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上述议案9、13、14、15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10、11、14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该类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 登记时间:2023年4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一期2号楼16层证券部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一期2号楼14层,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8109,邮箱:zqswdb@txdkj.com(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岑、宫兰芳
电话:0755-33687792 邮箱:zqswdb@txdkj.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一期2号楼14层前台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45”;投票简称为“TX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6.00,等额选举,应选人数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7.00,等额选举,应选人数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18.00,等额选举,应选人数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使用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3年4月21日下午14:30召开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这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长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定期报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运行正常。公司监事会在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综合考虑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短期经营情况,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能技改扩建等发展需求,公司需留存充足的资金以保障生产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制定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同兴达芯片封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2023年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4月7日届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会同意提名姜勇、余君燕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详细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姜勇先生、余君燕女士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应按照规定进行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已对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依据、数量及价格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9.22元/股回购注销1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8,320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6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1,526,33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01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19,999,999.36元,扣除发行费用21,786,679.75元,募集资金净额798,213,319.61元。
截止2020年10月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7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99,690,304.9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45,956,609.48元;于2020年10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3,733,695.4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4,153,644.29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0月20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1月9日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表格中账户:浦发银行深圳福永支行(79280078801900001281)、中信银行深圳福强支行(811030103700553458)、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741974201871)系募投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监管账户。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止2020年10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595.6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8260号《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向全资子赣州同兴达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变更为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向赣州同兴达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上述募投资金实施方式变更发表同意意见。
除上述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变更的情形情况及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截至2021年10月29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剩余104,500,000.00元尚未按时归还,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819,999,999.36元的12.7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归还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资金146,200,000.00元,剩余83,800,000.00元(占募集资金总额10.22%)已陆续至2022年4月2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公司存在超过十二月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5条的规定。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延期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30,000,000.00元的部分剩余资金104,500,000.00元,延期归还期限自原到期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陆续至2022年4月2日之前全部归还完毕。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对本次延期归还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下转2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