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3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坚群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利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肖宁、王淳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