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3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9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全年工作量确定其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平审[2023]0099-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9号)核准,公司向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57.42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947.4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26.7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20.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8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4月29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086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4月28日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20320567271000079)已于2022年7月26日销户。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付于武先生、晏成先生和汪家常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84,957,541.58元和信用减值损失496,552,882.1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减少781,510,423.73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依托吉利集团的银行、租赁等金融资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积极拓展融资渠道,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公司流动性紧张情况下,吉利集团将提供必要性支持。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2023年度开展的信用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为了积极开拓市场,促进产品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公司积极运用金融工具,采用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方式销售公司产品。公司目前已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该客户须信誉良好,且经公司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确认。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万元。其中,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

公司将在上述业务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回购担保合同,具体发生的回购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回购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2023年度开展的信用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3-01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9号)核准,公司向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57.42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947.4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26.7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20.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8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4月29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086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4月28日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20320567271000079)已于2022年7月26日销户。

注:上表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余额58,647.40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58,520.64万元的差异126.76万元系其他发行费用影响。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设立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2021年5月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8,520.64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等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3-020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

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5,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1,160,000.00万元,其中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万元,对子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3月29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徽融”)、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华菱汽车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夏宏。

5、经营范围:重型汽车、汽车底盘的研发生产、销售。重型汽车发动机的研发、生产、销售(此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客车的研发、生产、销售。

6、财务状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华菱汽车的资产总额528,109.28万元,负债总额350,663.9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0,845.4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7,881.84万元,资产净额177,445.3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1,496.68万元,净利润-25,989.4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上海徽融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上中路462号520室。

3、注册资本:人民币36,6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杨志刚。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财务状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海徽融的资产总额77,025.86万元,负债总额37,578.2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3.3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5,555.85万元,资产净额39,447.5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57.78万元,净利润-234.3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81.15%的股权,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投资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间接持有其7.10%的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88.25%的股权。

(三)星马专汽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西路799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薛永昌。

5、经营范围:专用汽车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汽车的研发;专用汽车的销售(不含品牌汽车);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6、财务状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星马专汽的资产总额89,953.84万元,负债总额72,080.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770.3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1,673.82万元,资产净额17,873.8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567.37万元,净利润-6,784.4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芜湖福马

1、被担保人名称: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鞍山路6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汪大高。

5、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空气压缩机、汽车取力器、钢结构制品、汽车及工程机械零部件;润滑油销售;道路普通货运。

6、财务状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芜湖福马的资产总额17,804.38万元,负债总额8,042.4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9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580.07万元,资产净额9,761.9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56.29万元,净利润-3,461.7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华菱汽车、上海徽融、星马专汽、芜湖福马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皆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担保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拱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2、公司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122,537.50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7,599.90万元。

(2)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3)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5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明细表

注:上表中综合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子公司结合上一年情况作出的预计,实际授信额度以各授信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3-02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

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1,160,000.00万元,其中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万元,对子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3月29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徽融”)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

公司为上海徽融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明细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上中路462号520室。

3、注册资本:人民币36,6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杨志刚。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海徽融的资产总额77,025.86万元,负债总额37,578.2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3.3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5,555.85万元,资产净额39,447.5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57.78万元,净利润-234.33万元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81.15%的股权,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投资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间接持有其7.10%的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88.25%的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上海徽融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海徽融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能够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担保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2、公司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122,537.50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7,599.90万元。

(2)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3)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5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徽融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3-015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3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上午10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维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551.4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5,637.14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8,776.33万元。

1、董事会提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董事会提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平审[2023]0099号《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4、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行为。

5、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2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4、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天平审[2023]0099-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平审[2023]0099-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9号)核准,公司向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57.42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947.4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26.7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20.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8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4月29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086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4月28日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20320567271000079)已于2022年7月26日销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84,957,541.58元和信用减值损失496,552,882.1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减少781,510,423.73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依托吉利集团的银行、租赁等金融资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积极拓展融资渠道,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公司流动性紧张情况下,吉利集团将提供必要性支持。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2023年度开展的信用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为了积极开拓市场,促进产品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公司积极运用金融工具,采用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方式销售公司产品。公司目前已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该客户须信誉良好,且经公司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确认。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万元。其中,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

公司将在上述业务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回购担保合同,具体发生的回购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回购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