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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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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
份额和F类基金份额暂停代销机构
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
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公告就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0657)和F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0662)的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即自2023年4月3日起单日每个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机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F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若超过2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F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如单日某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机构单笔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F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本基金有权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机构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F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2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有权确认失败。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敬请投资者留意。

2、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F类基金份额限制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A类、B类、C类、D类、E类、F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和A类基金份额、F类基金份额直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F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B、C、D、E类基金份额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银华心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y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如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则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规定的免责条款、第二十一部分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本次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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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3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