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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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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8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621,758,5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各类产品442.21万吨,其中主要产品纯碱154.42万吨,小苏打114.94万吨,尿素160.97万吨,其他产品11.89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09.8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6.60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26.63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61%,每股收益0.73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98.62亿元,所有者权益167.1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5.3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46元。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报告期,公司主要从事天然碱法制纯碱和小苏打、煤制尿素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1.纯碱行业

纯碱成分为碳酸钠(Na2CO3),又俗称苏打和洗涤碱等,纯碱根据用途不同,分为工业纯碱和食品添加剂纯碱,目前国内产能约占世界产能的45%。工业纯碱基于密度的不同,分为轻质纯碱和重质纯碱。纯碱主要应用于玻璃、冶金、造纸、印染、合成洗涤剂、食品医药等行业,其中玻璃工业是纯碱的主要消费部门,每吨玻璃消耗纯碱约0.2吨,占比接近60%。除传统行业需求外,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纯碱产业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光伏、锂电等新能源需求有望接棒平板玻璃,贡献未来纯碱需求的主要增量。

2022年,我国纯碱在产产能3,029万吨,联碱法、氨碱法、天然碱法纯碱产能比重分别为48.1%、46.6%、5.3%。2022年全年纯碱产量2,872万吨,基本与2021年持平。

2023年国内经济有望明显复苏,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最主要的动力,纯碱下游需求有望保持增长,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光伏玻璃、碳酸锂仍将成为纯碱增长最快的下游消费行业。此外日用玻璃行业、餐饮行业、印染行业对纯碱用量均会出现一定增长。

2.尿素行业

2022年,国内尿素供需双增。宏观经济方面,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不畅,国际能源、粮食、化肥等大宗商品供给紧张,价格高位运行。微观供应方面,国内尿素停产企业复产,行业开工率提升,日产居于高位。

据统计,2022年全国尿素产能6,634万吨,产量5,761万吨,同比增长3.6%。需求方面,据测算,尿素表观消费量5,478.7万吨(实物),同比增长8.7%。由于粮食价格上涨和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地,尿素农用消费增长较大。据估算,2022年我国农业领域消费尿素3,500万吨左右,比上年增长约440万吨;非农领域尿素消费约为1,900万吨左右,比上年减少约100万吨。其中作为车用尿素和电力脱硝用尿素的消费量仍保持增长,三聚氰胺、人造板等领域的尿素消费量受家具市场影响下滑显著。2022年,我国出口尿素283.1万吨,同比下降46.4%。

2023年化肥生产、贸易和需求预计将有所恢复。国内原料煤炭、天然气供应形势依然偏紧,价格持续高位,对尿素成本端形成支撑。预计2023年国内尿素市场供需两旺,非农领域需求增长尤为显著。

(以上数据采用相关行业协会对外提供的数据)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老牌纯碱生产企业之一,深耕天然碱行业多年,拥有极具优势的品牌知名度,经过多年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拥有纯碱在产产能180万吨/年,小苏打在产产能110万吨/年,尿素在产产能154万吨/年,纯碱、小苏打及尿素产能均居国内前列。

公司在建的阿拉善天然碱项目规划建设纯碱产能780万吨/年、小苏打产能80万吨/年,一期500万吨/年纯碱、40万吨/年小苏打项目计划于2023年6月投料试车。

(三)公司矿产资源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公司在河南桐柏县拥有安棚和吴城两个天然碱矿区,在内蒙古拥有查干诺尔碱矿和塔木素天然碱矿,其中安棚碱矿拥有探明储量19,308万吨,保有储量13,087万吨;吴城碱矿拥有探明储量3,267万吨,保有储量2,008.93万吨;查干诺尔碱矿累计拥有探明储量1,134万吨,保有储量203.33万吨;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矿保有资源矿石量和可采储量分别为107,836.40万吨和29,690.01万吨;公司持有蒙大矿业34%股权,蒙大矿业纳林河二号矿井煤炭保有资源量和可采储量分别为11.57亿吨和7.11亿吨。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中源化学对安棚碱矿进行扩边勘探,探明储量增加4,306万吨,由于矿石品位发生变化,保有储量增加6,157万吨。依据《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安棚碱矿采矿权(新增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豫昭源评报字【2022】第02013号),采矿权新增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52,301.70万元。新增采矿权出让收益按七期分期缴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4%股权、以现金37.25亿元对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合计对价为58.11亿元。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由36%增加至60%,实现对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控制。

2.控股子公司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等相关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增值税退税申请。报告期内,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收到该笔增值税留抵税额人民币246,233,329.42元。

3.参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

2021年,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蒙大矿业,主张2008年12月25日与蒙大矿业签订的《纳林河矿区二号井田探矿权转让合同》的价格条款无效,以蒙大矿业从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取得探矿权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优质动力煤最低转让价格的规定为由,请求蒙大矿业补交探矿权转让差价款。

2022年1月中旬,蒙大矿业取得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的一审判决,判决蒙大矿业应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差额人民币22.24亿元,案件受理费1,115.00万元。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蒙大矿业已就相关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1月12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2)内民终216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裁定“1.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内06民初300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公司了解案件的情况与进展,并单独公告进行了风险提示。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重审案件于2023年3月30日开庭,本案尚待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其对本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准确估计。

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宋为兔、吴爱国、孙朝晖、梁润彪、丁喜梅、彭丽、隋景祥、韩俊琴、张世潮,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刘宝龙、戴继锋、董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隋景祥、韩俊琴、张世潮、董敏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2023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并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用途变更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变更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为兔、吴爱国、刘宝龙、孙朝晖、梁润彪、丁喜梅、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12人调整为9人,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宋为兔、刘宝龙、孙朝晖、戴继锋、李永忠、纪玉虎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世潮、董敏、李要合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世潮先生、董敏先生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要合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其中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11.审议《关于调整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方案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13.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为兔、吴爱国、刘宝龙、孙朝晖、梁润彪、丁喜梅、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宋为兔,男,197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会计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总经济师,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天津乾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宋为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6726%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总经济师,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宋为兔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宋为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刘宝龙,男,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内蒙古创能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运营中心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内蒙古远兴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宝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其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其妻戴昕持有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5925%的股份,刘宝龙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先生女婿,公司董事吴爱国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妹夫,公司董事戴继锋先生系戴连荣先生侄子,除此之外,刘宝龙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宝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3.孙朝晖,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伊盟化工总公司总裁专职秘书,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内蒙古伊化学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河南桐柏碱矿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河南桐柏碱矿有限公司总经理,鄂尔多斯市伊化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孙朝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454%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除此之外,孙朝晖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朝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4.戴继锋,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质检科长、销售部长,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副经理、经理,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锡林郭勒准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海南融海置业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长,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银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银根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内蒙古银根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戴继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942%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戴继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先生侄子,公司董事刘宝龙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女婿,公司董事吴爱国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妹夫,除此之外,戴继锋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戴继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5.李永忠,男,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碱湖试验站副站长,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李永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3089%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除此之外,李永忠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永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6.纪玉虎,男,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事业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纪玉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持有鄂尔多斯市纳新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份额337.6万元,鄂尔多斯市纳新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441%的股份,纪玉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24691%的股份,除此之外,纪玉虎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纪玉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世潮,男,1964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包头糖厂、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处长职务,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董事长、财务总监,现任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世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世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董敏,男,196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鄂尔多斯集团房地产公司副总裁,现任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副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董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3.李要合,男,195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化工工程师。历任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2019年10月已退休。

截至目前,李要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要合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二)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8、提案1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提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提案12、提案13、提案14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11:30,14:30-17:00。

(四)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五)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杨祥、王养浩

2.联系电话:0477-8139874

3.联系传真:0477-8139833

4.电子邮箱:yxny@berun.cc

5.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6.邮 编:017000

(七)大会会期预期半天,参会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在某个议案组中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该议案组的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某个议案组中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该议案组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权限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为高永峰、吕翔,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监事为高志成。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不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和操作流程。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构成负面影响。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高永峰、高志成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高永峰先生、高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1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10.审议《关于调整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方案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高永峰、高志成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1.高永峰,男,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内蒙古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鄂尔多斯市伊化实业公司运营部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高永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3878%的股份,除此之外,高永峰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永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高志成,男,1980年2月出生,中专学历。历任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内蒙古博源生态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预算主管。

截至目前,高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高志成先生持有鄂尔多斯市纳新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份额31.8万元,鄂尔多斯市纳新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441%的股份,高志成先生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0512%的股份,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监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志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2号)核准,本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610,526,315股新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4.7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决定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1,618,891,84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1,295,113,475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14,005,319股。本次转增股本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调整为不超过1,098,484,848股及不低于2.64元/股。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605,066,656.72元(贰拾陆亿零伍佰零陆万陆仟陆佰伍拾陆圆柒角贰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等发行费用30,254,409.99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2,574,812,246.73元,其中:股本986,767,673.00元,资本公积1,588,044,573.73元。

截至2016年9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0219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2017年度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累计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00元。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8日六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000.00元,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12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5日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7年度使用1,1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度使用4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8年10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8年10月25日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度使用1,257,342,8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度使用1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9年9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357,342,8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9年9月25日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度使用81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度使用1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82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0年9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2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8年7月2日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并将该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874,812,246.73元中的1,131,918,000.00元用途变更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和“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2018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01,848,760.99元,2019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14,188,246.79元,2020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7,606,470.17元,2021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6,563,402.9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30,206,880.85元。“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暂未投入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6月1日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已终止“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11,301,529.1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12月4日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度使用3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1年11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21年12月22日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已终止募投项目资金投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801,918,000.00元及其结存利息用于支付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中向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款项。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及其结存利息819,250,235.79元用于支付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中向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款项。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内,实现存款利息收入1,893,357.49元,银行手续费支出215.00元、其他支出883.6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元,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用于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规范。

2016年9月,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太仓支行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两家专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团队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经公司管理团队决定增加“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2月4日,公司、海通证券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柏县安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并与相关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份上述监管协议均签署完毕。

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0月23日,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结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原募投项目可行性受煤炭等原材料、大宗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上涨,以及尿素市场复苏缓慢、纯碱市场震荡较大等因素影响已产生了很大变化,原募投项目前景存在不确定性。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将募集资金1,874,812,246.73元中的1,131,918,000.00元用途变更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和“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

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已终止“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开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公司未对博源化学乙二醇项目投入任何募集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已终止募投项目资金投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结存利息819,250,235.79元用于支付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中向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款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330,206,880.85元;将已终止“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11,301,529.1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已终止,剩余募集资金及结存利息819,250,235.79元用于支付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中向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款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用途变更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变更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2月31日

(下转3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