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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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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99 公司简称:均胜电子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按照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8,084,624股计算,公司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808,462.4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以来,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周期波动、芯片结构性短缺、俄乌冲突等外部因素影响,全球主要汽车市场的销售和生产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而全球通胀背景下,部分原材料价格、能源价格及运输成本的相对高位则进一步给汽车零部件产业带来较大的成本挑战,但全球汽车市场仍然表现出较强的韧劲,据IHS预测,2022年全球轻型汽车产量预计将达到8,180万辆,较2021年水平增长6.0%,而2022年全球轻型汽车销量将达到7,920万辆左右,较2021年下降1.3%。随着外部不利影响因素逐步缓释,以及在全球汽车行业“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的趋势推动下,汽车行业的需求和生产有望回暖。据IHS预测,2023年全球轻型汽车产量预计将增长4.0%至8500万辆,销量将同比增长5.6%至8360万辆。

中国市场方面,尽管同样受到上述各因素的发展制约,特别是2022年上半年国内汽车生产有所影响,但在国内购置税减半政策等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国内汽车行业持续恢复增长,全年产销量稳中有增,并在结构上继续呈现新能源车型高速增长、国内自主品牌快速发展等特点。根据中汽协,2022年中国市场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2.1%,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383.6万辆和23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2%和9.5%,增幅远高于行业均值。新能源汽车继续高速发展,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渗透率进一步提升。中国品牌乘用车在2022年实现销量1176.6万辆,同比增长22.8%,市场份额达到49.9%,上升5.4个百分点,并且呈现出出口持续扩大、国内走向海外的全球化发展趋势。根据中汽协预测,2023年中国汽车总销量预计将达到2760万辆,同比增长3%。其中,新能源汽车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2023年总销量预计为900万辆。

(一)主要业务

作为全球汽车电子和汽车安全领域的顶级供应商,公司主要聚焦于智能座舱及智能网联、智能驾驶、新能源管理、汽车主被动安全等领域,面向全球整车厂提供智能电动汽车关键技术领域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在汽车行业从传统燃油车向智能电动汽车转型的历史性变革中,公司凭借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与自主研发能力,以先进的创新设计、覆盖全球的研发制造体系、可靠的品质管理以及始终如一的优质服务,持续引领汽车电子和汽车安全行业向“更安全,更智能,更环保”方向发展,是各大知名汽车品牌的长期合作伙伴。目前,公司业务架构分为汽车电子事业部、汽车安全事业部、智能汽车技术研究院和新能源研究院,在亚洲、欧洲和美洲等全球汽车主要出产国设有多个核心研发中心和配套工厂,全球员工逾 4 万人。

公司业务分为汽车电子和汽车安全两大板块,汽车电子业务主要包括智能座舱/网联系统、智能驾驶、新能源管理、软件及服务等,汽车安全业务主要包括安全带、安全气囊、智能方向盘和集成式安全解决方案相关产品。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智能座舱/网联系统、智能驾驶、新能源管理系统和汽车安全系统的研发和制造, 已在上述领域具备完备的研发体系、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丰富的供应链渠道、大规模量产化经验与客户响应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的预研发一般领先行业水平 2-5 年,前瞻性地对接整车厂商的需求,提前介入新产品研发,并针对汽车的发展趋势提前储备新技术;公司事业部均对采购流程、标准、方式等采用了全球标准化制度,关键原材料采用集中采购、总部控制方式。公司与各大原材料供应商形成长期合作关系,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同时保证产品质量具有保证;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主要包括精益生产和拉式生产,公司的生产系统能够快速适应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进行灵活调度;销售模式主要采用订单销售,获得的订单基本都是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针对性研发及竞标获得,公司根据各产品项目的客户订单情况组织生产、实现销售,并落实相关售后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2022年,宏观周期波动、部分车规级芯片短缺和国际政治局势动荡等因素持续影响着全球汽车行业的需求以及供应链的稳定性,作为一家全球化的汽车零部件公司,公司部分业务的生产运营效率仍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加之上半年发生的俄乌冲突、全球通胀及汇率波动等因素导致原材料价格、能源价格与运输费用上涨,亦给公司的成本带来较大挑战,尽管下半年外部不利因素逐步缓释,全球汽车产销逐步恢复,但部分原材料等成本依旧处于相对高位,各类外部困难尚未完全消除。面临上述诸多困难和挑战,公司上下全体围绕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砥砺前行,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取得了业务重拾快速增长、业绩大幅扭亏为盈等多项经营成果,具体如下:

1.新订单规模高速成长,优势产品快速突破

公司新获全生命周期订单合计约763亿元,较去年同期的526亿元大幅增长约45%,其中汽车安全业务新获约481亿元,汽车电子业务新获约282亿元。公司紧抓全球汽车智能电动化发展趋势,在800V高压快充、智能网联等新兴业务领域迎来大规模的订单突破,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细分赛道上的先发优势。此外,公司还重点推进全球主流整车品牌新能源车型、强势国内自主品牌及新势力品牌的订单获取,2022年新订单中新能源汽车平台的金额超460亿元,占比超60%。

2.汽车电子引领,汽车安全恢复,收入规模重拾较快增长

尽管汇率波动对收入带来一定影响,但在公司汽车电子业务保持较快增长以及汽车安全业务稳步恢复的情况下,公司营业收入重拾较快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495亿元,同比增长约10%,其中汽车安全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344亿元,同比增长约6.5%,汽车电子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151亿元,同比增长约19%(剔除汇率影响后同比增长约24%)。

3.盈利能力多维度增强,业绩大幅改善

公司通过积极推进客户沟通补偿,提升自身供应链韧性,提高生产运营效率,降低质量成本等方式,推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约12%,同比提升0.55个百分点。同时,公司还持续推进组织和管理改革,一方面强化团队建设,另一方面持续推进组织人员精简,向着精益化组织目标持续推进,并通过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有效优化了销售、管理、研发等费用,最终实现利润总额约4.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43.7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约3.9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41.5亿元。

(一)汽车电子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在智能座舱域控制器等新产品陆续放量生产以及国内市场的强劲增长情况下,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1亿元,同比增长约19%,若剔除欧元等货币贬值影响,汽车电子系统主营业务收入预计同比增长约24%,其中国内市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40亿元,同比增长约48%。同时,公司采取各项措施积极应对部分芯片短缺、原材料及能源价格上涨等环境情况,实现毛利率约18.5%。与此同时,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在报告期内总计获取新订单约282亿元,其中智能座舱/网联系统获取新订单约189亿元,新能源管理系统获取新订单约93亿元。各项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智能座舱系统:域控制器迭代升级并持续放量,智能座舱交互多模态发展

随着汽车行业智能化的不断推进,公司新一代智能座舱域控制器、集成式中控大屏等多模态智能人机交互产品持续进入客户平台车型的放量量产阶段,特别是在中国市场,整体智能化量产的推进尤其强劲。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座舱系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127亿元,同比增长约20%。同时,公司紧跟汽车智能电动以及中国市场的大发展趋势,及时调整竞争策略,新业务订单持续取得突破,为公司未来收入的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伴随着智能座舱多屏化、互联化和共情化的发展趋势,公司还加紧迭代研发下一代智能座舱域控制器以及智能人机交互系统,打造面向未来人机交互的中间层「HAI 平台」(Human AI Interaction),最新第3代智能座舱域控制器可支持高通等主流座舱芯片,实现多系统环境下的定制化开发,人机交互方式更加多模化和个性化,包括悬浮式振动力反馈的集成式触摸中控大屏、磁触感/多功能旋钮、定制化触感和声音等,支持多屏显示、智能语音交互、出行服务等功能,并通过软件、生态应用及空中下载 OTA 升级,使座舱变得更主动、智能和人性化,即更好看、更好用、更好玩,为终端用户带来共情化多模态交互体验,目前正在为大平台量产项目进行开发;此外,公司还与华为在2021年合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智能座舱的合作范围,新增为华为合作客户的相关车型提供智能座舱产品,华为提供解决方案和软件操作系统平台,公司提供智能座舱软硬件及系统集成,并负责相关产品的生产、测试、交付及后续服务,预计于2023年下半年开始量产;在智能座舱生态方面,双方将共同合作打造基于智慧出行HiCar平台的整体产品解决方案,共同拓展市场,目前搭载合作产品的量产车型已在研发中。

此外,在软件定义汽车以及汽车开发软硬件解耦的趋势下,公司不断加强在汽车软件开发及服务能力方面的建设,依托丰富的工程师资源和开发经验,与领先的全球嵌入式和互联软件产品供应商Elektrobit建立合作,加速软件及云平台服务业务在汽车以及汽车以外行业的布局和拓展,并取得了不错的进展。公司还以Voting Member的身份加入SOAFEE SIG,成为了首批加入该组织的中国企业,支持并参与相关标准制定,表现行业权威组织对公司在软件领域的深厚积淀、技术创新等能力的认可。

2.智能网联系统:保持先发优势,丰富产品形态,业务持续拓展

报告期内,随着国内造车新势力客户5G-V2X订单开始进入放量生产阶段,公司智能网联系统的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目前收入规模已超亿元。与此同时,凭借公司的前瞻研发能力以及在中国市场的先发量产优势,公司智能网联系统的新业务订单实现了快速增长,新获订单客户包括法系、德系的多个全球知名品牌及国内自主品牌,新业务产品线在不断迭代升级系统性能的同时也从5G+C-V2X拓展至了数字智能天线,其中就包括全球首款基于高通最新一代网联芯片的量产项目,新订单预计将会在近1~2年内开始进入量产阶段,未来随着这些在手订单的逐步放量,预计会给公司的智能网联业务带来业绩增长。

在产品及技术创新上,公司持续推进V2X的前瞻技术领域研发以及成本的优化,对产品升级的同时提高其性价比,最新一代的智能网联产品已经能够满足最新的3GPP-R16标准,融合多场景C-V2X车路协同,亚米级高精定位,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智能蓝牙钥匙,OTA升级,大数据服务和安全服务等多种功能,并且能够符合欧洲相关法规行业标准,赋能中国造车企业出海。

3.新能源管理系统:聚焦800V高压低损快充,功率电子产品持续放量,新订单增长迅猛

得益于公司前期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前瞻布局以及订单拓展,报告期内,随着中国、欧洲等地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以及400V/800V等高压快充平台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加速普及应用,公司前期取得的客户订单持续进入量产放量阶段,公司新能源管理系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23亿元,同比增长约11%,剔除汇率影响后同比增长约18%。同时,凭借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及功率电子等领域的多年技术积累和创新以及大规模全球量产经验,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高压快充领域订单增长迅猛,客户涵盖多家国际知名整车品牌和国内自主整车品牌。

在技术创新方面,面对快速增长的新能源市场和充电桩与汽车电压等级不匹配等情况,公司依托国内新能源研究院的研发优势并结合海外市场的优秀经验,持续在800V高压低损快充平台领域进行技术突破,推进研发下一代更适应中国市场的集成式高压平台能量管理技术,包括800V电能转换技术、800V各功率电子高集成技术、800V安全控制技术、功率电子和电池管理系统的集成域控制器,实现能量集中控制等,完成“充-变-储-放”电全能量流控制,助推800V EV的发展,加速提升中国市场渗透率。目前新能源研究院在此领域已获批及在批专利逾25项,软件著作权逾40项,并通过了汽车功能安全ASIL-D认证以及ASPICE 二级认证。此外,公司新能源研究院还与华润微旗下公司、同济大学开展三方合作,推进电池管理定制化芯片和功率芯片的国产化替代,进一步推进解决新能源汽车车规级芯片的供应问题,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事业发展赋能。

4.智能驾驶系统:快速推进前瞻研发,聚焦市场,深耕布局域控制器

公司持续推动AI(人工智能)技术与汽车产业的融合,深度参与智能驾驶的时代趋势,定位智能驾驶领域的 Tier1,开展从 L0 至 L4 级自动驾驶各级别技术研发,围绕智能电动汽车新的电子电气架构(EEA3.0)在智能驾驶业务领域进行深耕布局,并依托公司智能汽车技术研究院在人工智能的技术储备和前瞻研发优势,不断在自动驾驶的前沿领域进行技术创新,加快研发新一代高算力智能驾驶域控制器等产品,目前在此领域已获批及在批专利逾50项,涵盖自动驾驶域控制器结构、路径规划、车辆控制、数据存储等。此外,公司智能驾驶域控制器的产品设计与研发经过全球权威机构之一的TUV NORD审核认证,确认符合IATF 16949汽车行业质量体系标准,标志着经过一年多的布局和努力,公司在此领域的设计开发与批量制造水平已达到行业标准。同时,公司目前也在积极开展ASPICE CL2级评估认证和ISO26262的流程体系认证相关工作,确保产品的设计开发处于行业一流水平。

在具体产品和业务方面,公司核心围绕智能驾驶域控制器等产品的商业化落地,与英伟达、高通、地平线、黑芝麻等各芯片厂商建立合作关系,并和国内外多家整车厂商共同推进基于不同芯片平台的智能驾驶域控制器、驾舱融合域控制器及中央计算单元等项目的研发,部分项目已顺利完成A样的开发和POC(验证测试),为公司后续获取客户量产项目的定点提供坚实的支撑。下一步,公司将积极发挥体系内各业务主体与国内外各整车厂客户的合作优势,加快推进智能驾驶域控制器量产项目订单的获取。智能传感器方面,公司除与激光雷达制造商图达通深度合作,负责其激光雷达产品的生产、测试、交付等多个环节外,还在持续探索其他激光雷达、4D毫米波雷达、摄像头等智能传感器领域的技术生态,提高公司智能驾驶全栈式解决方案的竞争力。

(二)汽车安全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以“业绩改善”为核心扎实推进汽车安全业务的各项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汽车安全系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4亿元,同比增长6.5%,毛利率9.14%,同比提升0.65个百分点,净利润持续改善。

1.多举并措,业绩持续改善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减缓、降低外部因素造成的影响,改善和提升财务及运营指标。在客户端,加强与全球客户的沟通,协商新商业形势下的成本、费用补偿方案,获得了客户的大力支持;在供应链端,持续优化全球供应链体系,提升全球采购团队能力,密切跟踪核心原材料价格趋势,通过跨区域协同、供应商整合及谈判、核心原材料重新开发、核心部件自研开发等手段,积极应对供应链波动挑战及原材料价格高企压力,降低相关采购成本;通过提升运营管理效能、改善质量成本、优化组织结构等手段,降低制造成本;优化人员及管理结构,提升内部管理效率,有效控制了管理费用;在满足新订单投产的研发需求下,合理调配全球研发资源,优化全球研发费用结构等。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欧洲区和亚洲区稳健经营的同时,美洲区业绩大幅提升,汽车安全业务整体业绩持续改善。

2.结构优化,安全新订单强劲增长

我们在新订单拓展时强化了对于项目利润率的前置要求,以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公司的长期发展。在客户策略上,公司一方面稳固并扩大与全球主流整车厂的合作,积极获取其下一代平台型业务,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平台型项目,同时为把握中国市场新能源汽车品牌的高速发展趋势,针对国内头部自主品牌及国内外新势力品牌强化了拓展工作。报告期内,汽车安全业务新获订单约481亿元,较2021年实现了超100%的强劲增长,新获项目利润率逐步改善,从结构上看,新能源车型占比明显提升,关键性及全球性平台项目频频斩获,特别是来自国内订单的金额占比接近40%,增量的整车厂品牌大多为国内头部自主品牌和新势力品牌,也充分展现了我们在中国市场战略的逐步见效。

3.提质增效,加码成本能力建设及组织变革

报告期内,为从中长期提升公司的成本竞争力,我们在全球逐步推进产品成本概念计划,即通过联动全球研发、采购、生产和财务团队,将成本概念贯穿设计、研发至量产的各个阶段,推动跨区域成本对标及研发资源协同,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的能力,并结构化调整高成本国家/地区和优势成本国家/地区间的人力资源配置,以进一步提升成本竞争力。

我们亦积极优化组织架构及管理结构,围绕更高效更扁平的组织目标,强化区域与总部协同,推进“全球四大产品线-四大区域”的矩阵结构组织建设,同时优化人员架构,加大引入优秀管理人才,例如任命业内资深人士担任均胜安全全球CFO,调整部分区域管理层团队,以更好地推进战略目标。

为充分发挥中国区管理及团队的优势,报告期内我们将中国区升级为亚洲区,负责管理中国区以及日本以外的其他亚洲区域,强化中国在全球供应链体系中的管理职能,进一步激活其他区域的管理和生产效能。报告期内,我们向欧洲区、美洲区输送本土管理人才,输出中国智能制造的优秀管理经验,显著改善了部分海外核心工厂的业绩。

4.前瞻研发,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随着电动化和智能化带来的行业技术革新以及各国安全道路法规的不断迭代,公司也持续推进下一代主被动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创新,陆续开发/量产驾驶员监控系统(DMS)、电动安全带(MSB)、方向盘手握感应(SHS)等集成安全解决方案,顶棚式乘员气囊、远端侧气囊等新型安全气囊系统,以及混合式气体发生器(HPI)、高压电池断开装置(PBD)等创新型安全产品,为驾乘者提供全方位的行车保护,并带来更高的产品单价和单车价值。凭借前瞻布局和技术领先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的主动安全产品新订单规模也呈现出翻倍式增长,规模大幅提升,客户涵盖多个头部合资整车厂及国内自主品牌整车厂。

5.研发及产能扩建,聚焦中国市场

伴随着中国区升级为亚洲区,2022年2月我们在中国上海同步启用全球研发中心,将持续整合全球及区域研发资源,打造一体化、平台化的研发及新项目投产落地能力,提升研发效能,更好的满足不同国家客户的需求。

为响应不断增长的中国市场需求甚至亚洲市场需求,计划总投资约20亿元的均胜安全合肥新产业基地第一期项目已经于报告期内动工建设,并计划于2023年投产,该智能制造基地包括研发中心、测试验证实验室、乘用车方向盘以及安全气囊生产中心等,全部完成后预计将实现乘用车方向盘系统400万件/年,安全气囊系统1,000万件/年的产能。此外均胜安全湖州的三期扩建项目已经顺利竣工并投产,火药、气囊用气体发生器关键开发能力建设完成阶段性目标,也建立了国际国内一流的气体发生器实验室,该实验室是目前中国唯一可以完成气体发生器所有相关测试实验的企业实验室,研发与生产资源的深度融合,将助力湖州打造均胜安全全球最大的气体发生器智能制造基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1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至第六节“重要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维持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朱雪松先生、范金洪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预测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额度均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现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情况,公司拟继续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在境内公开发行注册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和注册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提高营运效率,公司依据章程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经营需要,具体办理申请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规模项下的贷款,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和以自有资产担保等有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所有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回避表决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

公司全体董事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因此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当前公司治理新形势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实际要求,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为实施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4月20日(周四)上午9点30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16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兴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事先对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阅,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预测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回避表决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

公司全体监事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因此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17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184,331.03元,2022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44,252,921.08元。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按照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8,084,624股为基数计算,公司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808,462.4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34.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及特点、自身经营模式、当前发展状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

(二)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18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测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预测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后,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共计9名董事,其中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朱雪松先生及范金洪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在此次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略高于预计总金额,产生该差异的主要原因为苏州世迈常青汽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报告期内新增联营企业,公司为了稳定国内汽车安全供应链体系新增关联采购金额约1,491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如下: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金额超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总金额,主要原因为:(1)公司2023年预计同比减少向关联方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销售金额约7,500万元,主要原因为均胜群英相关客户产品订单集中在2022年期间生产,2023年基本进入收尾阶段;(2)公司2023年预计同比减少向关联方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的采购金额约6,579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不同产品涉及的生产线交付周期存在差异;(3)公司2023年预计同比增加向关联方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采购金额约6,800万元,主要为满足部分整车客户订单交付的实际排产需要;(4)苏州世迈常青汽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汽车安全事业部上游核心供应商,为了深化双方战略合作关系,保持相关产品供应链稳定性,公司在2022年第四季度向其出资后成为公司联营企业,因此差异的主要原因为联营关系在前后两个年度内不一致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基本情况

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均胜集团子公司

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均普智能2022年主要财务指标来源为《均普智能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二)其他关联方

1、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均胜群英子公司

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延锋百利得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苏州世迈常青汽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世迈常青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企业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基于交易双方日常生产经营及办公等常规商业行为,具有商业实质,关联方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与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均胜群英(甲方)与均胜电子(乙方)于近日签订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内容与协议目的

1.1本协议所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内容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交易;

1.2产品的种类:汽车功能件配件、饰件、电子类产品、材料、技术开发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等以及房屋租赁交易;

1.3产品的具体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甲乙双方具体协商的结果为准;

1.4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之签署目的系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相关重大原则事宜,故此并不对具体每笔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作出约定。上述具体每笔关联交易应由双方按照商业惯例达成书面一致或签署相关协议,该等一致或协议与本协议共同构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完整协议。

2、关联交易的定价

2.1由于所销售产品没有明确国家指导价,因此,双方同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作为关联交易之定价依据;

2.2双方制定并遵循严格的采购流程

对于一般采购业务,甲方生产部门根据客户或内部需求,从公司设备产能、生产计划、原料成本、交付时限等方面进行评估,在合格供方名录选取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公平的询价、报价、比价的流程,最后确定布点的供应商,并根据采购控制程序实施采购。甲方采购物资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为生产经营的物资,包括原材料、生产及检测设备、模具、工装等;B类物资为零星采购品,包括机物料、工具、模具配件、外加工等;C类为办公用品;D类为交通运输类固定资产。上述关联采购同样是按照前述流程执行的,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依据合理,价格公允。

2.3部分产品按客户指定价格采购

对于汽车主机厂指定的供应商采购业务,客户在指定采购时,配件价格亦由汽车主机厂确定,按照双方谈定的价格实施采购,符合汽车零部件的行业特点。

3、交易结算

双方同意,本协议所述关联交易之具体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予以具体确定。

4、关联交易的数额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原则上双方2023年度以下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

4.1甲方向乙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

4.2甲方向乙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元;

4.3甲方作为承租人向乙方租赁房屋: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元;

5、成立、生效和有效期

5.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甲乙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本协议的日期不一的,以批准较晚的日期为生效日);

5.2双方同意,本协议成立之后双方即开始据此履行。本协议生效前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协议生效时即一并确认,无需另行书面声明;

5.3若甲乙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未批准本协议致使本协议未能生效的,则双方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至本协议确定未能生效之日期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应有甲乙双方本着公允合理的原则协商安排;

5.4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以及各自《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若相关关联交易金额超过“4、关联交易的数额”中的上限,双方有权决策机构须履行额外的审议程序;

5.5本协议期限为甲乙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6、违约责任

6.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以下称“违约方”),另一方(以下称“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之其构成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补救;而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立刻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其他任何法律允许的权利主张的权利;

6.2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不影响任何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与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及苏州世迈常青汽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基于关联各方的日常经营需求,集中在房产出租/承租、接受/提供劳务、采购/出售商品范围内,属于各关联方主营业务范畴,具备商业实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如该种产品有国家价格,即采用国家价格;若无国家价格,产品价格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所供货物的市场供求状况、供货数量及供货价格、质量、服务等情况,以书面协议、合同等方式进行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地经营发展,交易价格将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1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下转3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