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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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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9版)

基于公司、TCL实业在各自领域的行业规模及产业链业态,公司与TCL实业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且为日常经营所必须。

(二)主要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显示面板产品标准化程度高,按月以行业供需关系进行市场化定价。多家第三方机构按月跟踪和披露大尺寸面板的报价和结价,主要战略客户也会密切关注产品价格变动。TCL华星与TCL电子作为面板及整机的主流厂商,2022年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公允。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额度;2022年度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发生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未发生重大信用减值风险;同等交易价格与非关联客户不存在偏差。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公司与TCL实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双方产业上下游日常经营所须且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开展和执行,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与TCL实业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且已持续开展的业务,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回避表决,审议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公司与TCL实业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计并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额度,我们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2022年度审计报告;

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保持与行业头部客户的业务合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持续,预计本公司2023年年度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TCL环鑫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环鑫”)发生的采购、销售、提供劳务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2,215,9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3.73%。

2022年,公司与TCL实业实际发生的采购、销售、提供劳务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49,1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62%。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 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公司董事、高管沈浩平先生、闫晓林先生在TCL环鑫担任董事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TCL环鑫为公司关联法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沈浩平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型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楼

成立时间:2018年9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杜娟

注册资本:322,5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8.6047%,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6512%,惠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3023%,深圳市启赋国隆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5504%,宁波砺达致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2.3411%,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3023%、宁波砺达致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2480%。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TCL实业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1,043.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亿元,资产总额1,037亿元。

2、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少勇;注册资本:12.92亿港元;主营业务:制造TV产品。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6.04亿人民币,负债219.10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2.4%,所有者权益46.94亿元人民币,无法院被执行情况。

3、TCL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3,000万港币;主营业务:买卖影音产品及零件。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4.31亿人民币,负债93.33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8.97%,所有者权益0.97亿元人民币,无法院被执行情况。

TCL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为TCL实业下属子公司。

4、惠州TCL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国光;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新能源相关。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39亿人民币,负债7.62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0.90%,所有者权益0.76亿元人民币,无法院被执行情况。

惠州TCL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TCL实业下属子公司。

5、TCL Operation Polska Sp.zo.o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126,716,500波兰兹罗提;主营业务:制造TV产品。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54亿人民币,负债16.13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1.58%,所有者权益6.40亿元人民币,无法院被执行情况。

TCL Operation Polska Sp.zo.o为TCL实业下属子公司。

6、TCL海外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1美元;主营业务:买卖TV产品及零件。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5.98亿人民币,负债97.63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01.71%,所有者权益-1.65亿元人民币,无法院被执行情况。

TCL海外销售有限公司为TCL实业下属子公司。

7、TCL Electronics Mexico,S De RL de CV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18,405,020墨西哥比索;主营业务:家电产品进口、出口、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2亿人民币,负债4.10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23.76%,所有者权益-0.79亿元人民币,无法院被执行情况。

TCL Electronics Mexico,S De RL de CV为TCL实业下属子公司。

8、广西汇能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建明;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新能源等相关。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85亿人民币,负债13.56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7.9%,所有者权益0.3亿元人民币,无法院被执行情况。

广西汇能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TCL实业下属子公司。

9、王牌通讯(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500万港币;主营业务:通讯设备分销。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8.33亿人民币,负债61.68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0.27%,所有者权益6.65亿元人民币,无法院被执行情况。

王牌通讯(香港)有限公司为TCL实业下属子公司。

10、TCL环鑫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长坡;注册资本:103,1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半导体器件等相关。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26亿人民币,负债1.33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2.97%,所有者权益8.93亿元人民币,无法院被执行情况。

因公司董事、高管任TCL环鑫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董事,故TCL环鑫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11、格创东智(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军;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及应用。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00亿人民币,负债8.93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9%,所有者权益0.07亿元人民币,无法院被执行情况。

格创东智(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为TCL实业下属子公司。

12、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少春;注册资本:2.30亿美元;主营业务:通讯设备制造销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40.62亿人民币,负债73.52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9.0%,所有者权益29.54亿元人民币,无法院被执行情况。

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为TCL实业下属子公司。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 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因公司董事、高管沈浩平先生、闫晓林先生在TCL环鑫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TCL环鑫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会对公司带来较大交易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TCL实业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与TCL实业签订《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二)公司与TCL环鑫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子公司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TCL中环,股票代码:002129)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且持续开展的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并巩固与龙头客户合作关系,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开展。

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与TCL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20.2亿元、与TCL环鑫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0.08亿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出了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函: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开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对关联方基本情况、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内容进行了审阅,公司与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有利于公司发展;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2023年拟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采”)发生非生产性物料采购、差旅服务等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9,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94%;公司2022年与聚采实际发生的非生产性物料采购、差旅服务等交易金额为125,5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48%。

因公司COO王成先生担任聚采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聚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区F1栋203

成立时间:2017年6月27日

法定代表人:谢滔程

注册资本:3000万

经营范围:电动机和传动系统、电气器材、照明器材、测试仪器及户外设备、气动工具、清洁及油漆设备、物料搬运设备,安全生产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金属制品、办公用品、焊接和车间供应设备、泵及管件、采暖、通风设备及空调、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金属制品、家用电器、显示设备、家具、消防设备、制冷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及器材、度量衡器材、摄影器材、建筑及装饰材料、皮革制品、包装材料、纸制品(不含出版物)、印刷机器、纺织服装、像塑制品、卫生用品、化妆品、日用品、礼品、厨房卫生间用品、农产品、文化体育用品、珠宝首饰、音响器材及设备的零售、批发、设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从事广告业务;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家居用品的上门安装及维修;清洁服务;设备的租赁;招投标业务代理;提供招投标业务咨询;鉴证信息咨询;信息技术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信息系统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技术维护,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礼仪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酒店订房,票务代理,代售火车票,汽车租赁,会务咨询服务,会议及会展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展览展示设计,平面设计;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餐饮信息咨询;健康养生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专利代理,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咨询。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食品、成品油、酒类产品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仓储服务;普通货运;建筑工程;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聚采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29.3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2亿元,资产总额14.05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COO王成先生任聚采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项的规定,聚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聚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聚采签订《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2023年与聚采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1月至2月与聚采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552万元。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出了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公司拟与聚采签订 关联交易协议,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对《关于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对关联方基本情况、履约能力、关联交易 内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与聚采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原则 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业务实际经营需要,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发生日常租赁业务。2023年与TCL实业拟发生的生产及办公物业租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2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30%;公司2022年与TCL实业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为14,0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28%。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廖骞先生、赵军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层

成立时间:2018年09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杜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322,5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8.6047%,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6512%,惠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3023%,深圳市启赋国隆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5504%,宁波砺达致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2.3411%,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3023%、宁波砺达致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2480%。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TCL实业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1,043.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亿元,资产总额1,037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TCL实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TCL实业签订《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公告》。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2023年与TCL实业发生的生产及办公物业租赁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互惠互利,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至2月公司与TCL实业累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20.2亿元。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出了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公司与TCL实业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关联租赁协议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我们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对关联方基本情况、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内容进行了审阅,认为:鉴于公司与TCL实业及其子公司的关联租赁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原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降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的额度

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各类优质客户的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公司金融服务业务,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在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前提下,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在2023年继续为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服务范围内的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具体为提供存款、授信(含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以及资金结算与收付、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符合财务公司经营范围的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本交易”)。为更加符合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对TCL实业下属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的金融服务任一日最高余额由以前年度不超过60亿元降低至2023年不超过25亿元。

依据本交易,预计2023年TCL实业下属公司任一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任一日财务公司向TCL实业下属公司提供授信余额合计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存贷款利率范围参考央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等公布的关于存款基准(基础)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及市场化金融机构存贷款水平。同时,预计2023年财务公司向TCL实业下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收取的利息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支付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另提供资金结算与收付、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层

成立时间:2018年09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杜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322,5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8.6047%,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6512%,惠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3023%,深圳市启赋国隆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5504%,宁波砺达致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2.3411%,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3023%、宁波砺达致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2480%。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实业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1,043.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亿元,资产总额1,037亿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公司与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TCL实业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的服务范围内的部分下属子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该等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会对公司带来交易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公司将对关联方的授信做严格风险评估,并设立授信额度。通过严谨的授信

风险评估,确定关联方发生金融服务的最高风险承受能力,确保关联方的用信余

额控制在授信额度内。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协议主要条款

公司拟与TCL实业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内容及金额

1、存款、授信业务:财务公司与TCL实业的部分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存款、 授信(含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业务,就前述业务,预计2023年关联方任一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任一日财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授信余额合计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财司提供金融服务收取的利息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支付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

2、其他金融服务业务:财务公司与TCL实业的部分下属子公司拟开展资金结算与收付、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就前述业务,预计财务公司2023年产生收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三)定价原则及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水平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四)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由财务公司和TCL实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类议案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

(一)对公司影响

财务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积极稳妥拓展对公金融服务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选择TCL实业的部分子公司作为日常交易关联方,一方面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及金融服务对象有限,主要围绕成员单位(监管批准范围内)开展业务,TCL实业部分子公司系财务公司的成员单位;另一方面TCL实业部分子公司属于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相对了解,公司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有利于降低成本、控制风险,增加收入。公司为TCL实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风险防范措施

1、财务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遵照《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要求,其所有经营行为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确保合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

2、财务公司对关联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3、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五、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财务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交易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六、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余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对TCL实业相关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情况如下: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财务公司与TCL实业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 项已事前认可,认为:财务公司与TCL实业部分下属子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合 作,并与TCL实业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是因财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各方合作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具有提供金融服 务的经营资质,财务公司的基本财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该等关联交易系财务公 司经营所必须的,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至2月公司与TCL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20.2亿元。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下属开展保理业务的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公司将上述交易纳入关联交易管理。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游供应商(包括其他获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的企业)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拟与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上述供应商将基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相关权益转让给保理公司并获得资金。基于前述交易模式,保理公司将间接获得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相关权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拟将上述符合条件的交易一并纳入关联交易管理。

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拟申请向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供应商与保理公司间)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40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类保理业务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单笔保理业务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相关方协商一致后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TCL实业及其下属保理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供应商拟与以下关联方企业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层

成立时间:2018年09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杜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322,5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8.6047%,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6512%,惠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3023%,深圳市启赋国隆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5504%,宁波砺达致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2.3411%,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3023%、宁波砺达致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2480%。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实业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1,043.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亿元,资产总额1,037亿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TCL实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保理”)

公司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3211-4房

成立时间:2015年0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肖丽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与商业保理有关的咨询服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含金融、保险、证券、期货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 营);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保理经营情况良好。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57亿元,净利润0.44亿元,期末资产总额28.58亿元。

主要股东情况:TCL融资租赁(珠海)有限公司100%持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TCL融资租赁(珠海)有限公司为TCL实业境内控股子公司,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 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TCL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CL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

公司注册地:香港新界沙田安群街1号京瑞广场2期23楼F室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26日

法定代表人:无

注册资本:美元7300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经营情况良好。2022年实现净利润0.04亿港币,期末资产总额32.27亿港币。

主要股东情况:TCL INDUSTRIES HOLDINGS(H.K.) LIMTIED持股80%,TCL TECHNOLOGY 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20%。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为TCL实业境外控股子公司,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 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简单汇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单汇”)

公司注册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429号首层自编048房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5日

法定代表人:童泽恒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0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简单汇经营情况良好。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88亿元,净利润0.11亿人民币,期末资产总额16.09亿人民币。

主要股东情况:TCL金服控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宁波领卓联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5%。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TCL金服控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为TCL实业境内控股子公司,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简单汇为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简单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以及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对供应商之应付账款。

(二)业务期限:保理融资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类保理业务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三)保理融资额度:保理融资额度(可循环额度)总计折合人民币不超过40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具体以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五)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由公司与相应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利率及手续费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直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公司资产。

供应商基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向TCL实业等公司开展保理融资业务,是基于供应商自身需求及独立决策,严格按照市场化竞争机制开展业务。该项业务有利于解决供应商资金缺口,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交付,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

六、主要责任及说明

公司直接开展无追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若因应收账款债务人出现信用问题导致届期不能支付或不能足额支付应收账款时,应收账款债权受让方无权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追索。

若供应商基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向TCL实业等公司开展保理融资业务,TCL实业等公司在受让供应商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后,对于符合条件的保理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直接向受让方履约,无须再向供应商履约。

七、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CEO或CFO或其授权的其他有权签字人在总保理融资额度及授权期间内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事前认可,并对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适时开展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目的是为了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至2月公司与TCL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20.2亿元。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

金融衍生品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重近30%且相当部分金额的原材料及设备等从境外采购,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

● 交易基本情况: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拟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内循环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挑选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业务背景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情况进行,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操作风险、延期交割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因公司海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重近30%且相当部分金额的原材料及设备等从境外采购,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

(二)预计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均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三)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一般情况下不需保证金。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2、交易对手: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六)交易期限:与被套期项目的期限相匹配,大部分情况下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属于与主营业务经营相关的套期保值和交易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所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存在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3、履约风险:本公司按照滚动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实际经营结果与预算偏离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二)风控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交易。

2、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加强交易对手管理,从事境外金融衍生交易时,应慎重选择代理机构和交易人员。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7、公司及成员企业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 公司操作金融衍生品的准备情况:

1、 职责划分: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实行统一管理,并授权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履行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授权金额根据相关制度分级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限额,成员企业在公司核定限额及种类范围内拟定方案、并将方案报财务公司审核,之后由各成员企业执行操作。

2、制度规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有效的金融衍生品操作风险控制及

信息披露制度,明确规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等具体要求。

3、人员配置:财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均配备多名专门人员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主要包含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作。各成员企业合理配备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业务操作、会计处理等专业人员,确保参与业务的人员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合约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的,围绕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情况,依据实际的业务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已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交易的审批、操作、跟踪、审查及披露等各环节均明确权责及分工并配备专业人员,有效控制相关风险。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可行性。

四、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衍生品交易是公司为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所采取的主 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 作。公司对衍生品合约的会计核算及列报依据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并将根据证券监管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衍生品合约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损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中有部分原材料需从海外采购,涉及结算币种繁多。公司通过合理的金融衍生工具降低汇兑损失、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风险控制成本,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已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订立了风险敞口管理限额,在交易的审批、操作、跟踪、审查及披露等各环节均明确权责及分工并配备专业人员,有效控制相关风险。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可行性。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2023年度,公司拟为38家子公司(含8家参股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88.20亿元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54.19%。前述担保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63.70亿元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30.96%。鉴于公司的对外担保合计金额较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也较高,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期履行还款协议,则公司将可能因承担担保责任而偿付相关债务,从而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对下属33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06.76亿元的担保额度。

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拟对以下38家子公司(含8家参股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88.20亿元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54.19%。前述担保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63.70亿元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30.96%。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拟对以下38家子公司(含8家参股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1,288.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较2022年合计减少18.56亿元人民币。被担保公司2022年相关信息及本公司2023年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1、 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上述公司在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办理理财、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等事项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给予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方式,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次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被担保公司任一时点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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