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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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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17 公司简称:日照港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以公司总股本3,075,653,88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需分配利润总额为123,026,155.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港口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宏观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是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对于满足国家能源、原材料等大宗物资运输,支撑经济、社会和贸易发展以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121.0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0%。根据交通运输部数据统计,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56.85亿吨,同比增长0.9%,其中:沿海港口完成101.31亿吨,同比增长1.6%。港口大宗散货外贸运输总体低迷,港口煤炭运输内外贸分化,内贸运输呈现平稳增长态势,煤炭进口大幅下滑,但继续保持沿海港口第一货类位置;港口金属矿石运输低速增长,仍是沿海港口第二大货类(引自《水运科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贾大山、徐迪、蔡鹏,《2022年沿海港口发展回顾与2023年展望》。)。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2022年12月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

日照港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沿海主要港口。1982年开工建设,1986年开港开放。港口总体规划了石臼、岚山两大港区,274个泊位,7.5亿吨能力。目前已建成74个生产泊位,年通过能力超过5亿吨。其中,石臼港区以金属矿石、煤炭、粮食、集装箱运输为主,岚山港区以原油、金属矿石、钢铁、木材运输和服务临港工业为主。

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是日照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金属矿石、煤炭及其制品、粮食、木材、钢铁、非金属矿石、水泥等大宗散杂货装卸、堆存及中转业务。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主要的铁矿石中转港之一,年中转铁矿石超过1.6亿吨;铁矿石、木片、大豆、石油焦、原木等货种吞吐量居全国沿海港口前列(木片、粮食货种(除保留客户外)的装卸、堆存、中转业务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裕廊公司经营,下同。)。

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为客户提供港口装卸作业及相关服务,收取港口装卸作业包干费、货物堆存费和港口其他费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是12月计提辞退福利1.02亿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实现货物吞吐量3.07亿吨,同比增长4.47%。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97亿元,同比增长15.26%;发生营业成本57.92亿元,同比增长21.70%;实现利润总额9.17亿元,同比下降11.02%;实现净利润7.31亿元,同比下降10.85%;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1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3-005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3年3月30日,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锁旭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审核意见:

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保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其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进而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3年度资金借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对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制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实际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能够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范日常活动中出现的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1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辞退福利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3年4月20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将上述除第12、13、15、18项议案外的其他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发布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6)。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3-006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监高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1.3亿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金额:4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保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其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进而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3-007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雷励,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振军,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公司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在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其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请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并且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之前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

至2023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7、9、12、15、16、17、18、19、20、2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6、17、18、19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6.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的,受托人应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书。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三)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

六、其他事项

(一)联 系 人:王玲玲

联系电话:0633-8387351

联系传真:0633-8387361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 81 号

邮政编码:276826

电子邮箱:rzport@vip.163.com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完成会议登记后,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身份证明,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3-003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16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75,653,8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026,155.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9.5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31亿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23,026,155.5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业中的港口服务业,是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具有高度的资金密集型特征,基础投资规模大,回报期较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主要经营金属矿石、煤炭及其制品、粮食、木材、钢铁、非金属矿石、水泥等大宗散杂货装卸、堆存及中转业务。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97亿元,实现净利润7.3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31亿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2023年预计需要融资90亿元。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加快建设智慧绿色港口,推动转型升级,对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同时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相对稳定性,以及回报广大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等因素,公司制定了上述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2023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82.55亿元,净利润8.6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50亿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所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预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稳健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3-008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3月30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或“本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以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对于“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出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对于“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出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6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三)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3-012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类别:关联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工程施工项目及资产转让项目。

● 本公告所述交易构成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但尚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同交易金额为107,954.49万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转让金额为1,245.50万元,与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的资产转让金额为4,956万元。

(下转3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