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89版)
13、江西华熙信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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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北京瑞盛美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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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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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在关联交易发生前与各关联人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采购广告宣传展示服务、会议服务、员工保险以及承租关联人办公场所等。各类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熙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华熙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9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及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审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9)。
3、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2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3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1月1日为预留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首次授予部分
(1)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6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0,980股。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存在员工绩效考核未达到规定标准,导致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个人层面不得归属的情况。在公司层面达到考核指标,公司归属系数为100%的情况下,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中,个人考核评级结果为“B”及以上的激励对象共186人,前述186人第二个归属期对应限制性股票份额可全部归属;个人考核评级结果为“C”的激励对象共1人,由此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个归属期对应限制性股票2,400股。
因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计186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本次合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63,257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380股。
2、预留授予部分
(1)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16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6,444股。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存在员工绩效考核未达到规定标准,导致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个人层面不得归属的情况。在公司层面达到考核指标,公司归属系数为100%的情况下,在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中,个人考核评级结果为“B”及以上的激励对象共117人,前述117人第一个归属期对应限制性股票份额可全部归属。
因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117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本次合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2,071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444股。
综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824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研发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归属数量、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熙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325,328股
● 归属股票来源: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8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8,000万股的1.00%。其中,首次授予384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0%,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96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3)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价格(二次调整后):77.10元/股;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15.51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206人,预留授予133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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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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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1-2024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19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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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1-2024年四个会计年度,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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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及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审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9)。
(3)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2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3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1月1日为预留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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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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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的历次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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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数据口径以归属上市当日为基准。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25,328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1,063,257股(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级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因此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不能归属的2,400股作废失效;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6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予尚未归属的70,98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262,071股(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6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予尚未归属的86,444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0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86名,预留授予部分117名)。董事赵燕、郭学平、郭珈均、李亦争、樊媛、邹松岩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或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3月10日,因此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4年3月8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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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206名(其中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时已离职13名员工),本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时6名员工已离职,该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1名员工当期考核评级为C,该1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其余186名员工根据考核结果归属当期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380股,详见《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因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186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063,257股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日,因此预留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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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33名,其中16名员工已离职,该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其余117名员工当期考核评级均为B或以上,该117名员工根据考核结果归属当期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444股,详见《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09)。
因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117名激励对象可归属262,071股限制性股票。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303名激励对象归属1,325,328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18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63,257股,归属期限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4年3月8日;预留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117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2,071股,归属期限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年3月10日;预留授予日:2021年11月1日。
(二)归属数量:1,325,328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归属1,063,257股,预留授予部分归属262,071股。
(三)归属人数:303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86人,预留授予部分117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二次调整后):77.10元/股;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15.51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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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樊媛女士、邹松岩先生未担任公司董事,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选举樊媛女士、邹松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栾贻宏先生于2022年4月2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新增认定周伟博士、陆震先生、阚洪玲女士、王玉玲女士、赵毅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根据前述情况,在上述分配表对相应人员职务进行更新。
2、预留授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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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新增认定王瑞妍博士、周伟博士、刘喆博士、相茂功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根据前述情况,在上述分配表对相应人员职务进行更新。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2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而触发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异动情况,该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1名员工当期考核评级结果为C,该1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剩余303名员工根据考核结果归属当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次归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归属数量、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熙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1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30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燕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以推动实现全球与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将全面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着力推动ESG体系建设。公司新成立一级部门ESG战略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ESG管理体系,在全公司范围内不断加强和贯彻ESG理念,夯实企业社会责任,定期披露公司ESG成果,树立良好的ESG标杆形象,以坚实的ESG管理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公司将不断完善、优化公司在环境友好、社会公益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行动,坚定不移走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之路,以更加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方式开展相关业务,通过深耕ESG体系建设,健全可持续发展路径,推动公司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同时,为更精准表达部分部门定位,将不良反应管理中心更名为药物警戒中心,中试成果转化中心更名为中试成果转化平台。
公司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如下:
■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赵燕女士因是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郭珈均先生及樊媛女士因是关联方董事而成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三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亦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作出调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77.59元/股调整为77.10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6.00元/股调整为115.51元/股。
董事赵燕、郭学平、郭珈均、李亦争、樊媛、邹松岩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2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93人调整为187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133人调整为117人,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157,424股。
2、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级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其当期不得归属的2,4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合计作废失效159,824股限制性股票,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303人。
董事赵燕、郭学平、郭珈均、李亦争、樊媛、邹松岩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25,328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0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赵燕、郭学平、郭珈均、李亦争、樊媛、邹松岩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于2023年6月2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出。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2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30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静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章程》,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后拟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入房产,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4,9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类预计交易金额600万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原77.59元/股调整为77.10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原116.00元/股调整为115.5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303名激励对象归属1,325,328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3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0,918,593.78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21,309,132.5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公积金为253,808,683.26元,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481,085,277元的50%,2022年度不再计提法定公积金。2022年度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2,299,315,001.9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1,085,2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3,462,018.9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3%。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批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325,328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股票数量为1,063,257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股票数量为262,071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若该部分股票于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全部获归属并上市,则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482,410,6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4,270,469.0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1%。限制性股票实际归属数量及公司总股本变更情况请见公司界时披露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39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