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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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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3版)

1)公司将坚持专业化经营战略,进一步完善专业集团和事业部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各经营单位专业化发展;从资源配置、管理机制、产业投资等方面支持核心业务扩大经营规模、巩固市场地位,提升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2)公司将深化“走出去”战略,在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支持各经营单位去境外市场拓展业务,增设境外平台公司,加快国际化布局。

3)公司将强化科技与金融双赋能,加快数字技术的运用,促进供应链业务在线化、移动化、可视化,同时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加强对业务的风险管控,为公司核心业务服务。

4)公司将结合物流资源分布及业务需求等要素,加快布局关键物流基础设施,通过自建、收购、长期租赁、战略合作等方式,获取物流资源。

2. 房地产业务

房地产业务愿景:成为中国优秀的房地产运营商。

1)公司将持续深耕核心城市及潜力板块,重点挖掘产品特点和产品力优势,不断丰富产品线,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找个性化突破点,树立建发品牌特色,以提升品牌影响力、构筑区域竞争优势;此外,通过产品标准化,扩大规模,实现有质量的增长。

2)公司在加强市场研判的前提下,多种土地拓展模式并举,通过招拍挂、合作、收并购、产城结合等多种方式,获取更具规模和效益的土地项目,并积极开拓异地城市的一级开发业务。

3)公司将推进轻资产业务,将物业管理、商业运营、代建、城市更新等各现有业务板块做精做强,创新业务模式,并继续探索延伸产业链上下游的业务机会,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增强全链条综合服务能力。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对业务的赋能,提升管理与运营质量。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经营预算目标:力争实现营业收入8,300亿元,预计成本费用(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共计8,125亿元。

工作总方针:聚焦主业,提质增效,防范风险,开拓创新。

1.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深化“专业化”战略。供应链运营业务持续优化组织架构,推动各经营单位聚焦主业,挖掘专业化供应链服务深度,做大做强核心优势品种,创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房地产业务进一步优化管控模式,合理授权。聚焦产品和服务优势打造,提升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和标准化能力,完善“建发建筑符号”的产品体系建设。

2.聚焦优势区域,优化业务布局。供应链运营业务深耕国内市场,加快国际化布局,形成国际国内两个循环的相互促进,加大国际化业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房地产业务围绕获取“流动性高+利润优+地段好”项目的投资策略,深耕经济增长好、人口净流入的一二线城市及强三线城市。

3.加强数字化建设,推进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在线化平台和房地产业务数据流程平台的建设,以数字化手段驱动风控流程、管理流程的高效运行,持续提升运营效率。

4.优化融资结构,拓展融资渠道,控制融资成本,运用各类金融工具为公司核心业务赋能。加大资本运作力度,降低资产负债率。加强现金流管理,确保资金流动性安全。

5.完善风控合规体系建设,供应链运营业务加强行业研究和风险信息协同,做好重大风险的识别和防范,完善预案管控和处置机制;房地产业务加强合规和业务流程管理,加大库存去化力度,做好交付和售后服务。

第四节 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1月13日,公司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828.SH,以下简称“美凯龙”)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先生共同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收购美凯龙29.95%的股份;2023年1月17日,公司与红星控股、车建兴先生共同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与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车建兴先生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25日、2023年3月25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010、2023-012、2023-014、2023-015)。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安排、定价、对价支付及股份交割安排、交割后事项等主要条款待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公司内部程序决策通过、厦门市国资委批复、通过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履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程序。截至2023年3月31日,上述重组事项正在进行,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

鉴于目前红星控股所持美凯龙股份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若无法在交割前解除标的股份上的权利限制,标的股份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郑永达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29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永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以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本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05,171,0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4,136,82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3年度。本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供借款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DFI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等方面的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意将“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同时将《建发股份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建发股份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并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建发股份2022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文第一、二、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通知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芳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文第一、二、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通知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2.25亿元,将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0亿元。

● 2022年,由于经济形势发生变化以及部分地产企业出现债务危机,影响居民购房信心,潜在购房者观望情绪较浓,部分区域销售进度不及预期。公司根据不同区域的市场环境采取了积极的销售策略和管理措施,部分存货出现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部分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制度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22,454.17万元(人民币,下同),主要包括: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0,450.10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61,118.59万元,存货计提跌价准备511,039.07万元(其中房地产业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83,918.29万元),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395.32万元。

二、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355.91万元、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0,450.10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61,118.59万元、对长期应收款等计提坏账准备1,924.83万元,对贷款计提坏账准备135.81万元。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

2022年,由于经济形势发生变化以及部分地产企业出现债务危机,影响居民购房信心,潜在购房者观望情绪较浓,部分区域销售进度不及预期。公司根据不同区域的市场环境采取了积极的销售策略和管理措施,部分存货出现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部分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

依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相比较的方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511,039.07万元,其中大额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宿迁·誉璟湾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5,020.89万元;

宿迁·文瀚府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822.29万元;

佛山·三堂锦园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445.15万元;

济南·玖熙府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990.79万元;

南宁·和鸣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594.52万元;

广州·明珠湾玺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923.11万元;

珠海·建发悦玺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927.67万元;

南宁·央著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369.22万元;

南京·和章府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161.34万元;

厦门·臻华府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170.62万元;

济南·天玺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094.29万元;

九江·八里府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990.96万元;

上海·公园首府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153.27万元;

江阴·天敔湾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905.02万元;

江门·悦澜山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815.28万元;

重庆·山晓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658.53万元;

广州·建发央玺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444.95万元;

江阴·珺和府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387.26万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本次计提上述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22,454.1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555,573.78 万元,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4,968.30万元。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48,600,048.26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5,171,0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4,136,824.0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的比例为41.6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投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此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借款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借款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2023年至2024年向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含委托贷款,下同),借款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如下:

一、提供借款额度预计

1、2023年至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对下表中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如下:

注1: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向其下属子公司厦门鼓浪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1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注2: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应收参股公司厦门紫金铜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利息4,032,816.50元转为借款本金并继续计息,本次公司将应收紫金铜冠利息转为借款本金后,公司合计向紫金铜冠提供借款本金为88,934,216.50元,借款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为4.75%/年。

注3:公司与紫金铜冠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2、鉴于房地产开发采用项目公司开发模式,在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无法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短期的股东投入(借款)。2023年至2024年,公司下属地产子公司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房产”)及其子公司和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集团”)及其子公司拟为其参股项目公司申请提供借款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提供借款对象

建发房产及其子公司和联发集团及其子公司拟为其参股项目公司申请提供借款,提供借款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提供借款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借款仅用于主营业务;

②提供借款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2)提供借款额度

建发房产及其子公司和联发集团及其子公司拟为其参股项目公司提供借款的单日最高余额如下:

此外,为减少资金占压,按行业惯例,合作项目各方股东原则上可以按照权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并形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项目公司与合作方股东的资金往来,该往来系行业惯例及经营需要。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郑永达先生在厦门紫金铜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铜冠”)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紫金铜冠为公司关联方。

三、本议案所需决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提供借款的范围以及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审批确定具体借款条款;

2、同意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方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审批确定具体借款条款;

3、授权董事长或获董事长授权人士(含子公司董事长)在提供借款相关事宜履行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签署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解决其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1)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是出于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有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在提供借款期内有能力对各控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提供借款的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2)公司地产子公司预计为其参股项目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旨在解决各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各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芳,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建发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邱小娇, 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建发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蓓,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建发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宝珠,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芳、项目合伙人邱小娇、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蓓、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宝珠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2年公司年报审计费用为75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不含税)。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3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根据对有关资料的审核,结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3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删除经营范围中“医疗器械”相关的内容;

2、公司拟删除经营范围中“房地产开发经营”;

3、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经营范围的规范表述要求,对公司经营范围表述作相应调整。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前后的情况如下:

二、《公司章程》修订

1、根据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五条关于公司经营范围按上表“变更后经营范围”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修订。

2、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修订后的条款:

……

(十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以上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

(1)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2)公司参股公司,包括厦门同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商舟航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舟物流”)、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房产”)及其子公司的参股公司、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因存在公司关联自然人在商舟物流担任董事的情况,商舟物流为公司关联法人。

2、本次担保计划:预计总担保限额为3,128.70亿元人民币和50.1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截至2022年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272.16亿元人民币以及14.36亿美元。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继续满足各子公司(含孙公司、下同)和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建议公司及子公司2023至2024年继续为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托贷款、信托计划、境内外债券及票据、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委托债权、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申请期货交割仓库/厂库、关税保证保险项目、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等。预计总担保限额为3,128.70亿元人民币和50.1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供应链运营业务板块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3至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供应链运营业务板块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如下:

单位:亿元、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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