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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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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41版)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公告编号:临2023-022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7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1,622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246,10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8,997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366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一)利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鉴于公司2022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底完成了司法重整工作,尚需进一步拓展业务发展规模,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提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公告编号:临2023-023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使用的金融债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满足公司2023年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2022年度项目情况,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金融债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前述金融债务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开立票据、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信托等。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条件(如合作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公告编号:临2023-024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种类: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 委托理财投资计划金额: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投资计划概述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二)委托理财投资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向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机构购买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投资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投资要求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管计划、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机构的购买额度,决定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负责办理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具体事宜。

(七)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公司计划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机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机构购买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投资的风控措施

1、公司已在公司制度中对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在上述额度内,根据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机构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经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批准后实施。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且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对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未来资金需求等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开展主营业务及日常经营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状况以及财务、资金情况等多方面了解,我们认为:公司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利用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且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委托理财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公告编号:临2023-025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以下简称“解释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财政部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和 《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

以上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公告编号:临2023-026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梳理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0,456.04万元,其中其他非流动资产(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37,471.98万元、合同资产冲回减值准备3,104.90万元,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5,879.69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其他非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对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在建工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2022年度,公司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7,471.98万元,主要为对停工、拟关闭、拟处置等项目的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度,公司冲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104.90万元。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无形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2022年度,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5,879.69万元,主要为对拟处置、预期未来收益下降的项目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合计70,456.04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监事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29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7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27.46亿元,实收股本为9.68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原因

1、2022年度,受宏观经济情况以及公司面临诉讼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新增外部订单量大幅减少,原有项目已竣工结算,以及部分在建项目停工等因素导致营业收入下降,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约42%。

2、2022年度,受经济下行等外部综合因素影响,公司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款变慢,公司遵照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各类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40,390.29万元。

3、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梳理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2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0,456.04万元。

二、应对措施

1、全力实现存量项目提质增效

2023年,公司将以改善收入、成本、利润、现金流管理为重要目标,加大回款力度,综合提升资产经营质量,提高资产收益水平。同时,要求项目管理团队扩大服务内容,切实推进项目公司“二次开发”,扩大区域覆盖和业务扩展,满足客户对新建、改造、扩容、提标等方面的需求。在地域经济好、资金支付能力强的区域和客户开拓环境综合治理业务,以“技术+运营”为客户提供“新水源”和“绿色管家”服务,实现城市的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客户的绿色发展。

2、加快回归优势业务扩大效益

随着公司信用体系进一步恢复,将加快业务对市场的触达脚步。继续聚焦新型煤化工、精细化工、钢铁冶金、生物医药、光伏与新能源类企业和工业园区的环境治理和水系统解决方案,推进公司重返工业环境治理市场,帮助原有大客户及新增市场的目标客户解决环境治理难题。通过复盘经典项目,总结经验,形成指导手册;建立项目系统化的管理能力,保证项目和产品的高标准交付,并通过能力复用持续降低成本,践行博天环境高质量发展理念。

3、持续推进新能源业务的发展

资源化业务作为公司未来着重发展的新业务方向和二次增长曲线,业务顺利开展后将有效提高公司收益水平和企业价值。公司将按照“短期示范突破、中期产品优化、远期市场延伸”的发展计划,以降成本、强性能、扩应用为目标,加强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助力公司成为引领碳中和目标为导向的科技型企业。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公告编号:临2023-028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24

(5)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6)截至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为1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33人。

(7)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9,658.5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15,318.2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8,705.95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76家,审计收费总额为11,134.5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振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博天环境提供审计服务;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具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尹馨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博天环境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新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博天环境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个。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近三年未因执行上市公司业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情况。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中兴财光华拟收取的审计费用共计2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上述费用与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持平。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其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根据对中兴财光华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资格、执业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要求。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认真审议,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业务相关资格、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胜任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公告编号:临2023-029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或“公司”)在本次重整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债权申报与账面记载不符。由此公司严肃认真检查了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资料,发现公司由于2017年上市后快速扩张导致管理失察,在公司出现困难时,人员变动频繁,致使公司对项目信息了解不够准确和及时。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正本清源,对会计差错予以彻底纠正。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2017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累计调减资产总额63,102万元,调减6.25%,本次调整不对2022年底归属上市股东净资产转正构成影响。会计师发表了专项鉴证意见,认为本次更正符合相关编制规定,公允反映了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相应对2017年度至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2022年1-3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处理。(1)2017 年度:总资产调减35,9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调减11,8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减11,802万元;(2)2018 年度:总资产调减147,6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调减61,9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减50,145万元;(3)2019 年度:总资产调减92,1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调减50,4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增11,490万元;(4)2020年度:总资产调减87,32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调减46,4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增3,979万元;(5)2021 年度:总资产调减63,1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调减26,0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增20,458万元。

公司管理层对过去因为管理失察导致的会计差错以及风险管理不到位导致的经营风险深表歉意。通过债务重整和管理复盘,公司化解了经营风险,优化了管理体系。调整后,公司财务报告资产质量良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概述

在2017年到2018年期间,国内市场掀起了PPP模式的热潮,恰值公司在2017年上市,为了追求快速成长,公司盲目扩张导致战略错失、管理错位、资金错配,面临宏观政策调整,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在广大投资人和债权人的支持下,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重整计划完毕,终结重整程序。

在本次重整的过程中,针对部分项目债权申报与账面记载不符的情况,公司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开展核查,对相关项目情况进行多方核实。在核查过程中,公司发现,过去由于快速扩张,设立了上百家分子公司,导致管理流程出现脱节,部分项目在设计、造价、资料等环节的审核和保存未能保持有效管控;部分项目建设期时段较长,加之相关融资政策变化,导致资金链断裂,造成工程停滞和推迟,相关方对工程量认定存在意见偏差。但公司本着充分还原事实的工作原则,针对账面与实际存在差异的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整改和追溯调整。

通过管理复盘和正本清源,公司进一步优化了管理体系,强化基础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对历史期管理中的不严谨和不完善事项进行清理,努力健全风控体系和以财务为核心的信息化流程系统;同时对业务、财务、合规流程进行了梳理,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力求全面、及时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2017年度至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2022年1-3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处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公司在上述自查中发现:(1)部分项目验工计价金额存在错误,导致收入、成本和往来记录有误;(2)部分项目未能按照竣工结算金额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导致收入、成本和往来记录有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对上述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部分项目验工计价的工程量与当年实际进度存在差异,需进行调整。自2017至2021年期间,公司累计调减收入103,537.71万元,调减成本77,138.21万元,相关往来一并进行调整。由于上述调整,导致公司在建项目资产总额减少,因此需冲回部分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累计调减资产减值损失43,111万元。

2、公司部分项目当年度竣工结算后,公司未能及时将其项目收入金额进行账务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应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因此自2017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调减收入38,175.42万元,相关事项一并进行调整。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1、更正事项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针对上述会计差错按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本次更正对2017年度- 2021年度,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表主要项目调整前后对照如下:

1、对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对2022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2022年3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2022年半年报财务报表相关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对2022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2022年6月30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3、对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对2022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2022年9月30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4、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3)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4)对2021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5、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3)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4)对2020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6、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3)对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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