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50版)
上海或京、杭州诺贝尔分别与公司控制(分)子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协议,租金参考了当地其他相近商铺的租金,符合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商户出租的租金水平。
云南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与上海红星停车签订停车场场地租赁协议,云南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向上海红星停车出租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318号的停车场,租赁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租金由固定租金和利润分成组成,其中固定租金280万元,利润分成为租赁期限内乙方经营停车场收入净利润(扣除经营成本、租金和税金后)的50%,合计厘定2023年租赁收入为35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公司主要经营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业务,因此,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地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购销业务和服务提供,承租、出租房屋。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故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2023年3月3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06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简称“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合同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
本集团2022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973,289,101.34元,转回及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75,401,874.94元,其中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3,255,103.44元,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62,146,771.50元。减值准备科目变动将减少本集团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960,033,997.9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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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和计提情况
(一)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通过上述分析和减值测试,2022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238,938,699.40元、人民币37,658,560.47元、人民币704,231.80元、人民币79,783,609.70元、人民币69,083.69元、人民币1,133,291.60元以及人民币40,172,366.07元。2022年度转回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13,000,000.00元、人民币11,003.44元、人民币90,000.00元及人民币154,100.00元。2022年度核销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26,773,950.56元、人民币60,429,894.65元、人民币8,000,000.00元、人民币14,942,926.29元、人民币12,000,000.00元及人民币40,000,000.00元。
(二) 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减值迹象。对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综上述分析和减值测试,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下购入的一项土地整理相关收益权以及一项工程项目投入进行了评估,2022年分别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421,479,743.50元和人民币153,349,515.1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共计提上述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973,289,101.34元,转回及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75,401,874.94元,其中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3,255,103.44元,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62,146,771.50元,减值准备科目变动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960,033,997.90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06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以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 2022年年度(“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营了94家自营商场,284家委管商场,通过战略合作经营8家家居商场,此外,公司以特许经营方式授权57家特许经营家居建材项目,共包括476家家居建材店/产业街。
一、2022年年度商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商场新开1家商场,位于广东深圳,关闭1家商场,位于重庆市,有1家商场由自营转为委管,位于福建厦门;委管商场新开12家商场,位于湖北黄冈、湖北武汉、江苏扬州、山西临汾、浙江余姚、山西大同、江苏盐城、安徽六安、江西吉安、四川南充、江苏苏州,关闭7家商场,位于河南南阳、江苏南京、黑龙江北安、河南信阳、湖南宁乡、山东临沂、辽宁丹东。
(一). 报告期内商场变动情况
表1-1 报告期内自有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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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公告自营商场包含自有商场、合营联营商场、租赁商场三类
表1-2 报告期内合营联营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转出至其他业态商场:1家商场由合营联营商场转入委管商场
表1-3 报告期内租赁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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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表1-4 报告期内委管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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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其他业态转入商场:1家商场由合营联营商场转入委管商场
(二)报告期内商场变动明细表
表1-5 报告期内商场新增情况 单位:平方米
■
■
表1-6 报告期内商场关店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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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2022年第四季度储备待开业商场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19家筹备中的自营商场(其中自有16家、租赁3家),计划建筑面积约297万平方米(最终以政府许可文件批准的建筑面积为准);筹备的委管商场中,有315个委管签约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已获得地块。
三、2022年年度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情况
公司已开业自营商场于报告期内取得营业收入8,196,499,169.3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毛利率为73.3%,相比2021年同期毛利率减少3.6个百分点。
表3-1 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按经营业态分类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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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商场为各期末开业自营商场(含合营联营商场)
表3-2 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按地区分类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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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商场为各期末开业自营商场(含合营联营商场)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概况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06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为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三所载核心股东保障水平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制度,拟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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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相关主管部门变更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以上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章程修改事项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05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3月15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两个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H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年报同日披露。
监事会认为: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4,354,732,67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1,044,800股,即以4,353,687,873股为基数进行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4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即拟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48,025,387.68元(含税)。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公司2022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5,003,480.17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上述拟派发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和2022年度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合并计算后,本年度现金红利总额合计为 153,028,867.85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44%;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16,458,432.34元计,上述公司2022年度现金红利总额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的24.82%。
我们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企业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企业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8)。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潘宁先生2022年度的薪酬,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潘宁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职工代表监事巢艳萍女士2022年度的薪酬,职工代表监事巢艳萍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监事陈岗先生2022年度的薪酬,独立监事陈岗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监事郑洪涛先生的2022年度的薪酬,独立监事郑洪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05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0万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245.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7,244.2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000.78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8年1月9日全部到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8)第00038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
注:1. 2018年1月9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部分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三)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6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449,732,673股(以下简称“2020年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01,299,898.79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22,936,099.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78,363,799.2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10 月11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0954737_B01 号《验资报告》。
(四)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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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2021年10月1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部分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18年1月10日,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2月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红星美凯龙家居世博广场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12月1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西宁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长沙红星美凯龙金霞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红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1年10月14日,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1月2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悦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安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设计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家倍得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佛山郡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南宁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四)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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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初始存放金额系由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划转而来。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沙江路支行系《四方监管协议》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的下属支行。
(五)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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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初始存放金额系由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划转而来。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及附表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7,757.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185.6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新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8)。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8,470.58万元置换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预先已投入新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12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批转出人民币47,242.01万元、人民币2,757.90万元、人民币0.09万元。截至2019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19年3月6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0万元。2020年3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0年3月9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1年3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3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2年3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1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26,000.00万元、20,000.00万元、57,000.00万元和47,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1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180,000.00万元,2022年10月26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万元,2022年11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1月3日,公司已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转出18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综上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且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24,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将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结项募投项目“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12.04万元,用于补足结项募投项目“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与“东莞万江商场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相较于拟使用募集资金超出的部分。上述计划实施后,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7,682.53万元,东莞万江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6,414.51万元。
同时,同意公司使用结项募投项目“天津北辰商场项目”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533.35万元及“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390.02万元用于“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以满足该募投项目未来的资金需求,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上述计划实施后,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66,908.37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项目”、“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并将对应募集资金人民币105,000.00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家居商场建设项目”(长沙金霞商场项目、西宁世博商场项目)、“新一代智慧家居商场项目”及“偿还带息债务项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调整后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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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表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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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且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18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39,000.00万元。
附表 2: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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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45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