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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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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3版)

注1: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公司未承诺募集资金的各期投入金额,因此不涉及“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及其相关科目。

注3: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因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会计报表中只反映募投项目已确认的部分收入和利润。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5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含其下属公司,下同)。

● 担保金额: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新增加439.94亿元。

● 反担保: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超股权比例担保已落实反担保等相关增信措施。

● 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及授权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其下属公司)近期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已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新增担保439.94亿元(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解除担保1100.58亿元,对外担保余额2023.17亿元。上述新增担保金额按照被担保主体类别分类如下。其中,第四季度新增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单位:亿元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23.17亿元(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3.08%;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51.95亿元(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36%。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1:2022年度新增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6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含其下属公司,下同)

● 担保金额: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对外担保新增加额度不超过866.24亿元(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2020亿元。上述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公司新增担保439.94亿元(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解除担保1100.58亿元,净减少担保660.64亿元,担保余额为2023.17亿元。经核实,2022年对外担保余额未超出预算。2022年度对外担保余额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对外担保新增加额度不超过866.24亿元(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2020亿元。在总额度内,针对被担保主体分类如下:

注1:上述对外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包括公司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保情形包括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等,上述担保包含以下情况:

(1)公司、子公司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2)公司、子公司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5)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

2023年度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请见附表。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3、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

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严格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5、由于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在担保实际发生时,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业务需要,1)决定担保额度在全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内部或两类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2)在合营或联营企业内部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上述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6、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单笔金额不超过30亿元的对外担保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担保计划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对外决策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23.17亿元(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03.08%;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51.95亿元(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94.36%。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1:2023年度预计新增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7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使用合作模式开发,各方股东原则上需按照权益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资金,由此形成公司对合营联营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为房地产业务正常经营需要,符合监管要求及行业特点。

2022年末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对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632.43亿元,2022年净增加额度为26.64亿元。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最新要求,为保障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净增加额度不超过150亿元,单笔额度不超过30亿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为减少资金占压,按行业惯例,合作项目各方股东原则上可以按照权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并形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与合作方股东的资金往来,该往来系行业惯例及经营需要。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及财务资助事项的主要内容

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合营联营项目公司,资助情形为公司对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资金等形成的财务资助,具体包含以下情况: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被资助对象可能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而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相关财务资助情形。

2、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与合营联营项目公司及合作方股东等协商并确定财务资助事宜,并与被资助对象签署相关协议,约定财务资助的条件、金额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前提下,对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资金单笔金额不超过30亿元,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及运营效率,支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公司对被资助对象进行日常监管,财务风险可控,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认为: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需要,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8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在澳大利亚、美国和英国等持有房地产项目,当使用境内人民币、境外美元融资投向其他地区项目时,将产生货币错配,存在汇兑风险。为降低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损失风险,公司通过远期锁汇等来对冲实体投资的相关损益。相关业务以套期保值、管理风险为目的,不涉及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不超过等值13.1亿美元,业务品种为外汇远期。在相同工具、品种范围内,可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相互调剂。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已制定并将严格执行《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议案》。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背景

截至2022年末,公司在境外持有房地产开发或运营项目18个,分布于澳大利亚悉尼、墨尔本、布里斯班,美国洛杉矶和旧金山以及英国伦敦等城市。海外项目初始启动资金主要为境内人民币资本金、在香港发行的美元债等,为此,澳大利亚和英国项目存在货币错配,存在汇兑损失风险。

公司拟采用外汇远期合约对冲境外房地产项目的利率风险,其中外汇远期合约是套期工具,海外房地产项目预期投资和回款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经济关系、套期比率、时间均满足套期有效性,两者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相互抵销,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历史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累计以外汇远期开展套期保值共6笔,均于2020年及以前开展,累计持仓规模折合人民币约40亿元,未出现单笔交易亏损情形。

(二)交易金额

公司2023年度拟新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折合不超过13.1亿美元(含等值外币),有效期一年。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3.1亿美元(含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工具为外汇远期,产品结构简单易管理,风险可有效评估。

2、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汇币种,包括人民币、美元、澳元、英镑等多币种交叉远期。

3、交易场所

交易场所为境内/外的场外。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不超过等值13.1亿美元,业务品种为外汇远期,在相同工具、品种范围内,可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相互调剂。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等值13.1亿美元的计划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业务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交易方式、交易规模,及签署合同文本等。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的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盈利,但套期工具自身的金融属性也会带来潜在的其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公司主要在境内及香港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均为政治、经济及法律风险较小,外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交易对手均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金融机构,已充分评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以及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和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并选择产品成熟、流动性强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及业务风险管理手册,建立健全有效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交易品种、规模及期限。

2.公司审慎选择交易对手,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开展交易前,公司咨询专业金融机构建议,针对交易时点、金额、产品、价格等方面出具专业意见,辅助公司决策。

3.公司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及时跟踪外汇衍生品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并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

4.公司明确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设定适当的亏损预警线,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5.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损失,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可行性分析报告

4、《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9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公司高管兼任董事的

关联合营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

1、交易情况概述

因管理需要,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派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担任部分合作项目公司的董事或高管,部分合营联营企业因此成为公司关联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公司对相关合营联营企业提供的担保、股东借款或对等调用富余资金等构成关联交易。

2、2022年度关联交易审议及执行情况

按照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合营联营企业开展担保及资金调用合计金额不超过110亿元。2022年度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注:上述交易金额为余额。

3、2023年度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合营联营企业开展担保及资金调用的议案》,结合关联合营联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及合作项目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合营联营企业开展担保及资金调用合计金额不超过110亿元。具体交易类别及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注:上述交易金额为余额。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上述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其2022年度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合营联营企业开展担保及资金调用主要为保障相关业务开展及项目开发资金投入,确保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0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

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

1、交易情况概述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将控股子公司信保(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认定为公司关联方。相关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合作开发项目,相应发生的共同投资、向合作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或对等调用富余资金等业务,可能构成关联交易。

2、2022年度关联交易审议及执行情况

按照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开展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不超过380亿元。2022年度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注:共同投资交易金额为发生额,接受股东借款、富余资金调用的交易金额为余额。

3、2023年度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结合相关合伙企业实际情况及合作项目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发生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20亿元。具体交易类别及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注:共同投资交易金额为发生额,接受股东借款、富余资金调用的交易金额为余额。

因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实质控制、公司部分董事兼任信保(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平、陈关中、周东利、胡在新、陈育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上述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企业信保(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联营企业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均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下属有限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按照合伙协议等履行投资管理等职权。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开展关联交易主要为保障相关业务开展及项目开发资金投入,确保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认为: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1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

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

1、交易基本情况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与部分关联方发生租赁、物业管理、销售代理等业务,形成日常关联交易。

2、2022年度关联交易审议及执行情况

按照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4亿元,并授权经营层在不超出上述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具体类别及额度。2022年度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注1:公司因进行公开招标活动导致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根据相关规定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披露和审议;

注2:上述交易金额均为发生额。

3、2023-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23-2025年间每年度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50亿元。具体交易类别及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注1:公司因进行公开招标活动导致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根据相关规定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披露和审议;

注2:上述交易金额均为发生额。

由于部分关联方与公司同受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实质控制,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平、陈关中、周东利、胡在新、陈育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上述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主要包括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兼任董事或高管的合营联营企业、公司及联营企业控制的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其他受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等。部分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其2022年度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三、主要内容及定价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协议,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场所租赁、物业管理、销售代理等业务,是公司经营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2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下转4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