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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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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61版)

(五十一)被担保人东莞松山湖华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注册地为广东省东莞市,法定代表人为刘太山,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0.82亿元,负债总额20.8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20.83亿元),资产负债率100.00%,净资产为0.0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7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6108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二)被担保人海南华侨城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89.9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注册地为海南省洋浦市,法定代表人为谢建明,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34亿元,负债总额0.0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0.03亿元),资产负债率0.90%,净资产为3.3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7亿元,净利润为0.04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7998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三)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会展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桥和路313号A302b,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12.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会展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市政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98.32亿元,负债总额81.2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32.50亿元,流动负债48.22亿元),资产负债率82.60%,净资产为17.12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37亿元,净利润为-3.26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四)被担保人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留仙大道彩生活大厦10层1002-3,法定代表人为郭振东,注册资本为1.00亿元,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上需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6.55亿元,负债总额13.27亿元(其中银行借款4.95亿元,流动负债13.27亿元),资产负债率50.00%,净资产为13.2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50亿元,净利润为0.07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五)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低碳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 2019年04月23日,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吉祥三路25号401,法定代表人为陈叶龙,注册资本为1.20亿元,主营业务为:产业园区经营管理;投资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投资;房地产项目咨询服务;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开发和管理(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文化活动策划;酒店公寓运营管理;会议策划、婚庆礼仪、商务信息咨询;商铺、办公场地租赁;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日用品、服装鞋帽、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购销;展览展示服务;文化活动策划、社会实践活动策划;体育器材健身服务;代售民航客票业务;国内贸易。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0.10亿元,负债总额8.2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86亿元、流动负债3.41亿元),资产负债率81.93%,净资产为1.82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3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的3.06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61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六)被担保人深圳市万霖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08月01日,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发达路云里智能园3栋405室,法定代表人为宋平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修装饰设计及施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新型城镇化项目投资;产业园区项目投资;主题公园投资;产业园区管理;主题公园管理;投资兴办旅游业、酒店业、娱乐业、餐饮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营销策划;礼仪策划;文化活动策划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会所场地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文化用品(除出版物外)、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纺织品的批发与零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信息技术服务;经营电子商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文艺表演;休闲会所经营(提供餐饮服务、卡拉OK、保健按摩服务);旅游信息咨询;食品的批发与零售。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5.19亿元,负债总额35.52亿元,资产负债率101%,净资产为-0.34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2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04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七)被担保人武汉当代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注册地为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二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华,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等。截止2022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平安银行武汉分行6.06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为上述银行借款提供在建工程抵押。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6.06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八)被担保人襄阳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地为襄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法定代表人为丁未明,注册资本为2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及关联产业投资;景区策划、设计、施工与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02.23亿元,负债总额74.37亿元(其中长期借款总额28.69亿元,流动负债45.69亿元),资产负债率72.75%,净资产为27.85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76亿元,净利润为0.21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文旅项目债权投资计划本金11.00亿元、中国银行4.80亿元固定资产贷款、交通银行即期信用证1.03亿元、交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93亿元、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5.00亿元融资租赁,平安银行8.00亿元开发贷(该笔借款提供土地抵押),工商银行3.00亿元开发贷(该笔借款提供土地抵押),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5.00亿元融资租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00亿元保债,以上贷款均按照51%股比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武汉华侨城为该公司在光大银行的10.00亿元开发贷(该笔借款提供土地抵押),中国银行4.60亿元固定资产贷款(该笔借款提供在建工程抵押)按照51%股比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1.47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九)被担保人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三峨街199号23栋附202号,法定代表人为姚明华,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营业性演出;烟草制品零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演出场所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1.82亿元,负债总额38.26亿元(其中流动负债37.71亿元),资产负债率120.23%,净资产为-6.44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1亿元,净利润为-5.7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6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被担保人陕西华侨城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85.3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4日,注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西街42号2号楼三楼,法定代表人为张靖,注册资本为4.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7.64亿元,负债总额14.0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14.06亿元),资产负债率79.69%,净资产为3.5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10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236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一)被担保人西安沣东华侨城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3.15%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自贸产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常宏伟,注册资本为5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游乐园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资产总额75.63亿元,负债总额24.4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11元,流动负债24.32亿元),资产负债率32.31%,净资产为51.19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5亿元,净利润-4.74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5581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二)被担保人西安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5%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注册地为西安曲江新区雁展路463号华侨城天鹅堡1幢10102室,法定代表人为常宏伟,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主营业务为华侨城曲江项目的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3.25亿元,负债总额13.5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13.52亿元),资产负债率102.02%,净资产为-0.27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为-0.23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9.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三)被担保人宜宾华侨城三江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5%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街道广场西路四号广电中心2307室,法定代表人为陈洁生,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8.74亿元,负债总额20.1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20.18亿元),资产负债率70.22%,净资产为8.5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97亿元,净利润为-2.98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已累计为该公司提供0.00亿元融资额度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4.4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四)被担保人温州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注册地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东岸花路1、3、5号瓯海牛山广场2幢910室-2,法定代表人为王政,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8.80亿元,负债总额 28.6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5.80亿元,流动负债22.81亿元),资产负债率99.35%,净资产为0.19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6.24亿元,净利润为1.05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银行借款2.84亿元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71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五)被担保人杭州龙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义蓬街道青六中路888号义蓬科创园408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旭忠,注册资本为8.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7.37亿元,负债总额8.6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8.61亿元),资产负债率49.58%,净资产为8.7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1亿元,净利润为-0.04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4.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六)被担保人苏州华湖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1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注册地为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聚茂街185号活力商务广场A幢6层602-B室,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亿元,主营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约84.79亿元,负债总额约54.7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30亿元,流动负债47.49亿元),资产负债率64.62%,净资产约为30.0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约0.04亿元,净利润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为银行借款7.30亿元提供土地抵押,公司为该公司在中国银行5.00亿的履约保函按持股比例提供2.51亿元担保。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20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七)被担保人惠州市利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4%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为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新岸路32号大院内2号楼4楼,法定代表人为郭振东,注册资本为12.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40.51亿元,负债总额25.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98亿元,流动负债25.65亿元),资产负债率63.30%,净资产为14.8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39亿元,净利润为2.42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全资公司深圳华侨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36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八)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展城路1号深圳国际会展中心行政办公9号楼101,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0.10亿元,主营业务为会议、展览活动的策划及运营管理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73亿元,负债总额4.9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8亿元,流动负债2.73亿元),资产负债率181.60%,净资产为-2.2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30亿元,净利润为-0.59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九)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展景路83号会展湾中港广场6栋A座1209,法定代表人为彭以良,注册资本为15.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76.66亿元,负债总额163.6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2.36亿元,流动负债98.56亿元),资产负债率92.70%,净资产为12.9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85亿元,净利润为-6.1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6.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会展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展景路83号会展湾中港广场6栋A座1208,法定代表人为彭以良,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21.44亿元,负债总额120.4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77亿元,流动负债105.26亿元),资产负债率99.20%,净资产为1.0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一)被担保人深圳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法定代表人为李毅,注册资本为1.84亿元,主营业务为景区游览,景点场景复制销售,在风景区内民俗风情表演,礼仪及相关庆典活动的策划,景区景点策划及管理咨询业务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76亿元,负债总额1.99亿元,资产负债率52.93%,净资产为1.77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66亿元,净利润为-0.5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二)被担保人深圳华城国际低碳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0 月,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怡心社区吉祥三路 25号401,法定代表人为武卫,注册资本为2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在国土部门核定地块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项目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9.82亿元,负债总额13.3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49亿元,流动负债8.79亿元),资产负债率44.63%,净资产为16.5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18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的3.00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三)被担保人中山禹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30日,注册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亿元,主营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业用房出租、商业营业用房出租、办公楼出租;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办实业;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建筑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总资产约25.11亿元,负债总额约14.01亿元,资产负债率55.79%,净资产约为11.1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4.46亿元,年度利润约为2.64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深圳市华京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953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四)被担保人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4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注册地为武汉市青山区红钢二街中交锦立方10栋B座1单元20层10号,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5.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建材、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家具、电力设备批零兼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89.69亿元,负债总额84.9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3.49亿元,流动负债49.42亿元),资产负债率94.67%,净资产为4.7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13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为交通银行和农业银行的银团开发贷款提供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或公司控股公司武汉森亿青城文旅创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4.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五)被担保人湖北交投襄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地为襄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法定代表人为陈新行,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及关联产业投资;景区策划、设计、施工与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4.86亿元,负债总额13.73亿元,资产负债率55.22%,净资产为11.13亿元;2022年实现利润总额-0.41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子公司武汉华侨城为该公司在广发银行12.00亿元开发贷(该笔借款提供土地抵押),农业发展银行7.30亿元政策性贷款,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4.60亿元保债按照49%股比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94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六)被担保人郑州华侨城都市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4%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注册地为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榕江路东南角综合楼22号5楼519,法定代表人为李顺国,注册资本为7.77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52.75亿元,负债总额45.2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4.65亿元,流动负债30.6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5.86%,净资产为7.4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59亿元,净利润为0.83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5704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七)被担保人自贡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 年 6 月,注册地为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北环路 88 号东大.川南家居城 2 栋 4-012 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洁生,注册资本为 3.00亿元,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项目投资,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6.03亿元,负债总额13.2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50亿元,流动负债11.75亿元),资产负债率82.65%,净资产为2.7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77亿元,净利润0.59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4845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八)被担保人重庆悦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注册地为重庆市渝北区悦来街道悦融一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潘华斌,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不含评估);企业管理咨询从事建筑相关业务等。2022年末总资产46.08亿元,负债总额8.2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5元,流动负债7.01亿元),资产负债率17.93%,净资产为37.8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8亿元,净利润为-0.15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已累计为该公司提供1.1250亿元融资额度担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0.9750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九)被担保人西安华创骐耀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31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注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镐京大道与昆明七路十字西南角华发长安首府项目营销中心,法定代表人为霍晓鹏,注册资本为5.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6.30亿元,负债总额31.6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31.64亿元),资产负债率87.15%,净资产为4.6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9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西安沣东华侨城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5304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八十)被担保人杨凌欢乐田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4.9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8日,注册地为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自贸大街西段农业科技小镇C区10栋,法定代表人为曾飘,注册资本为3.00亿元,主营业务为花卉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酒店管理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0.68亿元,负债总额0.1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0.18亿元),资产负债率26.62%,净资产为0.5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9996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八十一)被担保人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94%股份,该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为香港公众持股。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28日,注册地点开曼群岛,注册资本港币2.00亿元,主营从事旅游设施的开发与经营、旅游项目策划设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餐饮娱乐的管理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约222.56亿元,负债总额约120.91亿元,资产负债率54.33%,净资产约为101.65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1.19亿元,年度利润约为-14.52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发行8.00亿美元永续债券。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豪科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控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是基于公司控参股公司中部分公司尚处于建设期或运营初期,股东提供担保有利于该等公司获取低成本的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董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下,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用,为控参股公司获取银行借款,用于其建设及运营。董事会对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上述担保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本次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控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有利于提升项目建设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经营发展;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372,121.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49%。均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其他控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022年度公司无逾期的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3-14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的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的主要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开发产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开发成本,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开发项目的估计售价减去至项目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2年公司对存货共计提减值准备1,151,066.85万元。

(二)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2022年公司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共为119,470.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67,339.10万元,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10,313.11万元,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3,925.43万元,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16,712.74万元,对使用权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0,939.66万元,其他240.03万元。

三、本次计提的主要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主要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公司2022年合并净利润1,270,536.92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6,996.92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3-1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等关联公司2023年与公司拟进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95,024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位关联董事张振高、刘凤喜和王晓雯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因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振高;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主营业务: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A19024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小轿车)销售。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2、公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彬;注册资本:24.08亿元;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日用小家电、厨卫电器及其他智能生活电器产品,家庭视听设备,IPTV机顶盒,OTT终端产品,数码产品,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健康产品,智能电子产品,智能开关插座,移动电源,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卫星导航系统,智能交通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显示器;大屏幕显示设备的制造和应用服务;LED(OLED)背光源、照明、发光器件制造及封装;触摸电视一体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应急广播系统设备;生产经营电子元件、器件,模具,塑胶制品,各类包装材料;设计、上门安装安防产品、监控产品,无线、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及系统集成,并从事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的生产项目,除移动电话外,其余均在异地生产)。从事以上所述产品(含零配件)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售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提供电子产品的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不含拆解)(由分支机构经营);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发、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销售安防产品、智能家居产品、门锁、五金制品;代办(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委托的各项业务,水污染治理、固废物污染处理、危险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新能源、可再生资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开发固体废弃物及城市垃圾的综合利用非金属矿物制品材料生产(开采除外)、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及销售,组装生产和销售集成电路设备,半导体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测试、封装与销售集成电路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半导体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及进出口。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 28 号康佳研发大厦 15-24 层。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侨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销售水电及其他商品

公司之子公司水电公司、侨城汇向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康佳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供应水电、销售商品,2023年预计销售水电及其他商品收入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提供代建、租赁、物业、酒店、餐饮、门票等服务

公司之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公司、华侨城物业、华侨城大酒店、威尼斯酒店、海景酒店等给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康佳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提供代建、租赁、物业管理、酒店餐饮等服务,2023年预计服务收入为人民币25,000万元。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采购商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购买设备,向康佳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购买LED屏幕等视讯产品, 2023年预计采购商品支出为人民币35,000万元。

2、接受劳务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公司等与华侨城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OCT”、“华侨城”及“欢乐谷”系列商标的许可使用费以及品牌使用费,接受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提供的设计、工程、委托管理等服务,2023年预计支出为人民币80,000万元。

以上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50,000万元。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原则。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为:首先按照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如政府无规定标准的,按照市场价格或者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等确定。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六、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所有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相关协议、合同执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2023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必要的事前沟通,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我们一致认可公司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参加会议的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将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与我们进行了有效沟通,我们也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规范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3-1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905,405,257.13元(单位:人民币),母公司净利润为3,649,210,339.46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3-1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2024年度拟为参股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及授权管理概述

(一)财务资助事项: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219.96亿元。2023-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2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9%。对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针对高负债率参股公司,公司将在具体的财务资助审批过程中认真评估其还款能力,从严审核,防范风险;原则上不再向资不抵债、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参股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

(二)授权管理概述:

为支持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其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的经营发展,履行股东职责,保障其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2023-2024年度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条件如下:

1.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的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在“关于公司2023-2024年度拟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额度”范围之外,授权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即人民币137.72亿元;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人民币68.86亿元;

5.相关财务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资助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

上述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在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4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该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招华国际会展运营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展城路1号深圳国际会展中心行政办公9号楼101,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0.10亿元,主营业务为会议、展览活动的策划及运营管理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73亿元,负债总额4.9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8亿元,流动负债2.73亿元),资产负债率181.60%,净资产为-2.2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30亿元,净利润为-0.59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全资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1.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成都佳利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8%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注册地为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大安路6666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国旌,注册资本为0.3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房屋租赁;酒店管理。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2.14亿元,负债总额16.5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16.51亿元),资产负债率136%,净资产为-4.37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6.76万元,净利润为-0.58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6.34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5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三)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成都洛带华侨城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姚亚辉,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4.94亿元,负债总额5.90亿元(其中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5.90亿元),资产负债率119.43%,净资产为-0.9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06亿元,净利润-0.70亿元。截止 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0.10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6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成都锦华悦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林伟生,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房地产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开发、农业观光旅游、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48.51亿元,负债总额49.2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4.00亿元,流动负债35.28亿元),资产负债率101.59%,净资产为-0.77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10亿元,净利润为-0.51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7.39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2.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五)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宁波华盈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1日,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渡口南路177巷216号二层-79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旭忠,注册资本为0.0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0.12亿元,负债总额30.1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30.12亿元),资产负债率99.99%,净资产15.16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4.71万元,净利润-12.30万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15.04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5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六)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太原侨君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为太原市万柏林区光华街3号焦煤厂办公楼1栋106室,法定代表人为马隽,注册资本为0.1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6.51亿元,负债总额16.41亿元,资产负债率99.38%,净资产为0.1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16.41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65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七)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会展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招华会展置地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展景路83号会展湾中港广场6栋A座1208,法定代表人为彭以良,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21.44亿元,负债总额120.4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77亿元,流动负债105.26亿元),资产负债率99.20%,净资产为1.0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39.21亿元,除以上事项外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3.5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八)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重庆旭宇华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3.3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苏显金,注册资本为5千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不含评估);企业管理咨询从事建筑相关业务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5.99亿元,负债总额33.9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68亿元,流动负债32.27亿元),资产负债率94.33%,净资产为2.04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62亿元,净利润为-0.05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3.88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1.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九)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招华国际会展发展成立于2016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彭以良,注册资本为15.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76.66亿元,负债总额163.6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2.36亿元,流动负债98.56亿元),资产负债率92.70%,净资产为12.9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85亿元,净利润为-6.10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31.44亿元,除以上事项外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4.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成都地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润置业”)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9.40%股份,按公司控股公司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成都融创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洛带博客小镇项目之合作协议》相关约定,“地润置业”已建存量部分财务资助由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法定代表人为刘翊,注册资本为4.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道路施工及绿化工程;文化与旅游基础设施与运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4.96亿元,负债总额23.3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23.33亿元),资产负债率93.47%,净资产为1.6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50亿元,净利润-1.07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4.48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6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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