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上接467版)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共修订了10项制度;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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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的11项制度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各项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境外业务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一美元、日元等。
三、业务期间及业务规模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开展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含其他币种折算额度)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分别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境外销售金额随着境外业务的增长而增加,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 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 于内部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如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结售汇期间和金额进 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2、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采购和销售业务,远期结售汇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采购、销售的预测数。
3、上述业务只允许与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批准具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9日以电子通讯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晓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经营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工作情况,及对2023年度经营规划思路出具了《2022年度总经理经营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计划》并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各位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情况,决算报告与审计报告一致。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报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在总结2022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同时结合行业发展方向,根据公司2023年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审查和讨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专业、规范,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述峰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根据担任的职务及所作的贡献等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相关薪酬,根据《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
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薪酬考核方案,公司预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
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朐阳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授信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商票保贴、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低风险业务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并申请以公司信用担保,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办理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运营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将由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对《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共10项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及修订后的各项制度全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拟开展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三、报备文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17: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在总结2022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同时结合行业发展方向,根据公司2023年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根据担任的职务及所作的贡献等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相关薪酬,根据《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薪酬考核方案,公司预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具体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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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1、业绩快报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与公司2023年2月28日披露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主要财务数据存在差异,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169,089,167.50元修正为149,951,167.89元,修正后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3.64%。
2、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的2022年第28号《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与会计师沟通后,将此税收优惠影响的所得税金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三、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更正公告的数据是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审慎确认的结果,具体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及董事会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此为鉴,在以后的财务核算工作中审慎判断,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三楼309会议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5日
至2023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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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11、议案12.01、议案12.02、议案12.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晓冬、江苏省东海硅微粉厂、李长之、曹家凯、王松周、柏林、朱刚、高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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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4月20日16: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703939
联系邮箱:novoinfo@novoray.com
联系人:柏林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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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