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73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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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4年末,实施地点变更为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瑜大道以东、二军路以南地块(宗地编号:LJ2022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 年 3 月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500吨汽车电机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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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利息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吨汽车电机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6,722.55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年产1,500吨汽车电机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吨汽车电机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经营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文件
(一)《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10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能有效保证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采购原材料金额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大,但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熊永飞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同意。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市场定价方式执行,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结合公司发展实际进行的合理估计,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市场定价方式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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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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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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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10月26日,北方稀土发布公告拟对其所属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展昊”)、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三吉利”)、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安徽公司”) 四家磁材企业整合重组。
2022年11月,经四家磁材企业全体股东充分协商一致,北方稀土安徽公司、宁波展昊、北京三吉利三家公司全体股东以其所持之全部股权作价,对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并签订增资协议,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方磁材”),本次重组后,公司持有北方磁材5.18%股权。整合重组后的北方磁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长熊永飞担任该公司董事。2022年11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计通过本次增资事项的相关议案。
2022年12月5日,北方磁材完成整合重组后的工商变更登记。2022年12月,北京三吉利、宁波展昊、北方稀土安徽公司变更成为北方磁材全资子公司。
(二)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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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徽创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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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徽美创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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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公司与各关联方原材料采购和房屋租赁协议每年签订一次,水、电、气按实际发生数代收代付。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从北方磁材及其子公司采购钕铁硼速凝薄带合金片等,采购方式为框架协议加订单式,就产品品种、质量标准、购买数量、产品价格、供货期限、质量保证等进行约定,具体采购需求以公司下达的订单为准。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在公平的基础上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已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向关联方北方磁材及其子公司采购钕铁硼速凝薄带合金片等原材料,因其生产工艺简单且行业内产能较为丰富,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业绩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11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熊(包头)永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熊包头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地熊(宁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熊宁国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担保类型为融资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大地熊宁国公司所有个人股东按持股比例给公司提供反担保。
● 本次担保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子公司大地熊包头公司、大地熊宁国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00万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贸易融资额度、保函等业务),并由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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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大地熊包头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30日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稀土大街稀土应用产业园区8-66号
法定代表人:刘明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生产、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企业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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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地熊宁国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产业园明心路12号
法定代表人:王刚
注册资本:8,800.00万元
经营范围:磁性器材(以环保审批为准)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及技术咨询,创业投资,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电子产品销售,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75%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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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确认,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满足其融资需求。大地熊包头公司、大地熊宁国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发展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9,0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 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8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0.2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12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分别于 2022 年3月 21日、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 年3 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3)。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熊明峰先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先生、张志伟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补充鲍光荣先生、许沥文女士、陈晨先生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鲍光荣先生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沥文女士、陈晨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鲍光荣,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沥文,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晨,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13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鲍光荣,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沥文,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晨,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迪,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3家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65万元,较2021年度增加5万元;2022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与2021年度持平。2023年度的审计收费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核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性原则、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考虑到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审计机构的业务水平,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14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薪酬发放标准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
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7.2万元/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员工,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15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人员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067.80万股变更为8,077.8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8,067.80万元变更为8,077.80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涉及的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情况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16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
至2023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8、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熊永飞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17:00;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需在2022年4月19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地熊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股权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自然人证券账户卡》或《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王兰兰
电话:0551-87033302
传真:0551-87033118
邮箱:dong@earth-panda.com
邮编:23150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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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