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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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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10 公司简称:神马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6,771,613.0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5,592,425.99元(母公司报表口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度公司拟以公司2022年年末总股本1,044,175,8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合计派发135,742,863.62元。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下属“化学纤维制造业”(分类代码:C28)。

尼龙是重要的高分子材料,为五大工程塑料之一,在庞大的尼龙材料家族中,尼龙6和尼龙66是两大主要品种。凭借着抗震、耐热、耐磨、耐腐蚀等优异的综合性能,尼龙66被广泛应用于民用丝、工业丝、工程塑料、航空航天等领域,是高端瑜伽服、速干服、弹力锦纶外衣、冲锋衣等民用服装的理想材料,也是实现汽车轻量化的重要材料,在汽车发动机、电器、车体,高铁车体,大型船舶的涡轮、螺旋桨轴、螺旋推进器、滑动轴承等部件上有着广泛应用。从全球市场看,我国尼龙66的市场发展还很不充分。2021年全球尼龙66产能300万吨,其中我国占比约25%;尼龙66表观消费量203.2万吨,我国占比约30%。

尼龙产业家族庞大,产品种类繁多,品种主要包括尼龙6、尼龙66、尼龙610、尼龙11、尼龙12五大品种。尼龙66作为尼龙主要品种之一,具有强度高、耐摩擦、耐高温、耐腐蚀等特性,综合性能较好,需求量占全球尼龙产品的比重为44%。目前尼龙66被广泛应用于工程塑料和合成纤维两大领域。据HIS报告,全球尼龙66消费中约41%用于合成纤维,59%用于工程塑料。其中在工程塑料领域中,汽车(45%)、电气和电子(16%)、工业机械(11%)领域占比较高。在纤维领域中,主要包括工业丝与民用丝,其中工业丝主要应用于轮胎帘子布、汽车气囊丝、工业输送带等领域,民用丝主要应用于服装、包装带等领域。我国尼龙66工程塑料占比为49%,工业丝占比为34%,民用丝占比为13%,其他应用占比约为4%。工程塑料中约47%用于汽车行业,其次是电子电气(28%)和轨道交通(25%)。未来,随着己二腈国产化的快速发展,尼龙66基于其自身具有的多重优越性能,将有三大新蓝海市场一一民用服装、军装,新能源汽车和轨道交通。

尼龙66产业作为一个处于成熟期的产业,其需求增长速度基本与全球宏观经济增长相一致,处于相对平稳的持续增长状态。近年来,受益于尼龙66研发创新和生产技术取得长足进步以及下游应用的快速拓展,我国尼龙66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时期。根据华安证券研究所预测,尼龙66到2025年全国需求量有望达132万吨,2021-2025年年均复合增速为25%;到2030年全国需求量将在288万吨,2026-2030年年均复合增速为17%。尼龙66制品的总需求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关联程度较高,较快的经济增长能够增加社会对尼龙化工产品的总需求,因此尼龙行业的周期与宏观经济的周期大体相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目前,尼龙66 的生产规模主要集中在美国、意大利、德国、日本、中国等国家和地区,主要生产商有英威达、杜邦、巴斯夫、神马股份、兰蒂奇、旭化成等。全球尼龙66前几名主要生产厂商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较高。在全球主要厂商中,英威达公司生产规模最大,产能占全球35%左右,全球前三公司即英威达、奥升德、巴斯夫公司的产能占比达70.8%,产能前五的公司产能占比高达80%以上,国内厂商中只有神马股份在全球产能前五公司中占有一席之地。

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项产业政策,支持我国尼龙行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支持尼龙产业做大做强、向高端产品迈进,如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与生产”被列为“鼓励类”。当前我国为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将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和有序发展,有利于提升行业整体生产服务、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有利于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公司属于生产销售型工业企业。公司产业结构上横跨化工、化纤两大行业,通过实施一体化战略,形成了以尼龙66盐和尼龙66盐中间产品、尼龙66切片、工业丝、帘子布等主导产品为支柱、以原辅材料及相关产品为依托的新产业格局。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丝、帘子布、尼龙66切片、己二酸、双酚A、PC,其他产品有环己烷、芳纶纤维、阻燃纤维、原液色丝、尼龙6民用丝等。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1、帘子布

公司主要生产用于半钢子午胎、工程胎、航空胎等差异化高端尼龙66帘子布。公司尼龙66帘子布具有单位质量小、强度高、耐疲劳性、抗冲击等优良性能,是生产飞机轮胎、大型工程胎、轿车轮胎的优质骨架材料。米其林、普利司通等世界著名轮胎集团都是公司的重要客户。

2、工业丝

尼龙66工业丝是一种通过尼龙66盐连续聚合或切片固相增粘工艺生产的高强力尼龙66纤维。公司的尼龙66工业丝具有耐疲劳、耐冲击、耐摩擦、强力高等优势,主要应用于轮胎帘子布,其他领域还包括安全气囊、帆布(输送带领域)、绳索及织带等领域。

3、尼龙66切片

尼龙66切片是一种常用的有机高分子材料,具有耐高温、耐腐蚀等优质特性,是制作高强度工业丝、高端民用纤维和工程塑料的优质原材料,被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工程机械、仪表仪器、服装纺织、航空航天等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

4、精己二酸

己二酸是一种重要的有机二元酸,能够与二元醇、二元胺发生成酯化反应、酰胺化反应等,缩聚成高分子聚合物,主要用于生产聚氨酯及尼龙66系列制品。此外,己二酸还可用于生产增塑剂、胶粘剂、高级润滑油和食品添加剂等,在日常化工产品生产中起着重要作用。

5、双酚A、PC

双酚A,也称BPA,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苯酚和丙酮的重要衍生物,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PC)、环氧树脂、聚砜树脂、聚苯醚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也可用在增塑剂、阻燃剂、抗氧剂、热稳定剂、橡胶防老剂、农药、涂料等精细化工产品。

PC作为五大通用工程塑料之一,具有透光性好、抗冲击强度高、韧性大、电绝缘性好、使用温度范围宽和尺寸稳定性等优异的性能,广泛用于建筑板材、汽车零部件、医疗器械、航空航天、电子电器、光学透镜、LED照明等领域,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并且有替代其他工程塑料产品市场空间的趋势。

6、BOPA薄膜

BOPA薄膜属于功能性环保包装薄膜,主要应用于食品包装、电子、化工等领域。目前国内BOPA市场主要集中在食品包装领域,多为高温蒸煮袋、抽真空袋、高档食品保鲜包装等。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实行产销研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1、研发方面: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同时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合作为补充的研发模式,与多家知名院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以项目为依托进行合作开发和人员培训,围绕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开展研究工作。公司有专业的研发团队,根据前期技术调研或市场分析提出研发立项申请,公司技术委员会是公司重大技术、研发问题的审议机构,主要负责组织讨论与确定重大技术难题、重大技术方案、技术标准等,评审、确立科研开发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等。研发团队研发完结后经公司技术委员会验收结题或进入应用推广。

2、生产方面:公司主要采用连续化、不间断的生产模式。根据产品市场趋势、客户订单需求、产品和原材料库存等因素,下达生产任务组织生产,充分保障产品的交付。公司结合市场整体情况、自身生产能力和经营目标确定下一年度主要产品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管理层每月召开月度生产计划讨论会,确定生产计划后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任务,同时根据销售部门反馈的市场销售情况调整产品生产数量及具体型号。在生产过程中,公司技术部门负责生产工艺管理,制定产品工艺技术文件;生产车间严格执行工艺操作程序,控制各项工艺指标,以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以及环保问题进行全程监督;质量管理部门按相关标准对原料、产成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控制。公司整个生产过程采用先进的DCS控制系统,自动化程度高,能有效降低能耗,确保安全生产及按时按质按量保障产品的供应。公司持续稳定的产品交付能力是公司赢得客户信赖并保持长期合作的重要基础,为公司赢得了良好市场认可度。

3、销售方面:公司主要采取直接面对客户的销售模式。公司根据国内外不同市场情况组织成立专业化的国内销售团队和国际销售团队,销售人员与国内外终端厂家紧密沟通,实时掌握下游厂家生产经营动态和和客户需求。公司市场部门根据市场行情、生产计划及客户实际需求,与客户协商产品销售价格和订单量等内容,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产品买卖合同。公司设立有价格委员会,根据产品综合成本、产品市场供需情况、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因素制定产品的销售价格,对于用量较大、合作关系良好、稳定的客户也会有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万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微信或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东配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临时公告: 2023-020)。

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3-021)。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律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鉴于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决定2023年度继续聘任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供证券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法律事务咨询服务,聘期为一年,并支付其年度法律顾问费用5万元,该费用不含差旅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3-022)。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王良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决定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40.5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押汇、贸易融资等。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的情况详见下表: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本次议案有效期截止至下次议案公告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坏账的议案。

公司对2022年末账期达十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均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进行了梳理,并通过企查查、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查询,已注销的企业类债务人共有18家,涉及金额722.0009万元;被吊销的企业类债务人共有34家,涉及金额1,999.5771万元,以上两类企业类债务人共有52个,涉及金额合计2,721.578万元。前述52个债务人已注销或吊销的客观状态已经河南省平顶山市恒信公证处进行公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前述52家债务人所涉及的2,721.578万元坏账予以核销,并账销案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临时公告:2023-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3-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三、四、六、七、九、十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5,592,425.9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4,175,87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5,742,863.62(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1.81%。

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立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2 年度立信共为 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含本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2次、监督管理措施 30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花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徐郅轩

徐郅轩,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本所执业。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肖常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本次关联交易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王良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一)生产经营类关联交易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824,826.36万元,比2022年全年预计金额少391,251.64万元,主要因为报告期集团招采中心仅发生了部分预计的采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用苯不再通过本公司采购的原因。

(二)金融业务类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严格遵照《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执行,业务开展情况详见2023年3月31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生产经营类关联交易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二)金融业务类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预计情况:

1、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存款利率范围为0.5%-1.65%;

2、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授信总额:预计0万元;

3、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额度:预计0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1、河南沈缆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2400万元,注册地:郏县龙山大道东段路南,经营范围:矿用电缆、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迅电缆、船用电缆、电线及钢芯铝绞线、橡胶制品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应的技术服务;电缆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销售。

2、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4日,注册资本487,300万元,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经营范围:对制造尼龙产品的技术研究及推广服务;生产销售双氧水【含量>8%】环已烷、硝酸、液氮、己二酸、己内酰胺、硫酸铵、尼龙6切片、蒸汽及相关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工、化学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化工设备及配件的设计、销售;建材销售;普通货物运输(不含化学危险品);化肥、灰渣销售;对外贸易;供电;钢材购销、帘子布购销。

3、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7日,注册资本18,200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开发区(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经营范围:生产:环己烯32800吨、环己烷8080吨、苯45000吨、重质苯10000吨、环己醇;批发、零售:环己醇、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钢材、建材;化工、化学技术服务;对外贸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4、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6日,注册资本50,000万元,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郑州海联国际交流中心大厦25层,经营范围:煤炭零售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锦纶帘子布、产业用布、帘子布原辅材料、工业丝、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合成树脂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五金、建材、机械设备、钢材、有色金属、铁矿石、矿山冶金设备、炭黑、石墨电极、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纺织品、电子产品、百货、办公用品;电子商务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招标代理服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和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粗苯、重质苯、环己烷、己二胺、己二腈、环己酮、氢(压缩的)、苯、氮(液化的)、氧(液化的)、环己烯、硝酸(含硝酸≥70%)、三光气不带存储设施经营。

5、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29日,注册资本23469.51万元,注册地: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生产线管理服务;陆地管道运输;供冷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3日,注册资本1,943,209万元,住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主要业务为原煤开采和洗选;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等。

7、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3日,注册资本3,380.30万元,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板桥西路2398号,经营范围:浸胶生产各种帘子布、帆布、帘子线等。

8、博列麦纤维有限公司

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公司位于德国埃伦巴赫市格拉兹斯托夫大街,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聚酰胺纤维等。

9、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30日,注册资本157,350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叶县遵化镇高阳路九号,经营范围:生产、 销售:氢氧化钠 、氯(液化的)、盐酸、次氯酸钠溶液、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盐酸)、工业氢氧化钙(电石渣)、工业氯化钙(液体35%质量分数,二水物)、氯乙烯(抑制了的)、氯化氢(无水的)、二氯乙烷、氢气(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时间2020年6月12日)、聚氯乙烯树脂等。

10、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2日,注册资本297,650.91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南4号院,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11、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2日,注册资本12,245万元,住所:平顶山市轻工路中段,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供应等。

12、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市辖区高新区神马大道666号26号楼3楼,经营范围:环保节能项目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及服务;新能源及节能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供配电系统、节能环保设备、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矿山设备、电气设备、水处理及排污清淤系统的研发、组装、生产、安装、维修;售电;供暖;供热;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批发零售:照明器具、五金交电、钢材、建材、机电设备、矿用设备。

13、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8日,位于河南省平顶山高新区青桐街9号,注册资本3,100万元。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高低压开关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矿灯系列产品、安全帽、铅酸蓄电池、矿灯充电架、有害气体报警装置、防爆电器、隔爆型LED光源巷道灯和机车灯及配件、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及配件、矿用塑料制品及配件、LED照明灯具及配件、LED景观灯具、LED显示屏、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太阳能光伏支架、光伏接线盒、光伏连接器、光伏智能汇流箱、光伏逆变器、光伏升压变压器等。

14、平顶山神马医院

医院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分公司。医院位于平顶山卫东区新华路中段,注册资金280万元,床位80张,诊疗科目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眼科等。

15、平煤神马美国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 26日,位于美国洛杉矶市,注册资本:2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自产产品和所需原辅料的进出口业务,适时开展第三方贸易。

16、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本公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49%。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23日,注册资本为20万美元,住所: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基隆路55号6层D08室,经营范围:销售安全气囊丝产品和其它产品。

17、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水贝金座1805室,经营范围:销售锦纶帘子布、产业用布、帘子布原辅材料、工业丝、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合成树脂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五金制品、建材、机械设备的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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