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77版)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①持续性关联交易应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②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的成员单位之间各类持续性关联交易主要以军品为主,军品价格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管理。
③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④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⑤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依据合理原则协商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授权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决议的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协议等协议,协议经双方签署和盖章后生效。同时,将授权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决议的关联交易总额度内,可按照经营业务开展情况对关联交易的类别进行项目间调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成员单位部分航天产品的主要供应商或客户,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成员单位之间已经形成了稳定的业务关系,同时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因此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在交易完成后的持续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三位独立董事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预计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租赁业务也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属公平合理的。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临-020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的防范了经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临-010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背景
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航天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和购买相关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收购航天科工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深圳航天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智控”)100%股权,收购价格为2,770.12万元。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深圳航天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和相关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临-027)。
二、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完成对深圳智控100%股权的收购,其在被收购前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调整合并报表的期初数,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三、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调整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调整
单位:元
■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2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的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与实际经营成果,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审阅了上述《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规定,公司按规定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的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4588号)。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临-011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董事长薪酬方案及兑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董事长薪酬方案及兑现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公司业绩,维护股东的利益,特制定2022年董事长薪酬方案及兑现,具体如下:
一、对象:公司董事长。
二、期限:2022年1月1日一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情况:公司董事长2022年年薪为773,426.28元(含税)。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临-01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59,700.64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22,730,041.19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261,487.0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26,148.71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34,507,384.43元,减去2022年内派发的2021年度分配利润23,946,042.18元,截至2022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6,196,680.61元。
遵循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现提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8,201,4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376,618.2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公司无回购股份。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吻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关于分红比例的要求,议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22年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临-014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情形或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其在审计过程中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致同在对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宁、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胜辉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宁。
董宁:自200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
(2)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胜辉。
丁胜辉:自201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志。
杨志: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起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考察,与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判断其业务能力及对公司所属行业的了解及过往经验。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致同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照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认为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事前征询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同意该聘任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用期限为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临-015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资金需求及使用情况,预计2023年度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存款年利率范围为0.55%至3.25%;贷款发生额预计为人民币1亿元,贷款年利率范围为3.2%至4.275%;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由于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财务公司为与本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袁宁、王胜、李艳志、胡发兴、郭琳瑞、魏学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益圣国际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厚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43.8489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历史沿革及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公司于2001年3月12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复〔2001〕38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航天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立改组为航天机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由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共同出资30,000万元组建,2001年10月10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2年2月17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5月29日,财务公司取得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换发的机构编码为L0009H211000001的《金融许可证》。
2012年7月20日,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武汉分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2〕393号)同意设立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2012年9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开业的批复》(鄂银监复〔2012〕480号)批准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开业。
2018年11月2日,经财务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监管机构批复同意,财务公司现有股东以同比例增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金,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438,489万元。上述增资业务于2019年12月25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总资产为15,267,964.92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净资产为751,436.28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76,041.19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111,963.54万元(未经审计)。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如下:(单位:万元)
■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01%的股权。
(三)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将为我公司于2023年度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服务等,我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存款年利率范围为0.55%至3.25%;贷款发生额预计为人民币1亿元,贷款年利率范围为3.2%至4.275%;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
2.贷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3.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内部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五、《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双方约定:
(一)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日均余额不低于公司货币资金的50%(募集资金与外币账户资金除外),可自主、自由的选择乙方已开办的存款品种,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二)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三)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四)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内部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五)有关存款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在财务公司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费用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类业务的原则下,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获取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防控资金风险。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21,147.51万元,贷款余额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三位独立董事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合作业务的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双方开展存贷款等金融合作业务符合已签署的《金融合作协议》约定且定价公允。风险评估报告的客观、公正,风险处置预案充分且具有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临-021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航天科技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3年4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8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4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预计2023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益圣国际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2号楼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事项无需审议。
2.议案9、10为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的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2号楼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力嘉、朱可歆
联系电话:010-83636130、010-83636061
联系传真:010-83636000
电子邮箱:lulijia@as-hitech.com
5.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1”,投票简称为“航天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 “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以下表决权:
■
特别提示:
议案9、10为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202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监-001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程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其余监事现场出席。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4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