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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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3月31日在公司办公楼3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到7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岩、秦伟、郑丹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的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交易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4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4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其他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单独计票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4月1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联系人:周桂清、罗晓斌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486663

电子邮箱:fdkj@fenda.com

邮编:5181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1,投票简称:奋达投票

2、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