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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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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对参加对象的要求,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交的预留份额分配方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核心骨干员工,由共计6名参加对象认购预留份额182.12万份,上述人员均为新增参加对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为6.2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郎安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且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中等风险及以下、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建一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拟定的参加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系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认购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3、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中等风险及以下、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

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02.0048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29日全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分配情况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分配认购情况

注: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披露后,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向子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伟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据此对持有人所获份额分配情况表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中的职务进行更新,上述人员原获份额数量未做调整。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披露后至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前,由于一名授予对象(核心骨干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收回其所认购的62.8万份份额,收回份额计入预留份额,暂由董事长李伟峰先生代为持有。经上述调整后,参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核心骨干员工由15人变更为14人,预留份额由263.79万份变更为326.59万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由10.45%变更为12.94%。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初始留有263.79万份份额作为预留份额,占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10.4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披露后至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前,由于一名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收回其所认购的62.8万份份额,收回份额计入预留份额。本次调整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变更为326.59万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为12.94%,均由董事长李伟峰先生代为持有。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对参加对象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交的部分预留份额分配方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核心骨干员工,由共计6名参加对象认购预留份额182.12万份,上述人员均为新增参加对象。

本次部分预留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注:最终参与人员名单、人数及最终份额分配情况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与首次受让价格保持一致,为6.28元/股。

本次部分预留份额分配后,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总人数为23人(不含剩余预留份额),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核心骨干员工19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尚余144.47万份。

三、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后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本次部分预留份额分配后的锁定期及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根据此前披露并实施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本次部分预留份额分配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系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确认的参加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参加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监事会已对本次部分预留份额的授予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预留份额来源及参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4、公司董事会审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时,与此关联的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拟定的参加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系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认购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3、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09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0号文),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5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890.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633.00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第000489号”《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5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发展,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对“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用于投资建设通州科研试制生产线和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一航空装备生产项目,并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南京市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内为实施地点,同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8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用于关键技术研究投入、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其他费用,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2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后续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527.4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1,491.57万元(含利息收入和委托理财收益)。其中,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2,000.00万元,其余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注:本段数据未经审计)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有效期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使用在任一时点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及财政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到期后应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长江保荐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中等风险及以下、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中等风险及以下、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三)有效期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在任一时点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中等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及财政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中等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且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中等风险及以下、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中等风险及以下、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中等风险及以下、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11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3年3月31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402.0048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29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3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最长锁定期为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可解锁股份数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共计1,608,0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7%,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按照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存续期内根据市场具体情况,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可解锁的标的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