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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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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2023-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蔡晓婷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蔡晓婷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蔡晓婷女士,女,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99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华制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品牌市场主管、北京研华兴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专员,2022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产品行销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蔡晓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袁微微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176,07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6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76,07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6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7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7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4名,董事胡宜女士因公务请假;本次股东大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176,07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3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07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3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袁微微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071,001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00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36%。

表决结果:袁微微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郭旭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071,002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00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49%。

表决结果:郭旭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袁烨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071,001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00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36%。

表决结果:袁烨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涂友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071,001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00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36%。

表决结果:涂友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温安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071,001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00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36%。

表决结果:温安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彭钦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071,002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00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49%。

表决结果:彭钦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高义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071,001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00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36%。

表决结果:高义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选举柳曼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071,001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00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36%。

表决结果:柳曼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汤正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071,002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00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49%。

表决结果:汤正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玲玲、武静;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后通过口头及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于当日下午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经过半数以上的监事推举的监事柳曼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柳曼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后通过口头及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于当日下午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经过半数以上的董事推举的袁微微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袁微微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委员会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袁微微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袁烨女士、刘迪科先生、许力钊先生、涂友冬先生、翟荣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聘任张新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不涉及职工代表董事,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莫雪玲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审部负责人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同时,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至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袁微微女士;

非独立董事:袁微微女士、郭旭辉先生、袁烨女士、涂友冬先生;

独立董事:温安林先生、彭钦文先生、高义融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不涉及职工代表董事,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3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柳曼玲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柳曼玲女士、汤正邦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蔡晓婷女士。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与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简历见附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总经理:袁微微女士

副总经理:袁烨女士、涂友冬先生、刘迪科先生、许力钊先生、翟荣宣先生

财务总监:李波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新媛女士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新媛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3981862

传真:0755-82734561

电子邮箱:security@jwele.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其中,董事会秘书张新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况

内审部负责人:莫雪玲女士

莫雪玲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简历见附件)

六、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一)董事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胡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监事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董续慧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续慧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智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11,838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换届完成后,王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硬件工程师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智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82,455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换届完成后,帖书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销售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帖书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胡宜女士、董续慧女士、王武先生、帖书文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他们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七、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一、袁微微女士简历:

袁微微女士,女,1972年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在读,曾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凡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东莞市新兆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智微智能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新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袁微微女士直接持有公司9,980.00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郭旭辉先生系夫妻关系,为公司董事袁烨之姐姐,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郭旭辉先生简历:

郭旭辉先生,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先冠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先冠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万德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香港江恒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郭旭辉先生直接持有7,620.00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袁微微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董事袁烨之姐夫,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三、袁烨女士简历:

袁烨女士,女,1979年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在读,曾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董事长助理,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袁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袁微微女士之妹;公司董事郭旭辉先生与袁微微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袁烨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四、涂友冬先生简历:

涂友冬先生,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哈尔滨工业大学EMBA在读,曾任深圳市先冠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负责人,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涂友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通过深圳智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353,065股,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五、温安林先生简历:

温安林先生,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嘉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市西迪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四海商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美加加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温安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六、彭钦文先生简历

彭钦文先生,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韩都衣舍电子商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财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深圳新财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新财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彭钦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七、高义融先生简历

高义融先生,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义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附件二: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一、柳曼玲女士简历

柳曼玲女士,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聚银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行政经理;2021年1月至今,先后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课长、运营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柳曼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蔡晓婷女士简历

蔡晓婷女士,女,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99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华制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品牌市场主管、北京研华兴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专员,2022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产品行销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蔡晓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三、汤正邦先生简历

汤正邦先生,男,199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优地科技有限公司结构工程师,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助理产品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汤正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附件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袁微微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二、袁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三、涂友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四、刘迪科先生简历:

刘迪科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深圳市艾瑞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产品中心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刘迪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000股,通过深圳智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353,065股,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五、许力钊先生简历:

许力钊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深圳市先冠电子有限公司消费类事业部客户经理、副总经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消费类事业部负责人。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消费类事业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许力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000股,通过深圳智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353,065股,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六、翟荣宣先生简历:

翟荣宣先生,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深圳市先冠电子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笔记本硬件主管;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联席负责人。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联席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翟荣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5,000股,通过深圳智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353,065股,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七、李波先生简历:

李波先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李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八、张新媛女士简历

张新媛女士,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者关系总监;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新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附件四: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莫雪玲女士简历:

莫雪玲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0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7年6月至2021年8月在深圳市智意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21年11月起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管理会计。

截至本公告日,莫雪玲女士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8,000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