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 [2023]006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3月3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拟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称,公司拟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水溶性高分子及配套功能性单体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在安庆市高新区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水溶性高分子及配套功能性单体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预计项目总投资约21亿元,预计于2027年建成投产。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请你公司就如下信息予以说明并补充披露。
一、公告显示,新建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1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1亿元。新建项目将采用“一次规划、分批建设”的方式进行。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29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1.61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新建项目,仍将面临较大资金缺口,实施新建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公司未来自筹资金。请公司:补充披露新建项目投资规模的测算依据与新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并结合公司财务报表中在手现金情况,测算相关资金预测表,详细分析未来新建项目所需资金的具体投入与筹资计划,以及相关资金投入是否会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是否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如未来相关筹资计划未能按期实现,新建项目是否存在规划产量减少、项目停滞或终止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并披露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可行性。
二、公告显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44.5万吨水溶性高分子及配套功能性单体等项目的生产车间、综合楼及配套设施。根据前期披露信息,公司首发及再融资募投项目包含年产3.3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学品及其配套1.6万吨单体扩建项目;2021年度,公司张家港工厂、南通工厂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7.76%和81.74%。公司在已通过募投项目进行扩产、部分现有产能未完全利用的情况下,继续新建产能,且计划规模远超公司现有产能总和。请公司:(1)补充披露新建项目涉及的具体产品、具体建设内容,新建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在品种、性能及应用领域的异同;(2)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现有及在建项目建设完成后产品产线分工安排及产能利用率情况等方面,定量分析新建产能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三、公告显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44.5万吨水溶性高分子及配套功能性单体等项目的生产车间、综合楼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将分三期建设,预计于2027年建成投产。根据前期披露信息,2021年度,公司水溶性高分子、功能性单体的生产量分别为5.26万吨、3.62万吨,销售量分别为5.29万吨、3.59万吨。公司新建产能达产后,产量将远超公司现有生产与销售水平。请公司:(1)补充披露新建项目产能建设分期达产进度安排、各期末分产品预计产能情况;(2)结合市场容量、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格局、公司市场占有率、在手订单、下游客户开拓情况等方面,分析新增产能能否消化,如相关下游客户拓展不及预期,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并披露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可行性。
请你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独立董事勤勉尽责认真核查本次交易,并就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3年4月10日之前披露回复内容。”
公司将和保荐机构按照《问询函》的要求,积极就《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