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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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临2023-01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光电”)和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安”);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瑞光电和湖南三安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合计提供人民币3.8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安瑞光电和湖南三安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4.30亿元和38.4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与金融机构就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内容见下表: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3月4日、2023年3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提供担保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瑞光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9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11号,注册资本6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范围:智能汽车照明系统,LED光源、LED车灯、可见光通讯产品,传感器,软件,后视镜,锁具,清洗器,汽车集成电路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其总资产224,960.82万元,总负债159,251.5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54,650.11万元,无银行贷款余额),净资产65,709.29万元,202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48,861.06万元,净利润-2,469.12万元。

2、湖南三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7日,注册地址为长沙高新开发区长兴路399号,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文必,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分立器件、半导体照明器件、照明灯具、半导体光电器件的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封装、设计、测试;碳化硅衬底的研发、生产、销售;碳化硅衬底相关半导体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的制造、销售、研发;电力电子技术服务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其总资产为419,672.19万元,总负债221,060.2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121,750.00万元,流动负债88,426.23万元),净资产为198,611.90万元,202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6,327.88万元,净利润-13.97万元。

目前,没有影响上述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

1、担保额度:1.20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4、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1、担保额度:1.60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1、担保额度:1.00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安瑞光电和湖南三安根据其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生产经营开展。公司本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46.19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00%。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9.25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44%;公司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到期支付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分期受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增资款提供了担保,担保余额为16.94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3-01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213,823,3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33%。三安电子本次办理部分股份质押后,其累计质押数量为470,23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8.74%。

●三安电子及其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457,442,0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21%。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后,两家累计质押股票591,030,000股,质押股份约占两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40.55%。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4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三安电子的通知,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手续,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三安集团及三安电子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略有差异。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