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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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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志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包含4名独立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CHEN CHAO女士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明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总裁及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CHEN CHAO女士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总裁及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唐珺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唐珺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兴龙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总裁及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裁及聘任公司

高级副总裁、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明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CHEN CHAO女士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聘任陈兴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总裁及聘任高级副总裁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CHEN CHAO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CHEN CHAO女士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CHEN CHAO女士的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马志超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明先生为公司总裁(李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CHEN CHAO女士为公司高级副总裁(CHEN CHAO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CHEN CHAO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辞去总裁职务后,作为公司董事及新任高级副总裁,CHEN CHAO女士将继续遵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CHEN CHAO女士任职公司总裁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总裁及聘任高级副总裁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事项

公司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唐珺女士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唐珺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唐珺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董事会对唐珺女士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兴龙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陈兴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兴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兴龙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64954576

传真号码:021-64851044

电子邮箱:kehua@skhb.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李明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李明先生在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近二十年,长期专注分子诊断核酸扩增检测相关领域的研制与生产、项目管理、销售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拥有丰富的IVD从业经验,曾参与“十一五”国家重大863项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等多项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并取得多项专利,曾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李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CHEN CHAO女士,1977年出生,新加坡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国际会计师(ACCA)、新加坡注册会计师(CPA),曾分别担任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执行董事、董事、财务总监等职务,拥有二十多年药品研发、石油、机械制造业、金融等行业跨国公司经营管理、财务、内控审计、战略投资及企业兼并购经验,曾任公司总裁,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CHEN CHAO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兴龙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主管、证券事务代表,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深圳市赛元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22年12月任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兴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970号文”批准,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公开发行了73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3,800.00万元。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731号”文同意,公司73,8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8月2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华转债”,债券代码“128124”。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8月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2月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7月27日)止。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1.50元/股。

2020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科华转债”转股价由21.50元/股调整为21.5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2月24日生效。

2021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因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及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科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1.51元/股调整为21.3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16日起生效。

2021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科华转债”转股价由21.30元调整为21.31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2月30日起生效。

2022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因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及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科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1.31元/股调整为21.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9日起生效。

2022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科华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11月24日)内,如再次触发“科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2022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及公司办理完成了4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合计注销22,500股。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经计算,“科华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21.24元/股。

2022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科华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内,如再次触发“科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二、公司可转债转股情况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科华转债因转股减少1,000元(10张),转股数量为47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剩余可转债余额为737,591,900元(7,375,919张)。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科华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21-64954576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3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3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科华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