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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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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汽车车轮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认定的首批“国家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企业”,被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评选的“中国汽车零部件车轮行业龙头企业”,2021年被国家工信部评为绿色工厂。公司产品包括无内胎卡/客车车轮、乘用车车轮、新能源车车轮、拖车车轮、农用车车轮等,经过十几年市场开拓,公司形成了以汽车车轮为核心产品的全球销售渠道,在国内,公司是上汽大众、上汽通用、长安福特、广汽本田、广汽丰田、北京现代、捷豹路虎等合资品牌乘用车整车生产商的供应商,也是上汽乘用车、上汽通用五菱、比亚迪、吉利汽车等国内品牌乘用车整车生产商的供应商,同时是中国重汽、宇通客车、集瑞联合卡车、北奔重卡等商用车整车生产商的供应商。公司的产品远销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市场上,公司已成功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配套采购体系,是通用、大众、福特等高端汽车生产商的全球一级供应商。公司产品渗透至新能源乘用车领域,公司是五菱宏光MINI EV的标配车轮供应商,也是广汽丰田新能源车雷凌配套项目及广汽丰田凯美瑞全系车型项目的车轮供应商。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已经拿到多家新能源车企的定点,打开了新能源车市场,预计后续将拿到更多项目。

多年来,公司致力于车轮的轻量化研发和生产,深耕多年自主研发的阿凡达低碳技术行业领先,对应的阿凡达低碳车轮是一款革命性的轻量化产品,该产品特点是轻量化、精度高、强度高,采用阿凡达低碳技术生产的产品,重量能够与铝轮毂等同甚至更轻,成本较之铝轮毂大幅降低。阿凡达低碳技术大幅减碳对应绿色低碳转型,阿凡达低碳车轮产品节能低碳增效,公司的使命和产业实践与“双碳”战略高度契合,公司将积极践行减碳使命,致力于企业自身碳中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3-014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锋峰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19,100,758.5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9,957,132.57元,比上年同期上升62.77%;总资产7,362,665,056.66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1.36%。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3〕1678号《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957,132.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111,966.45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07,744,999.2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550,090,731.53元。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行业特征,近年来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阿凡达低碳车轮业务规模扩张较快,预计2023年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较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中董事、监事年度薪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稳定资本市场预期,公司拟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从不超过2000万美元增加至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金佳彦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金佳彦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注销期权并减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注销期权并减资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内容详见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三、四、五、七、八、十二、十四、十五项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3-027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

7、出席对象:

(1)2023年5月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等相关公告。

其中《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注销期权并减资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以上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本人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公司证券部。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向峰

电话:0571-63133920

传真:0571-63102488

联系地址: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

邮编:311400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8,投票简称:金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说明: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丹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19,100,758.5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9,957,132.57元,比上年同期上升62.77%;总资产7,362,665,056.66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1.36%。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3〕1678号《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957,132.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111,966.45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07,744,999.2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550,090,731.53元。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行业特征,近年来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阿凡达低碳车轮业务规模扩张较快,预计2023年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较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五、审议通过《2022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已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已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这些内部控制制度虽已初步形成完善有效的体系,但随着管理的不断深化,将进一步给予补充和完善,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2023年度公司拟与鞍钢金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注销期权并减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3-025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4日以专人送达、钉钉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在公司三楼多功能厅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59名,实际出席148名,代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25,594,374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131,014,374份的95.8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25,594,374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二、《关于选举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骆向峰、郦赵丹、程瑶、姜亚群、曹柳芳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日,公司召开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骆向峰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25,594,374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三、《关于授权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事项;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

4、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5、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决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时间及数量,并确定解锁后卖出股票的时间、数量和价格;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8、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项的方案;

10、持有人会议授权或本草案规定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25,594,374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3-020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2023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因期权自主行权及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公司注册资本需要相应调整:

注1:详见公司在2020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注销2019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全部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综上,最终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从营业执照上的1,011,203,661元,减少至999,671,115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注销期权并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公司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的要求,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化表述,具体情况如下:

最终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四、其他事项的情况

上述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3-026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2022年3月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8,647,30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8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7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截至目前,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涉及股份数量为27,053,114股,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7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考核情况及后续安排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天 健审[2023]1678 号),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019,100,758.57元,较2021年度增长10.67%,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达成70%。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3、后续安排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持有人只有在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锁。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份额=持 有人当期计划解锁份额×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对应的解锁比例×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锁比例。当期员工个人未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管理委员会在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出售该批次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并以出资金额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由管理委员会进行分配(如有)。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6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经持有人会议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提前终止或展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未全部出售股票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展期。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全部出售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提前终止不得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少于十二个月。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内未全部出售股票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展期。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3-017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鞍钢金固(杭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鞍钢金固”)存在采购原材料的日常经营性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公司2023年度与鞍钢金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2023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金佳彦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鞍钢金固(杭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杭州富阳区场口镇化竹路18号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金佳彦

5、注册资本:22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31138104XM

7、主要业务:钢材加工、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品);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8、主要股东: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其49%的股权。

9、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总资产436,966,722.12元、净资产235,010,312.55元、营业收入927,281,073.28元、净利润9,372,984.29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金佳彦先生担任鞍钢金固的董事长。

(三)履约能力分析

鞍钢金固依法持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日常经营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及时与关联方签订协议,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在认真审阅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与鞍钢金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如下:

在认真审阅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与鞍钢金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拟与鞍钢金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3-018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子公司项目建设及后续生产经营需要,需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股份”或“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南宁金固阿凡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阿凡达”)提供总金额不超过33,000万元人民币(含3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2023年4月2日,金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南宁阿凡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南宁阿凡达的厂房还在建设过程中,还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支出的是前期开办费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金融机构

债务人:南宁金固阿凡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保证期间按:1、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投资新建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本次担保后所获得的银行贷款,将用于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1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与邕宁区人民政府签订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本次担保是为公司南宁阿凡达低碳车轮生产基地整个项目的银行授信担保。

全体董事同意金固股份为南宁阿凡达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认为:南宁阿凡达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计持有南宁阿凡达90.2%的股权,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有控制权,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该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南宁阿凡达筹措资金、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后,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111,000万元,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95%,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69,000万元,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3-024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纳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后采纳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下转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