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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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新城 公告编号:2023-007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3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3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3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景宝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85,233,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5825%。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82,85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2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376,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88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376,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881%。其中: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376,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881%。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科峰、张奥申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新还旧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2,87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30%;反对2,3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80%;反对2,3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7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科峰、张奥申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新城 公告编号:2023-008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铁岭财经)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持有公司的206,197,823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

2.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价格为不低于3.5337元/股。

3. 在完成公开征集受让方程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前,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4. 若本次股份转让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将发生变更。

2023年4月3日,公司收到铁岭财经《关于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铁岭新城股权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铁岭财经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铁岭财经持有的铁岭新城25%的股份。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价格拟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2023年4月4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铁岭新城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中的较高者,最终转让价格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结果为准。本次转让完成后,铁岭新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将发生变更。铁岭财经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是否能取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经初步测算,本提示性公告日(2023年4月4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2. 9922元/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为3.5337元/股。因此,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价格为不低于3.5337元/股。

公司将与铁岭财经保持密切联系,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