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4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3-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芳源转债”自2023年3月29日起开始转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芳源转债”共有人民币1,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53股,占“芳源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1%。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芳源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64,199.90万元,占“芳源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984%。

● 本季度转股情况: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芳源转债”共有人民币1,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53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42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4,2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8年9月22日。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1号文同意,公司64,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芳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2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芳源转债”自2023年3月2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18.62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芳源转债”的转股期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8年9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芳源转债”共有人民币1,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53股,占“芳源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1%。

截至2023年3月31日,“芳源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64,199.90万元,占“芳源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984%。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表格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计算差异系战略投资者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出借股份所致。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芳源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电子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824,885股,占公司总股本511,606,053股的比例为0.9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00元/股,最低价为14.6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694,128.7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含),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5日、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03)。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824,885股,占公司总股本511,606,053股的比例为0.9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00元/股,最低价为14.6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694,128.7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