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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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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经查询,上述各被担保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概况

1、担保方式: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支付保证金等方式。

2、合计新增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139.75亿元。

3、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以上额度及期限内新增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2,056,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684,451.54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所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6.04%和171.90%。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1,401,1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5.18%和351.89%。(以上计算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各公司开展业务、加快拓展市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各公司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各公司提供担保将更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发展,可进一步促进其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担保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子公司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环保”)持有北控安耐得环保科技发展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耐得环保”)30%的股权。因经营发展需要,安耐得环保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授信不超过1.2亿元,由安耐得环保的控股股东北京北控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安耐得环保70%股权,以下简称“北控环保”)为安耐得环保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中油环保按其所持安耐得环保股权比例向北控环保提供反担保合计不超过3,600万元。

2023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北控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院4号楼1至14层101内三层306室

3、法定代表人:陈新国

4、注册资本:147,575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及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技术开发、投资咨询及策划管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网络技术的开发及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3日。

7、北控环保的股东结构

注:上表持股比例按实缴比例列示。

9、最近两年财务状况:

单位:元

10、其他情况说明:北控环保与公司及中油环保无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北控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合计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3,600万元。

3、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新增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2,056,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684,451.54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所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6.04%和171.90%。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1,401,1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5.18%和351.89%。(以上计算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北控环保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油环保参股子公司安耐得环保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一般商业惯例。结合安耐得环保的企业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北控环保提供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安耐得环保开展业务、加快拓展市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北控环保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中油环保的参股子公司安耐得环保业务的开展,公司对北控环保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北控环保提供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北控环保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中油环保参股子公司安耐得环保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供担保将更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发展,可进一步促进其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担保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经营发展及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综合授信(包括增加的授信额度及续作的授信额度)。

公司上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授权董事长或控股子、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中短期投资品种,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使用外币进行理财时按照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额度统计),在上述额度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中短期投资品种。上述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单个中短期投资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年。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1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9.65%。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交易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相关风险

(1)尽管主要投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种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投资低风险中短期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共计购买理财产品104笔,已获收益286.65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1,200万元。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中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中短期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2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本次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拟根据主营业务实际情况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不超过2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公司此次开展的业务为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2)交易对方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公司可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鉴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授权总裁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文件。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且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控措施

1、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外汇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公司财务部门已签署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风险管控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财务部门是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管理,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实际操作、及时汇报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保证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合法性。

(4)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编制相关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基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已制定《外汇远期交易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远期外汇交易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公司汇兑损失,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远期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2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作为供货方将因向客户提供产品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包括但不限于各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各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三、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下属各级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将与关联方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广州工控下属各级子公司,以下统称“广州工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公司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

2023年4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龙勇先生、刘茵女士、张金祥先生、敖盼先生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604026。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

5、法定代表人:周千定。

6、注册资本:626,811.7766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1978年5月26日。

8、经营范围:医院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总部管理;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停车场经营;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

9、广州工控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90%,广东省财政厅持股10%。广州工控的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10、关联关系:广州工控持有公司2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11、广州工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亿元)

12、广州工控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广州工控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广州工控采购商品、接受广州工控提供的劳务等;同时公司向广州工控销售商品、向广州工控提供劳务等。双方交易价格以同期市场价格为基准,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的具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相关协议签订时确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情况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州工控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工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将与关联方广州工控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事项,各交易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进行,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工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广州工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1,000万美元。

4、保费支出:约5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为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一)致同所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能力与经验。该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如期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及内部控制鉴证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后,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与致同所友好协商,预计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215万元,服务内容包括对公司及公司目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如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则按照实际审计内容调整费用。

(二)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致同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 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卫俏嫔,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两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两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四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两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希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1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闫磊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预计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215万元,包括对公司及公司目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1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0万元,如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则按照实际审计内容调整费用。该费用根据公司最新合并报表范围、业务规模、业务分布等情况确定,公允合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及核销相关资产。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经公司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2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19,561,912.19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77.49%。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本次核销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 2022年度核销资产的总金额为177,833.00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0.33%。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合计72,700,024.23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36.78%。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相关规定,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情况,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2,499,824.84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70%;在产品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合计37,921,446.50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1.34%。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812,487.62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3%。

4、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81,471,022.00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05.82%。

以上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主要为公司收购湖北中油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环保”)形成的商誉所对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商誉的形成

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和2018年4月分两次合计收购了中油环保26.64%的股权。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实施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王春山等九家机构和个人发行股份购买中油环保73.36%的股权。

通过以上收购,公司持有中油环保100%股权,合并对价与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形成商誉80,947.66万元。公司自购买日起按照形成商誉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将商誉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2021年末,公司就收购中油环保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1,731.15万元,剩余商誉79,216.51万元。

(2)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

2022年度,受经济下行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部分上游企业危废产生量减少,导致市场总体产废量有所下降,危废处置行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危废处置价格下降,中油环保危废处置业务受影响较大,2022年度中油环保危废处置业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和实际情况,对公司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收购中油环保形成的剩余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7,948.00万元。

具体测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此外,公司于2016年7月非同一控制合并江苏绿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威环保”),合并对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形成商誉14,215.49万元。以前年度公司就收购绿威环保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1,955.37万元,剩余商誉12,260.12万元。2022年度,公司对绿威环保剩余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收购绿威环保形成的剩余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99.10万元。

综上,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计48,147.10万元。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公司对债务人已注销或逾期未履行清偿义务并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且已实际产生损失的应收账款合计核销177,833.00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0.33%。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为519,561,912.19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减少510,600,175.7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将减少510,600,175.76元。本次核销资产的总金额为177,833.00元,均已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不产生影响。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六、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并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开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

八、其他说明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进行审计。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说明会基本情况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2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吴建先生,独立董事芦镇华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左陈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谢贵兴先生。

二、问题征集方式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建议。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7日16:00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rbgf@rainbowco.com.cn)或拨打电话(0513-80100206)的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并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确定业绩承诺方王春山将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方式向公司补偿,经计算应补偿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62,174,686股。业绩承诺方王春山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数量55,820,322股将全部用于补偿,但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差额部分由王春山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23,320,518.87元,同时王春山需要将应补偿股份数量在持股期间的分红款9,326,202.90元返还给上市公司。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业绩补偿相应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及致歉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942,288,735股变更为886,468,41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942,288,735元变更为886,468,41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同时结合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订:

三、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证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业绩补偿措施相对应的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支付回购对价、办理注销手续以及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