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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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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立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王欢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完成后继任张迎春女士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辞职及补选聘任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芦飘飘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辞职及补选聘任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辞职及补选聘任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辞职

及补选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的辞职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张迎春女士、审计部负责人吴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1、因个人原因,张迎春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财务负责人的职务。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张迎春女士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张迎春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递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张迎春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迎春女士因股权激励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5万股;通过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354%股份。张迎春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财务负责人职务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2、因岗位调换原因,吴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吴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递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吴超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迎春女士、吴超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迎春女士、吴超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拟补选董事、聘任财务负责人和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补选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后,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欢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王欢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完成后继任张迎春女士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王欢先生的任期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欢先生因股权激励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5万股,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可,拟聘任吴超先生(简历见附件)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超先生因股权激励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万股;通过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471%股份。除通过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情形外,吴超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聘任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聘任芦飘飘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

1、王欢先生简历:王欢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级工程师。曾任宁波神通模塑有限公司自动化部经理、公司制造技术部副总监,现任公司创新中心兼新事业部副总经理。

2、吴超先生简历:吴超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公司会计总监、审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3、芦飘飘女士简历:芦飘飘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岗位,现任公司审计经理。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12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62元/股向符合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授予4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完成了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406号】。公司本次新增股本450,000.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4,880,00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424,880,00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总股本、注册资本的变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023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公告披露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3年3月修订版)。截至目前,上述条款修订尚未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就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公司拟在前述《公司章程》(2023年3月修订版)基础上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未变动。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鉴于本次《公司章程》条款修订涉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2023年3月修订版)相关条款变更,公司董事会拟将本议案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一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版)将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

至2023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披露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4日。

议案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11、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0、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3年4月21日16: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3、登记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邮编:315402

电话:0574-62590629

传真:0574-62590628

电子邮箱:zqb@shentong-china.com

联系人:吴超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