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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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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版)

单位:万欧元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300万欧元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因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FINANCIERE AFG分别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Bonn GmbH、ASTEELFLASH ■ S.R.O.、ASTEELFLASH TUNISIE S.A.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行为是为满足被担保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合理安排;被担保人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前述担保事项涉及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对其经营做出决策并及时掌握其财务和资信状况。该等担保事项有利于被担保方经营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784万元(不含本次,按照2022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结算汇率计算),全部为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不存在逾期担保。

鉴于被担保人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Asteelflash Bonn GmbH、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ASTEELFLASH ■ S.R.O.、ASTEELFLASH TUNISIE S.A.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39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鉴于2022年投保的董监高责任险将于2023年5月31日到期,公司拟继续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保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投保人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正式签署的保险合约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4、保险费:不超过18万美元

5、保险期限:保险合约签署后12个月

为方便实施,提请股东大会在前述限额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承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依法承担权利和义务,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审议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时,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为公司及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41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

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转股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旭电子”或“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共有109,000元“环旭转债”换为公司股票,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540股,占“环旭转债”转股前(2021年12月9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3%。截至2023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环旭转债”金额为3,449,891,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68%。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81,017股。

● 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2023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47,767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8,602,087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41.89%。

●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结果:

2023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33,250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5,972,805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44.45%。

●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行权结果:

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尚未有激励对象行权。

一、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环旭电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7号”文核准,于2021年3月4日公开发行了3,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45,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33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环旭转债”,债券代码“11304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环旭转债” 转股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7年3月3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环旭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0.2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自2021年6月3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25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自2022年6月13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75元/股调整为19.49元/股。因公司注销部分2019年回购股份,自2022年7月21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49元/股调整为19.52元/股。因公司股票期权行权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自2022年12月9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52元/股调整为19.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2022年6月7日、2022年7月20日、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临2022-058、临2022-071、临2022-119)。

(三)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环旭转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转股金额为41,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101股,占“环旭转债”转股前(2021年12月9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0%。

截至2023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环旭转债”金额为3,449,891,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68%。

二、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2、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部分表述稍作修订,并已于2015年11月27日公告修订后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15年激励计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11月25日;同时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变动等原因不再具备获授股票期权的资格,对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人数和数量进行调整。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由1,406人调整为1,38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00万份变更为2,663.9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有152名激励对象离职、7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期权及15名激励对象于2015年度、26名激励对象于2016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根据《2015年激励计划》《2015年激励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同),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98.39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382人调整为1,155人,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63.95万份调整为2,265.56万份。

5、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有55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期权及17名激励对象于2017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8.665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155人调整为1,099人,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5.56万份调整为2,166.895万份。

6、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18年10月30日至2019年10月27日有28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及13名激励对象于2018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74万份(前述1名因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70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115.155万份。

7、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有2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死亡、2名激励对象退休及17名激励对象于2019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61万份(前述3名因死亡、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43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92.545万份。

8、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有26名激励对象离职、8名激励对象退休,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14万份(前述8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09人(不含退休人员),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76.405万份。

9、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10月25日期间,有30名激励对象离职、12名激励对象退休,同意注销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760万份;前述12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在退休时四个行权期均已获准行权,因此继续保留行权权利,无需注销。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967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53.645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注明:由于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行权人数

经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确认,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现有激励对象为967人(不含退休人员)。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有619人参与行权,其中2023年第一季度10人参与行权。

4、2023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价格为15.54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共47,767股。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2023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47,767股,获得募集资金742,299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8,602,087股,累计获得募集资金133,676,432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发表了意见。

3、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8月24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19年11月28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19年11月28日为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鉴于首次授予部分536名激励对象中,23名激励对象因放弃、退休和离职的原因,上述23名激励对象不再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36名调整为513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40万份调整为2,164.5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1,716.7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为447.80万份不变。

6、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0年9月9日为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114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年9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8、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以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鉴于公司自2019年11月29日至2021年10月26日,首次授予部分3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不符合行权条件以及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8.45万份;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513人调整为477人,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16.70万份调整为1,618.25万份;公司预留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5人调整为4人,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4万份调整为99万份。

9、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自主行权价格由12.67元/股调整为12.41元/股,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自主行权价格由21.15元/股调整为20.89元/股。

10、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10月25日期间,有21名激励对象离职、8名激励对象退休、6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8.545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477人调整为448人,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1,618.250万份调整为1,509.705万份。

11、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到期注销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到期注销的议案》。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于2022年11月27日期满,公司同意注销148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1,658,795份股票期权;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于2022年11月8日期满,公司同意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39.6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1,509.705万份调整为1,343.8255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99万份调整为59.40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行权情况如下:

注明:由于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本季度尚未行权。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行权人数

经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确认,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现有激励对象为448人。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337人参与行权,其中,2023年第一季度共有42人参与行权。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人数为4人,截至2023年3月31日尚未有人参与行权。

4、行权价格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3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价格为12.41元/股,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2023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价格为20.89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共为233,250股。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2023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233,250股,获得募集资金2,894,633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5,972,805股,累计获得募集资金74,310,802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31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3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视频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公司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孟国先生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财务总监刘丹阳先生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发表以下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非关联股东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发表以下意见:

为公司及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对公司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0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石孟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0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林洁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监事简历见附件。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候选监事简历

石孟国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交通大学管理科学所硕士。曾任羽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理财课副理、东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东元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昱泉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长暨发言人、日月光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长。目前除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外,还担任环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石孟国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第3.2.2条所列情形;在股东单位担任以下职位:环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HUNTINGTON HOLDINGS INTERNATIONAL CO. LTD. 董事、UNITECH HOLDINGS INTERNATIONAL CO. LTD. 董事、REAL TECH HOLDINGS LIMITED董事、Universal ABIT Holding Co.,Ltd. 董事、环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未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林洁兴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工程硕士学位,国立台湾大学工程硕士学位。曾任埃森哲咨询公司 (Accenture)顾问。于2006年加入日月光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日月光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总部副总经理,目前还担任环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林洁兴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第3.2.2条所列情形;在股东单位担任以下职位:日月光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总部副总经理,上海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环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未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32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4,500,000张(3,450,0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9,5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113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越南专户为美元账户,其账户本期支出按照当年度1月至12月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计入“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越南专户本期期末余额以2022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折算差额计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2021年3月2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南汇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此次募集资金涉及子公司为投资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方便子公司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分别与全资子公司环荣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全资子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Vietnam Company Limited和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HO CHI MINH CITY BRANCH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该账户为越南项目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余额为3,408,153.32美元,按照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021年3月25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3月10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出具了《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E00040号)。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358,131,282.05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2年,公司共使用215,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到期赎回,共获得1,511.50万元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四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次募集资金的其他三个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系疫情原因造成项目投资进度晚于预期,报告期尚未达到原项目可行性报告的预期收益水平。

注2:盛夏厂芯片模组生产项目为盛夏厂的技术升级项目,其实现的效益无法分割统计。

注3:2022年度,越南厂可穿戴设备生产项目实现净利润折合人民币4,432.58 万元。

注4:2022年度,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72.45万元。

注5:2021年度项目所在公司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Ho Chi Minh City Branch,账号:100000600381093 )转出美元300.00万元换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1,912.71万元)用于向独立第三方支付设备工程款,该金额已包含在2021年度投入金额中。受新冠疫情影响,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折合人民币1,721.30万元尚未实际对外支付,存放于项目所在公司银行账户(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Ho Chi Minh City Branch,账号:10000060038107),该等款项已于2022年度支付。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34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要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昌益先生、魏镇炎先生、汪渡村先生、Rutherford Chang先生、Neng Chao Chang先生、Gilles Baruk Benhamou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因回避表决后参与表决的董事未达到本次参会董事的半数以上,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非关联股东表决。

(1)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金额是基于经营情况做出的,具备合理性,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可《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的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已履行有效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预计在2023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认可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2年12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因客户订单增加,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采购材料的关联交易额度由年初的预计3,943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

综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不大。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结合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有关业务情况进行总体分析之后,对本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协议

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下属公司与公司需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故双方就关联销售、采购、租赁等事宜拟定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交易标的,定价原则,期限和协议的终止,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协议的有效期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涉及具体交易事项,双方还将另行签订协议或交易文书,明确约定交易细节。

对于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关联方,公司将根据具体交易内容,并经公司内部审核流程完成后,与其签订交易协议,确保交易价格公允。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平原则,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交易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双方将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并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相应项目比例较低,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36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规避和防范外汇利率/汇率波动风险

● 交易品种:人民币、美元、台币、欧元、日元、墨西哥比索、波兰兹罗提等

● 交易工具:远汇和掉期等

● 交易场所: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

● 交易额度: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第2季度至2024年第1季度外汇避险总额度以不超过1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为限额,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所承做的金融衍生品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避险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推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多币种购汇和结汇的结算需求。近几年国际外汇市场的波动剧烈,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造成公司全球化经营在财务操作层面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推进,以外币结算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海外资产负债也不断增加,因此公司经营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以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二)交易额度

在当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大的背景下,为满足业务需求,公司预计2023年第2季度至2024年第1季度外汇避险总额度以不超过1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为限额,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进行相关外汇避险操作。如2023年第2季度至2024年第1季度外币避险额度超过10亿美元,将根据《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规定,就超出额度部分,再次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所承做的金融衍生品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以部位的避险为目的,主要为经营避险策略的远汇和掉期等,商品的选择以规避公司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外汇收入、支出、资产或负债等风险为主,持有的币别必须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交易的外币需求相符。交易场所为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公司远汇和掉期的交易对手均为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和公司长期合作、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银行。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第2季度至2024年第1季度,相关授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业务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业务损益。

(2)流动性风险。金融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办理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衍生品业务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金融衍生品业务。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会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相应监管机构报告,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衍生品业务进行合规性审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外汇利率/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业务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有利于降低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运行的稳健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此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提出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章程》《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要求及规定。

2、公司2023年第2季度至2024年第1季度外汇避险总额度以不超过1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为限额,是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多币种购汇和结汇的结算需求而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能够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38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5人,从业人员共6,667人,注册会计师共1,1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50人。

德勤华永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8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中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

(二)项目成员信息(下转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