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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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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版)

1、成立日期:2021年8月2日

2、注册地点:建湖县高新区G343国道东,天一公司南

3、法定代表人:张秀涛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7、经查询,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1月23日

2、注册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集店镇北皇村天禹新举产业园区内

3、法定代表人:李广辉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镀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6.6667%的股权,公司持有其33.3333%的股权,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7、经查询,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提供担保额度仅为预计额度,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正式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和期限内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具体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开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涉及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人对高测股份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4,500.00万元,均为对第三方(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8%。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熊玉琳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熊玉琳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仍在公司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熊玉琳女士在任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辛玉晶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目前,辛玉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辛玉晶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87903188-8323

传真:0532-87903189

邮政编码:266114

联系邮箱:zq@gaoce.cc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辛玉晶女士简历

辛玉晶,女,199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深圳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10月加入公司,就职于董事会办公室,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辛玉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教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

至2023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 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10、议案11、议案12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3年4月21日上午10:00至11:00

(二) 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应于2023年4月21日下午17:00前送达高测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 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辛玉晶

联系电话: 0532-87903188-8323

电子邮箱:zq@gaoce.cc

通信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

邮政编码:266114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 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与2022年年度的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相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一)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022年年度公司转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4.91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663.78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00.81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45.07万元,转回4.06万元。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2022年年度公司计提工程物资减值准备299.57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减少公司2022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4,002,529.71元,其中: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04,092,285.41元,转回减值准备合计89,755.70元。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18日(星期二) 上午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11日(星期二) 至04月1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gaoce.cc)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04月04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4月18日上午10:00-11:30举行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18日上午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交流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顼先生

总经理:张秀涛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

财务总监:李学于先生

独立董事:李雪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4月18日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11日(星期二)至2023年04月1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gaoce.cc)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32-87903188-8323

邮箱:zq@gaoce.cc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转让轮胎检测业务,同时,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整合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与优化。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1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春旭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春旭,其基本情况如下:

赵春旭,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7月毕业于青岛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1998年7月至2003年9月,任交通部烟台海上救助打捞局企业法律顾问;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烟台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2006年7月至今,历任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职员,现为高级合伙人;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优秀员工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4日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4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教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3年4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辛玉晶

邮编:266114

电话:0532-87903188

传真:0532-8790318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赵春旭

2023年 4月4日

附件: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春旭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高测转债”累计有人民币9,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02股,占“高测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27,931,760股的0.000045%。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高测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483,291,000元,占“高测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81%。

● 本季度转股情况:“高测转债”自2023年1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高测转债”共有人民币9,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02股,占“高测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27,931,760股的0.000045%。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3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83.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33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8年7月17日。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14号文同意,公司48,3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可转债简称“高测转债”,可转债代码“118014”。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高测转债”自2023年1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84.81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高测转债”的转股期自2023年1月30日起到2028年7月17日止。自2023年1月30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高测转债”共有人民币9,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02股,占“高测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27,931,760股的0.000045%。截止2023年3月31日,“高测转债”共有人民币9,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02股,占“高测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27,931,760股的0.000045%。截止2023年3月31日,“高测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483,291,000元,占“高测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81%。

三、股本变动情况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高测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7903188-8323

联系邮箱:zq@gaoce.cc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3年3月23日和2023年4月1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在给予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公司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地研究了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治理体系进行优化的事宜,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张秀涛先生勤勉尽责、锐意进取,公司在新产品研发、经营成果、市场地位等各方面均取得了优秀的业绩,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2022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2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框架架构为月基本工资+年度绩效奖金。其中,月基本工资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依据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所在岗位承担的责任对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及全年具体薪酬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现任总经理)张秀涛先生、公司董事(现任财务总监)李学于先生、公司董事(现任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838360_J01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授信和担保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授信和担保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基本可控,基本可以保障公司利益。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转让轮胎检测业务,同时,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整合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辛玉晶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张秀涛先生、李学于先生、王目亚先生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张秀涛先生、李学于先生、王目亚先生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张秀涛先生、李学于先生、王目亚先生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

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部分公司客户;上述客户应为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本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不含之前已审议通过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余额为4,500.00万元。

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 反担保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测股份”)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的融资所需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拟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融资提供回购担保;若上述客户不能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偿还借款,公司将根据相关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上述客户应为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不含之前已审议通过的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事宜。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鉴于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新签署的部分订单的客户提供的担保,因此被担保人尚不确定;但被担保人应为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的客户;被担保人应为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若客户不能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偿还借款,公司将根据相关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不含之前已审议通过的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是为了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公司将审慎确定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加速销售货款的回收,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担保风险基本可控,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涉及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基本可控,基本可以保障公司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保荐人审阅了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事项的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认为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未对上市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高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高测股份上述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人对高测股份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4,500.00万元,为对第三方(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8%。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