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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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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微生物检测系统、环境生物污染控制装备及总有机碳分析仪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包括各类耗材、仪器和设备,可单独或组合应用于药品的研发、生产和质量控制,同时可以拓展的应用领域包括医疗卫生、生物安全、精准医疗、实验动物、食品安全、检验检疫和环境保护等大健康产业。

(1)微生物检测系统

公司自主开发的微生物检测系统主要包括:由集菌仪、培养器(培养瓶)及全自动无菌试验培养仪组成的无菌检测系统,用于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无菌检查;由匀浆仪、微生物限度检测仪、过滤杯、微孔滤膜及自动菌落计数器组成的微生物限度检测系统,用于各类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水质菌落总数检测及医疗保健产品的生物负载测定。基于工作原理是:借助集菌仪或微生物限度检测仪进行增压或抽真空,检品通过特定的膜过滤器进行过滤,将检品中的微生物进行富集,然后通过无菌操作向培养器内注入特定的培养基,或将滤膜无菌转移至培养基上进行培养。上述仪器的操作均需要在洁净的环境中操作,可以集成于隔离器内,在受控的环境中完成检验工作。最终检验结果可以通过无菌试验培养仪或菌落计数器分析,并判定检品是否无菌或微生物含量是否超标。

此外,公司成功自主研发NC膜,除可用于传染病检测(艾滋、乙肝等)外,还可以应用于早孕检测、食品质量监测、环境监测、农业和畜牧业、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医定案等领域,常见的应用包括毒品检测、HCG检测等。

(2)环境生物污染控制装备

泰林生物研发的环境生物污染控制装备

公司自主研发的环境生物污染控制装备主要包括:隔离器、无菌传递舱、过氧化氢消毒机及配套设备构成。隔离器由不锈钢、钢化玻璃构成的刚性舱体,或由透明聚氯乙烯制成的柔性舱体及空气净化单元、控制系统等组成,主要应用于医药行业中无菌药品的研发、生产和检验;高活性药物生产、临床调配的阻遏;生物安全防护。无菌传递舱由不锈钢制成的硬墙舱体及空气净化单元、集成式过氧化氢发生单元等组成,用于物料从低级别洁净区转移至高级别洁净区时,对物料表面进行生物去污处理。过氧化氢消毒机是将特定浓度的过氧化氢溶液汽化或雾化,并通过喷嘴或管道扩散至密闭空间内进行消毒的设备,主要用于对洁净厂房、生物安全柜、生物安全实验室、医疗场所、急救车等密闭空间及无菌制药设备进行消毒。

泰林生物研发的细胞和基因治疗药物生产集成化装备

公司以隔离器技术作为平台技术,自主研发了细胞和基因治疗药物生产集成化装备,主要包括:多功能细胞处理工作站,用于细胞分离、纯化、激活、转染、扩增、观察、收集等工艺步骤的无菌化操作;由转运车和蜂巢式培养箱组成的蜂巢式细胞培养系统,用于培养箱的无菌快速对接,满足大规模、不同批次细胞培养的要求;由灌装轧盖一体机和无菌分装隔离器组成的无菌分装工作站,用于细胞及质粒、病毒载体的无菌分装。细胞和基因治疗药物生产集成化装备满足细胞和基因治疗(ATMP)产品的GMP无菌化制备要求。

(3)有机物分析仪器

公司有机物分析技术系列及其代表产品的功能和用途介绍如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2年6月15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2021年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泰林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58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1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0,000,000.00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泰林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35”,转股期限为2022年7月4日至2027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1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本公司制定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考核激励办法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考核激励办法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考核激励办法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2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35元,共计募集资金23,85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54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3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16.45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79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5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7.8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41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4.47万元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减免的印花税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8.30万元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单位大额存单)的余额合计为5,000.00万元。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单位大额存单)的余额合计为9,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600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泰林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泰林生物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林生物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利润总额9,475.00万元。该项目原计划产能为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产业布局调整,项目实际投产后产能为年产760套,故不适用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3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855万元, 扣除券商承销及保荐费2,545万元,以及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1,516.45万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79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9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5号《验资报告》。

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泰林生物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1月2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调整用于新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1月2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与安信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终止确认书》。因此,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将由安信证券变更为长城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长城证券承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鉴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以及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公司与长城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更换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按照公司与长城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重新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专户账号:71170122000150818)用途已变更为“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研发中心项目”(专户账号:19045301040027582)已完成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截至2023年3月2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上述余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持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5000万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1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4,121,111.10元。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4日划入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2022〕1号《验资报告》。

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长城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截至2023年3月2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上述余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持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5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投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安排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额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5.7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3、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审批程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5、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6、本次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下转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