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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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3-31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0,19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34%,购买的最高价为11.02元/股、最低价为10.1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6,509,342.6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112号),已登载于2022年9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3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0,19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34%,购买的最高价为11.02元/股、最低价为10.1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6,509,342.6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3-30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正甦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及转让部分老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海正甦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及转让部分老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海正甦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甦力康”)通过引进社会资本的方式对其实施增资扩股及部分老股转让,本次交易委托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交所”)以公开挂牌形式进行。2022年5月23日,台交所确认Hong Kong Summit Nutrition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和上海源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源旬”)联合摘牌,受让海正药业持有的甦力康17,362,702元注册资本(代表甦力康34.72%股权),成交价格为47,650,200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认购甦力康新增21,862,702元注册资本,增资成交价格为60,00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2022年5月27日,交易各方签署了《关于浙江海正甦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等相关协议,本次甦力康增资扩股及老股转让交易事项完成后,海正药业对甦力康持股比例下降至39.1542%,海正药业不再对甦力康进行报表合并。2022年12月27日,海正药业、香港公司、上海源旬及甦力康经协商一致,签署了《〈关于浙江海正甦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增资协议》约定的上海源旬增资款支付安排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5月24日、5月31日、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为“临2022-17号”、“临2022-65号”、“临2022-66号”及“临2022-143号”的公告。

根据《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第二期增资款为20,000,000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第三期增资款为20,000,000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上海源旬应在第一期增资款支付之日起的9个月内支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二期、第三期增资款尚未出资到位。

2023年3月31日,海正药业、香港公司、上海源旬及甦力康经协商一致,签署了《〈关于浙江海正甦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第二次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第二次补充协议》”),对《增资协议》和《补充协议》约定的增资款的支付安排进行调整。

一、《第二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增资款项支付的先决条件调整为:各方同意,鉴于《增资协议》和《补充协议》签订后社会经济环境及其他客观情况发生的变化,同意将《增资协议》项下境内投资方支付第二期和第三期增资款的期限均延长至第一期增资款支付之日起的15个月届满之日,即,将《增资协议》第3.3条修改为:“第二期增资款为20,000,000元,境内投资方应在第一期增资款支付之日起的15个月内支付。”将《增资协议》第3.4条修改为:“第三期增资款为20,000,000元,境内投资方应在第一期增资款支付之日起的15个月内支付。”

除上述条款,《增资协议》的其他重要条款保持不变。

二、本次签署《第二次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甦力康目前已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畴,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本次甦力康股东方延期出资,对公司无实质影响,对公司相应期间财务报表亦无任何影响。

公司将根据此次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3-32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有人民币0元“海正定转”转换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0股,占“海正定转”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海正定转”金额为人民币1,815,241,500元,占“海正定转”发行总量的比例为100.00%。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HPPC Holding SARL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号)核准,公司向HPPC Holding SARL发行了18,152,415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购买相关资产,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15,241,500元,票面利率为0.01%/年,期限为6年。公司上述发行可转债事项已于2021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66号文同意,公司181,524.10万元定向可转换债券于2022年6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正定转”,债券代码“110813”。

(三)根据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交易报告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海正定转”自2021年9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起始日原为2021年9月18日,因9月18日为非交易日,故转股期起始日顺延至其后第1个交易日),转股期限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7年3月17日。“海正定转”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

2021年6月4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6元(含税)。2021年9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证券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2,736.11万股。根据《交易报告书》的相关规定,“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3.00元/股。

鉴于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3,000股,并于2021年12月24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证券变更登记工作。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13.00元/股。

2022年4月12日,公司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证券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262.60万股。根据公司《交易报告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2.99元/股。

2022年5月27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1.4元(含税)。根据公司《交易报告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2.85元/股。

鉴于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6,000股,并于2022年6月20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证券变更登记工作。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12.85元/股。

2023年1月4日,公司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首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首次回购股份16,547,259股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根据公司《交易报告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2.86元/股。

鉴于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44,000股,并于2023年1月13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证券变更登记工作。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12.86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海正定转”转股期限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7年3月17日。

(一)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0元“海正定转”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0股,占“海正定转”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

(二)截至2023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海正定转”金额为人民币1,815,241,500元,占“海正定转”发行总量的比例为100.00%。

三、股本变动情况

自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0元“海正定转”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0股。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管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