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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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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3-02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全部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499,074,6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注:本摘要涉及简称请参照全文释义。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要从事港口业务、港口配套业务以及保税物流业务。港口业务涵盖集装箱和散杂货,已于中国沿海主要枢纽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港口网络群,所投资或者投资并拥有管理权的码头遍及香港、台湾、深圳、宁波、上海、青岛、天津、大连、漳州、湛江、汕头等枢纽港,并成功布局六大洲,包括:亚洲、非洲、欧洲、大洋洲、南美洲和北美洲等地区。港口配套业务主要包括智慧港口解决方案、智慧港口开放平台、智慧港口科技运营等港口信息技术业务,以及港口拖轮服务、理货业务、工程监理和管理业务。保税物流业务主要为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吉布提自贸区、汉班托塔产业园内的客户提供仓储租赁、报关、拆拼箱、单证等服务。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板块如下: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

港口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产业,与全球经贸发展密不可分。本公司是中国最大,全球领先的港口开发、投资和运营商,于中国沿海主要枢纽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港口网络群,并成功布局亚洲、非洲、欧洲、地中海、大洋洲、南美洲及北美洲等地区。秉承锐意进取、稳健高效的经营风格,凭借全球港口组合、专业的管理经验、自主研发的全球领先的码头作业系统与进出口综合物流管理平台,本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及时、高效的港口及海运物流服务与全方位的现代综合物流解决方案。同时,本公司也投资保税物流业务、开展园区综合开发业务,推动港口行业转型升级,发展港口配套产业,致力于通过发挥现有码头网络的协同效应,提升产业效益,创造更大的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于2023年2月23日出具了2023年度信用评级报告(CCXI-20230389M-01),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经营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环境,稳经营、保畅通、抓机遇、拓业务、提质效,各项业务稳中提质,持续提供国际供应链产业链畅通稳定服务,坚定推进国内母港建设和区域强港建设,加速推动内生增长和创新升级,为客户增强价值创造,为合作伙伴形成协作共赢。

(1)内生增长开创强港建设新局面。2022年,主控港口集装箱业务上半年顺势提价,下半年逆势保量,整体表现稳中有进。国内母港方面,深西母港在华南三港的市场占有率增长1.2个百分点进一步提升至19.1%,达到近五年新高;公司成立华南散杂货营运中心,开启深西母港散杂货高质量新发展格局;铜鼓航道实现20万吨级船舶夜航,增强全天候大船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海外母港方面,公司着力把位于斯里兰卡的海外母港CICT打造成国际集装箱枢纽港、HIPG打造成区域综合性大港,持续推进打造南亚区域国际航运中心,并持续提升两港的一体化运营管理。斯里兰卡项目稳妥应对严重政治、经济危机多重挑战,保障生产、供给稳定,实现逆市增长。

(2)资产结构优化提升资产质量。上半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增持上港集团3.29亿股的股份,增持完成后,招商局港口对上港集团的持股比例由26.64%上升至28.05%,巩固了上港集团第二大股东地位,增强与上港集团协同发展;公司完成增持亚洲空运中心(AAT)的14.6%股权,增持后持股比例为34.6%,拓展空港业务发展空间,持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供应链布局。下半年,浙江海港集团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出资106.69亿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5.77亿股A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为23.08%,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同时,公司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出资141.14亿元认购宁波港非公开发行的36.47亿股A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提升至23.08%,成为宁波港第二大股东。此次两家上市公司引战定增,强化了双方港口的综合枢纽作用,全面提升港口高质量发展水平;公司增持安通控股,直接持股比例为6.83%,进一步扩大了公司的港航业务影响力。

(3)深化改革激发企业发展新活力。公司于2022年入选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将“双百行动”改革工作与新十年战略发展相结合,以改革促进内生增长、创新升级。对照国企改革“1+N”系列文件要求,围绕治理机制、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对公司进行全面检查,系统梳理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围绕双百行动“五突破一加强”的目标制定公司“双百行动”改革方案和工作台账。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系统化的工作机制,围绕深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公司治理运行效率、强化用人机制改革与国际人才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水平等方面,扎实推进“双百行动”各项工作,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助力公司世界一流企业的建设。

(4)科技创新打造智慧港口新标杆。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要求和技术发展趋势,持续修订和完善数字化规划,推进“招商芯”、“招商ePort”、“SMP”三大平台建设,完善相关实施方案,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招商芯”开展智能配载、作业仿真等功能研发,5G专网扩容验证,引入车路协同测试。“SMP”完成招商港口数据底座、业务流程平台、数据指标平台、全球监控中心建设,正式应用于企业经营分析。“招商ePort”启动3.0版本研发,成功在深圳西部港区、麻涌港上线试运行。公司持续推进妈湾智慧港口建设,妈湾自动驾驶项目成功入选交通部首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智慧港口解决方案入选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功推荐目录,并获得2021年度中港协唯一的科技进步特等奖。招商国科获得交通部TOS攻坚项目立项,招商局智慧港口解决方案取得阶段性成果。

(5)业务拓展延伸价值链条新节点。公司持续发挥港口供应链枢纽优势,依托技术变革,拓展供应链延伸服务。国内方面,加大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开拓力度,强化集疏运体系建设,围绕“组合港”模式打造以深西母港为核心的立体多维多业务协同联盟链圈;2022年开通12个点位,项目累计开通25个点位,服务大湾区进出口企业超过4,700家,完成驳船业务约5,300艘次,大船业务约7,000艘次,累计实现业务箱量26万TEU,进一步强化以深西母港为核心的立体多维业务协同联盟圈。海外方面,以吉布提项目为支点,携手战略合作伙伴开通了中国至非洲大陆主要城市的海空联运物流新通道,运输时间较全程海运快约50%,运输成本较全程空运节约50%左右;已向14个非洲国家的16个主要城市发送货物,国际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6)综合开发探索产业新格局。公司利用综合开发板块不断推进商业模式创新,着力客户开发,推动产业驱动的招商引资。HIPG产业园的签约入园企业达到40家,已引入轮胎厂、水泥厂、游艇组装场等重点产业项目,不断提供灵活多样的土地服务模式,不断丰富园区业态,完善园区产业链条;吉布提自贸区的签约入园企业达到287家,较年初增加91家,线上Djimart电商平台升级,实现银联线上支付功能,携手“聊城制造”线下展示平台,同时加强港区联动服务产品建设,客户为中心打造定制化服务产品,加快商业模式从土地仓库租赁向提供客户整体解决方案转型。

(7)智慧运营赋能管理变革新高度。公司扎实推进数字化建设和转型,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数字化招商港口”,正式启动“SMP”。“SMP”通过业务流程和信息共享模块联合智能分析和决策支持模块,打造招商港口一站式综合管理平台,支持集装箱、散杂货、物流园区、综合开发、智慧科技全板块业务分析,适配各层级公司管理诉求,作为港口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和数据资产管理的核心智慧工具,以数字化技术作为关键力量,以智慧工具的应用驱动招商港口运营管理的手段、模式和理念的变革。

(8)绿色发展树立港口新形象。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绿色发展,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全面建设招商港口ESG体系,推动公司海内外绿色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持续提升公司ESG评级。2022年度,公司从426家中央企业中脱颖而出入选“央企ESG·先锋50指数”,位列指数榜单第12名,充分体现了国资委对公司ESG工作的肯定;荣获2022年度“ESG金牛奖·责任投资先锋奖”,充分体现业界对公司在港口投资和运营管理方面践行ESG理念的高度认可。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单位:元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2年2月,招商港口成立香港全资子公司港口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并于2022年3月以持有的招商局港口全部股份(1,627,635,473股,约占其总股本的42.995%)进行出资。

广东顺控临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为广东顺控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城投公司2022年3月30日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珠海所)以公开挂牌增资交易方式,出让临港公司51%股权,城投公司仍保留49%股权。招商港口以增资入股的方式,合计出资5,000万元,于8月完成注资,其中资本金3,122万元,注资后持有临港公司51%的股权。临港公司已于11月完成工商变更及公司章程股东会事项的修改,招商港口2022年11月将其纳入并表范围。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3-026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如下:

本公司2022年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337,446,222.8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07,348,871.48元。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次公司拟提取利润40,734,887.15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022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77,016,134.29元;

(二)拟按2022年末总股本2,499,074,661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共计1,124,583,597.45元。

经上述分配,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152,432,536.84元。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所处的行业特点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3-028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需对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提供或接受租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常经营交易内容。2022年度确认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9.70亿元。2023年度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10.1亿元。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邓仁杰、王秀峰、严刚、张锐、刘威武、徐颂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注:上述其他关联方小额合计主要包括友联船厂(蛇口)有限公司、欧亚船厂企业有限公司等向公司提供劳务、租赁服务等,或接受劳务、租赁服务等。以上单一关联方不存在交易金额超过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0.5%的情况,因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在此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注:上述其他关联方小额合计主要包括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友联船厂(蛇口)有限公司等向公司提供劳务、租赁服务等,或接受劳务、租赁服务等。以上单一关联方不存在交易金额超过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0.5%的情况,因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在此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冯波鸣,注册资本为19,960.08万元人民币,住所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主营业务为国际、国内货物装卸、运输、中转、仓储等港口业务和物流服务;为旅客提供侯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拖轮业务;港口物流及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规模为163,534,086,609.68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7,643,946,909.06元(未经审计)。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11,808,308,423.69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217,050,229.49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长邓仁杰在过去12个月内历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王秀峰同时担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刘威武同时担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原董事宋德星在过去12个月内历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二)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冯波鸣,注册资本为740,080.39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主营业务为专业物流、代理及相关业务和电商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规模为77,825,770,522.45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34,866,026,437.02元(经审计)。2022年营业收入为108,816,723,455.02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068,260,121.39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均为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刘威武在过去12个月内历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原董事宋德星在过去12个月内历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杨国林,注册资本为180,0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社区赤湾六路8号南山开发集团赤湾总部大厦33楼,一般经营项目是:土地开发,发展港口运输,相应发展工业、商业、房地产和旅游业;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服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规模为89,087,141,808.83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7,746,806,691.20元(未经审计)。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12,927,885,499.23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12,669,004.03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王秀峰为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四)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许永军,注册资本为773,909.82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主营业务为园区开发与运营业务、社区开发与运营业务、邮轮产业建设与运营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86,471,376,241.70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101,711,903,531.96元(经审计)。202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3,002,659,096.28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4,264,079,662.72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五)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楼建强,注册资本为4,364,286,051元,注册地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向阳大街2号,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船舶管理服务,物流配送、包装服务、咨询,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规模为12,347,406,879.98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8,769,975,775.42元(未经审计)。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6,651,985,111.45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651,186,431.02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原副总经理郑少平(2021年8月6日离任)历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符合《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截止目前,安通控股已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六)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为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离任未满12个月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及控股公司除外),或者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公司除外)等情形。

其他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提供或接受租赁、提供或接收劳务等类型,公司同关联方之间进行前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有国家、地方政府定价的,适用国家、地方政府定价;没有国家、地方政府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采用成本加成法,采用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企业签署协议均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该等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的。

(三)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招商港口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3-029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设了银行账户。公司拟在招商银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在最高存款余额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方案并负责实施和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品的选择、投资金额的确定、合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贷款等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邓仁杰、王秀峰、严刚、张锐、刘威武、徐颂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情况

(一)购买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购买金额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最高存款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即购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前述产品余额与存款余额之和不超过最高存款余额,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购买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12个月内)、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及R2风险等级以内(含)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等证券或其他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四)购买期限

公司本次购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五)购买方式

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方案并负责实施和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品的选择、投资金额的确定、合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六)资金来源

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注册资本:2,521,984.560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86XA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情况: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等。

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开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一家在中国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06年9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其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分销网络主要分布于中国大陆主要中心城市,以及香港、纽约、伦敦、新加坡、卢森堡、悉尼等国际金融中心。招商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批发及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亦自营及代客进行资金业务。

根据招商银行2022年年度报告(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的总资产为101,389.12亿元,存款总额75,357.42亿元,贷款和垫款总额为60,514.59亿元;2022年招商银行营业收入为3,447.8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80.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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