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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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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25,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3-0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668,177,36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领先的物联网创新企业,为信息交互和人类健康提供智慧端口产品和专业服务。基于对市场内在规律的深刻认识与实践探索,为进一步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京东方提出了基于公司核心基因和能力的“屏之物联”发展战略,把握“屏”无处不在的增长机遇,充分发挥自身“屏”之核心优势,通过集成更多功能,衍生更多形态等方式,让屏植入更多细分市场和应用场景,实现数字化时代“屏即终端”的用户感知革命,构建“屏即平台、屏即系统”的产业生态,重塑价值增长模式。同时,基于“屏之物联”战略设计,在新的发展格局下,京东方赋予了“1+4+N+生态链”业务发展架构全新的内涵:

“1”是指半导体显示,是京东方所积累沉淀的核心能力与优质资源,是公司转型发展的策源地和原点;

“4”是基于京东方核心能力和价值链延伸所选定的高潜航道与发力方向,是公司在物联网转型过程中布局的物联网创新、传感、MLED及智慧医工四条主战线;

“N”是京东方不断开拓与耕耘的物联网细分应用场景,是公司物联网转型发展的具体着力点;

“生态链”是公司协同众多生态合作伙伴,聚合产业链和生态链资源,构筑的产业生态发展圈层。

公司主要业务介绍如下:

1. 显示器件

为器件整合设计制造模式,致力于提供应用TFT-LCD、AMOLED、Microdisplay等技术的端口器件,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电视、车载、电子标牌、工控、家居医疗应用,穿戴应用,白板器件,拼接,商用器件、VR/AR等显示器件产品。

2. 物联网创新

为系统解决方案设计整合制造模式,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低功耗、IoT、3D显示等领域的智慧终端产品,并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技术支撑,聚焦软硬融合的产品与服务,提供智慧园区、智慧金融、视觉艺术、公共服务、智慧出行等物联网细分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

3. 传感

为系统解决方案设计整合制造模式,业务聚焦医疗生物、交通与建筑智慧视窗、消费电子、工业传感器等多个领域,为客户提供传感器件的设计制造及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具体产品及解决方案包括X-ray平板探测器背板、数字微流控芯片、智能调光玻璃及调光系统解决方案、指纹识别传感器及系统、工业传感器及解决方案等。

4. MLED

为器件设计整合制造模式,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电视、车载、穿戴等领域显示产品提供高可靠性和高分区精细调光的Mini LED背光产品,同时为户外显示、商用显示、透明显示、特殊显示等细分应用领域提供高亮度、高可靠性、高对比度的Mini/Micro LED显示产品解决方案。

5. 智慧医工

为专业服务模式,将科技与医学结合,医工融合创新,坚持以人为中心,聚焦家庭、社区、医院,通过健康物联网平台,将检测设备、医护人员与客户连接,构架智慧健康管理生态系统,为客户提供“预防-诊疗-康养”全链条健康服务。

同时,公司以“N”为具体着力点,为来自不同行业的客户提供优质软硬融合、系统整合解决方案,覆盖工业互联、智慧能源、数字艺术等领域,可为客户带来全方位、一站式、智能化的物联网细分场景新体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集团按照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对年初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截至2023年3月20日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公司在披露日前上一月末(2023年3月31日)A股股东户数为1,332,076户;因B股“T+3”交易规则,公司在披露日未能从中国结算获取披露日前上一月末B股股东户数。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2年5月30日,联合评级出具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同时维持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跟踪评级报告已于2022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联合评级网站(www.unitedratings.com.cn)予以公告。

联合评级将于2023年5月出具《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续期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及时披露跟踪评级分析报告,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本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9]1801号文,核准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0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披露《“20BOEY1”2022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本次付息方案为每10张债券付息36.40元(含税)。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20BOEY2”2022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本次付息方案为每10张债券付息35.40元(含税)。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20BOEY3”2022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本次付息方案为每10张债券付息35.00元(含税)。公司于2022年9月9日披露了《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19BOEY1至2022年10月28日将期满3年。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决定不行使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即将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19BOEY1”公司债券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公司将于2022年10月31日支付自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并摘牌。公司于2023年1月7日披露了《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BOEY1至2023年2月27日将期满3年。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决定不行使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即将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疫情防控债)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BOEY2至2023年3月18日将期满3年。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决定不行使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即将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BOEY1”公司债券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将于2023年2月28日支付自2022年2月28日至2023年2月27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并摘牌。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披露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三期)(疫情防控债)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20BOEY3至2023年4月27日将期满3年。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决定不行使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即将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BOEY2”公司债券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将于2023年3月20日支付自2022年3月19日至2023年3月18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并摘牌。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披露了《“22BOEY1”2023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本次付息方案为每10张债券付息35.00元(含税)。

2、本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及《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拟向包括京国瑞基金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预计不超过2,000,00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披露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公告编号2021-058)等相关公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650,377,019股,于2021年8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披露了《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中的2,932,244,165股于2022年2月2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占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8.505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6270%。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披露了《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中的718,132,854股于2023年2月2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占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1.932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801%。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2021年9月2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1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2022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499,999,919股,占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1.333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3005%,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5.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620,105,418.52元(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且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数量上限,至此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按既定方案实施完成。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2022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6)。2022年6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2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2022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截至2022年9月2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已全部完成交割,使用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的上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B股数量为243,229,361股,占公司B股的比例约为25.982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327%,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4.32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5港元/股,支付总金额为999,999,946.81港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2022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公司已于2022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243,229,361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5、本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会议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完成了换届选举,具体信息详见相关公告。

6、本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披露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以每10股派2.10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其中,B股利润分配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

陈炎顺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0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3-01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0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1人)。副董事长潘金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会共有监事7人,全部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事业计划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委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审计,经审计,毕马威华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2022年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未来规划,制定了2023年度事业计划以及“抢抓机遇、夯实内功、协同创新、高质发展 ”的工作方针,推动公司经营稳定增长和持续盈利。2023年公司将着力推动以下工作:

1.“1+4+N+生态链”业务发展架构

①显示器件:聚焦LCD结构优化,加快建立创新应用市场全面领先优势;加速提升OLED技术实力,持续优化产品性能、提升高端产品占比,加快新应用市场开拓,进一步强化竞争优势构建;

②物联网创新:提升软硬融合、系统设计整合能力,持续加大战略客户开拓力度,加强与生态伙伴间合作,强化落地标杆项目,提升品牌影响力,加速实现业务规模增长;

③传感:持续深耕医疗生物、智慧视窗、消费电子、工业传感器等业务方向,为客户提供性能卓越的产品和服务;

④MLED:打造以主动式驱动、COG为核心,COB与SMD协同发展的Mini/Micro LED产品群,加强上下游资源协同与整合,不断丰富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拓展应用市场,加快业务布局;

⑤智慧医工:持续深化“以健康管理为核心、医工产品为牵引、数字医院为支撑的服务闭环体系建设”,强化核心能力,加速业务布局;

⑥“N”:基于“1+4”的能力分布触达需求侧和市场端,实现规模化应用场景,持续深耕优势赛道,加速核心能力成长和新兴应用市场开通,开启公司高质高速增长的新纪元;

⑦“生态链”:秉持“深度合作、协同开发、价值共创”的理念,充分融合关键产业资源,提升整体价值创造能力,打造共享共赢的发展生态。

2.数字化变革

以打造“一个、数字化、可视的京东方”为目标,精准、深入推进数字化变革系列工作,进一步推动运营效率和经营效益的双提升,助力长期、稳定、高质量发展。

3.“双碳”工作

深化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通过源头脱碳、过程脱碳、智慧管碳等方式,持续强化多源头高效综合利用、供配用储综合调度、数字化管理能力,打造零碳综合能源服务体系。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审计,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50,877,790元,累计实现可供分配利润35,839,081,781元。2022年母公司净利润3,481,863,512元,扣除按照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348,186,351元,扣除本期永续债利息计提530,695,890元,考虑联营企业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影响增加未分配利润的29,586,402元后,母公司累计实现可供分配利润6,624,620,470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2年度以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股本37,668,177,369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1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含税;其中,B股利润分配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共计2,297,758,819.51元(回购账户里股数不享有分红)。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固定,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关联董事(董事长陈炎顺先生,副董事长潘金峰先生,董事高文宝先生、叶枫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类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类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借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正常运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董事会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借款额度:

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本授权期新增借款额度(包括信用、抵押、质押、保证等形式的银行借款、委托借款等)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折算的外币。

2、授信额度:

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本授权期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折算的外币。

3、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授权有效期:

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BOE)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关联董事(董事长陈炎顺先生、副董事长刘晓东先生、董事高文宝先生、董事孙芸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调整公司执行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运营要求,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并调整公司执行委员会组成。

一、根据相关规则,董事会聘任冯强先生、郭华平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详情如下:

1、聘任冯强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

2、聘任郭华平先生为高级副总裁、首席文化官。

二、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杨晓萍女士,将从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调整为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授权董事长行使职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确保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快速反应和决策能力,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职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如下职权:

每次决定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并签署有关文件。该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对外投资等。本款所称“交易”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准。

如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则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则仍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5、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3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冯强先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工程师。1998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科技园事业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总经理,健康服务事业群Co-CEO。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智慧医工业务董事长兼CEO,京东方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再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松彩创新有限公司董事长。

冯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975,7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晓萍女士,硕士研究生,历任公司计财部副部长、部长,集团会计税务中心中心长、预算中心中心长、VCFO。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多家子公司董事。

杨晓萍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742,3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华平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798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吉乐电子集团党委副书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部长,北京京电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文化官、工会负责人。

郭华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3-02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称“《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达到行权条件。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或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通过公司网站于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9日期间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对名单中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资格的异议。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在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于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出具了《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0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8、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9、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10、2021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11、2021年1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15,978,700股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2021年1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3,029,3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2、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13、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14、2022年10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24,073,200股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及6,153,7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5、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授予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并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1年8月27日,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33,000,000股股票期权。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本次股票期权确定的首次授予的2,023名激励对象中,35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该35名员工不再作为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对象。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023名调整为1,988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06,900,000股调整为596,229,700股。预留的股票期权与《激励计划》保持一致,无变化差异。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确定的841名激励对象中,48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该48名员工不再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此外,因个人原因,考虑员工认购意愿,5名员工认购权益数量较公司授予权益数量有所减少。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41名调整为793名,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41,250,000股调整为321,813,800股。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2020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2、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72元/股调整为2.62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3元/份调整为5.33元/份。本次激励计划中丁明镇、李重君、朱博雅等8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3,029,300股。杜星辰、王子健、王明超等5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15,978,700股股票期权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5,978,700股。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2021年1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15,978,700股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2021年1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3,029,3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3、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2元/股调整为2.41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33元/份调整为5.12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83元/份调整为5.62元/份。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沈自平、侯彦、李岳等17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153,700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远福、黄朝雁、王余晖等79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等个人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24,073,200股股票期权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24,073,200股。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2022年10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24,073,200股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及6,153,7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达到行权条件的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满,解除限售的比例为34%,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具体如下:

(下转1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