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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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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88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17,899,904.73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84,030,546.86元。

公司拟定:以总股本1,350,024,855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3.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472,508,699.25元(含税),期末未分配利润2,111,521,847.6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10股派现金3.50元(含税)不变重新确定分配现金总金额;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产品为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一2017),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现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子信息产品专用材料工业行业中的电子元件材料制造行业之“电容器用铝箔材料”;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是电子信息产品专用材料工业行业的细分行业,属于电子新材料产业的范畴,高性能铝合金材料是公司以高纯铝、铝为基础进行的精深加工,均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铝电子新材料和铝及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铝制品及合金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设备、家用电器、汽车制造、电线电缆、交通运输及航空航天等领域。

2022年,公司电极箔产品销售收入为16.45亿元,同比下降0.4%,销售量为2126.5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6.87%;电子铝箔产品销售收入为7.86亿元,同比下降3.71%,销售量为1.79万吨,同比下降9.49%;高纯铝产品销售收入为8.8亿元,同比增长1.34%,销售量为3.32万吨,同比下降9.49%。销售量下降主要是受外部环境影响,销售收入相对稳定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市场结构,产品价格有所上涨。

2022年,公司合金产品销售收入为17.29亿元,同比增长11.68%,销售量为8.14万吨,同比增长2.46%;铝制品产品销售收入为10.27亿元,同比增长2.99%,销售量为5.55万吨,同比下降6.2%。

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如下:

电子新材料产品下游行业为铝电解电容器行业,产品在汽车电子、家用电器、工业领域、航空航天领域等诸多产业领域均有广泛的应用,主要应用领域介绍如下:

铝及合金制品产品下游应用行业广泛,包括电线电缆、交通运输、消费电子、航空航天及其他工业领域,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尤其是高性能铝合金材料在航空航天、核能、超高压电线电缆、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崛起中更承担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主要应用领域介绍如下: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动力煤等,采用外购方式取得,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生产部门根据原材料安全库存量和各单位报送的原材料需求量制定原材料需求计划,采购部门按照计划安排原材料的采购。

(2)生产模式

由于产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及专用性,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主要根据与客户的订单和生产经营计划来组织当期的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对外销售为直销模式,销售区域以国内销售为主,对外出口为辅。公司的销售体系由国内市场部和国际业务部组成,并在华东、华南地区设立了办事处,形成了包含市场开拓、客户关系维护、售后服务职能,以国内市场为基础、加强国际市场开发的营销网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43.41亿元,同比增长2.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3.68亿元,同比增长22.33%;资产负债率40.94%,同比下降9.32个百分点;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35亿元,同比下降5.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8亿元,同比增长81.4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3亿元,同比增长55.80%;净资产收益率20.44%,同比增长6.19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3-023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年第一季度行权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318.50万份,行权期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股票,占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1、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有关事项,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9月11日起至2021年9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4、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相关事项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5、2021年12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相关事项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6、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事项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7、根据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330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318.50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98%,并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共为330人,2023年第一季度未有激励对象行权;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未有激励对象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行权未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后期行权若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则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的锁定和转让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无股份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行权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数量为0股。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本次行权获得募集资金0.00元,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未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 报备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3-024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3月2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1日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孙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3-025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2022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3-026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2022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3-027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3-02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扩充公司融资渠道,并根据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拟在下述23家银行办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7亿元(或相当于此金额的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包括各类借款(含外汇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票保贴、票据池、信用证、出口打包借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进口代付、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掉期、期权、利率互换、本币及外币衍生品业务、订单融资、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保理、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内保外债、内保外贷等融资业务,并在授权额度内以公司信誉或自有资产(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票据等)作为担保方式。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以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准。

在2023年度经营计划范围内,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以上额度内的银行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及文件,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信贷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3-029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3-030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孙健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斐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项决议通过后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介万奇、傅正义、李薇、王林彬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马斐学先生的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2)经审查马斐学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综上所述,同意聘任马斐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关联董事孙健、张新、黄汉杰、陆旸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3-031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3-032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二)、(三)、(五)、(十二)、(十五)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第(一)、(四)、(五)、(六)、(十一)、(十二)、(十三)、(十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简历:

马斐学:男,汉族,41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曾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总监、企管部部长助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马斐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40,000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3-025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2022年末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存货进行了认真仔细的盘点与核查,并按照谨慎性的原则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

二、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固定资产处置

1、对原值为20,603,661.10元的落后产能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和处置,该部分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13,914,660.47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26,079.45元,资产净额6,462,921.18元。本年度报废固定资产净损失-1,482,681.92元,报废和处置固定资产对2022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1,482,681.92元;

2、报告期末,公司财务部门对有减值迹象资产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经评估,主要对已终止生产经营的高纯氧化铝粉体中试项目设备计提固定资产跌价准备,金额为24,958,872.81元,对2022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24,958,872.81元。

(二)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会计准则坏账准备测算方式计算,本期计提坏账准备38,970,011.47元,其中对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23,215,000.00元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3,215,000.00元,按照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755,011.47元。本期坏账准备核销15,546,478.41元,对2022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38,970,011.47元。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部门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因此,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的差额,对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6,295,927.30元,本期累计转销存货跌价准备89,283,494.76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7,012,432.54元。

三、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事项对2022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72,423,998.74元。公司财务部门已先行进行了账务处理。

四、董事关于公司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处置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介万奇、傅正义、李薇、王林彬对公司资产处置及减值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资产处置根据公司内控制度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能够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六、监事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综上所述,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 报备文件

(一)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四)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意见

(五)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意见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3-026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核销2022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

应付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及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2022年末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按照谨慎性的原则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对长期挂账、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对债权人无法联系、长期挂账无人催收等原因形成的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进行核销。

(一)长期挂账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核销情况

1、本年度对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进行再次梳理,发现19家客户的其他应收款、49名个人的其他应收款、2家客户应收账款账龄时间较长,且经公司销售、财务、法务部门等多方催收、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因此,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上述金额为12,025,017.48元的其他应收款、3,521,460.93元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都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核销对本年度利润总额无影响。本次核销后,公司对前述债权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财务与法律部门将建立已核销款项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2、公司对长期挂账预付账款进行梳理,发现18家供应商的预付账款挂账时间较长,经过多方联系催收,确认已无法追回,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操作规范对上述金额829,920.33元的预付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预付账款包含已进行暂估入库金额797,365.81元,对本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32,554.52元,公司对前述预付款项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财务与法律部门将建立已核销预付款项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

故本年度共核销19家客户其他应收款、49名个人其他应收款、2家客户应收账款、18家供应商预付账款,核销金额共计16,376,398.74元,对本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32,554.52元。

(二)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核销情况

公司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进行梳理,发现存在部分债权人无法联系、长期挂账无人催收等原因形成的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共计259家供应商,总金额为5,642,018.22元,其中146家应付账款、金额4,788,502.33元,113家其他应付款、金额853,515.89元,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上述应付款项进行核销,计入2022年度投资收益,对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4,978,709.82元(转出已抵扣进项税)。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核销的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本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32,554.52元;核销应付款项事项对本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4,978,709.82元。

三、本次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2022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关于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意公司本次核销2022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介万奇、傅正义、李薇、王林彬对公司本次核销2022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在董事会书面审核前,提供了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应付款项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应收款项、应付款项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核销2022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核销2022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 报备文件

(一)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意见

(四)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意见

(五)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核销2022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意见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3-027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现金0.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股派现金0.35元(含税)不变重新确定分配现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17,899,904.73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84,030,546.86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定:以总股本1,350,024,855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3.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472,508,699.25元(含税),期末未分配利润2,111,521,847.6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10股派现金3.50元(含税)不变重新确定分配现金总金额;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介万奇、傅正义、李薇、王林彬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依法履行表决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3-028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众和进出口有限公司、海南新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众和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众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众荣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众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河子众金电极箔有限公司、新疆众和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进出口公司”、“海南新铝”、“物流公司”、“众和新材料”、“众荣公司”、“众航公司”、“众金电极箔”、“冶金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亿元,为海南新铝提供担保不超过2亿元,为物流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为众和新材料提供担保不超过1亿元,为众荣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为众航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为众金电极箔提供担保不超过1亿元,为冶金科技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714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进出口公司、海南新铝、物流公司、众和新材料、众荣公司、众航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众金电极箔为公司持有93.6%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冶金科技为公司持有6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为保障进出口公司、海南新铝、物流公司、众和新材料、众荣公司、众航公司、众金电极箔、冶金科技业务经营所需资金,降低资金成本,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

(1)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进出口公司、海南新铝、物流公司、众和新材料、众荣公司、众航公司、众金电极箔、冶金科技向银行办理银行贷款融资、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及项下融资业务、保函、票据池、外汇买卖等业务提供担保;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亿元,为海南新铝提供担保不超过2亿元,为物流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为众和新材料提供担保不超过1亿元,为众荣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为众航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为众金电极箔提供担保不超过1亿元,为冶金科技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

(2)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长进行签批,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3)授权期内发生对进出口公司、海南新铝、物流公司、众和新材料、众荣公司、众航公司、众金电极箔、冶金科技担保总额超出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3年4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众和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边境小额贸易业务;旅游购物贸易出口经营,矿产品、建材品、化工产品,农畜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进出口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进出口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66.47%。

(二)海南新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32号复兴城A2区2楼独立办公区210号房屋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离岸贸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互联网数据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销售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

海南新铝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海南新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南新铝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2.95%。

(三)新疆众和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东站路637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集装箱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限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准),国内货运代理,航空货运代理;仓储业,装卸搬运;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设备货物专用运输,保鲜服务,房屋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边境小额贸易(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航空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物流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物流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物流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9.94%。

(四)石河子众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1号20394号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高纯铝、电子铝箔、腐蚀箔、化成箔的电子元器件原料、铝及铝制品、铝合金、高纯铝氧化铝粉的生产、研发、加工、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水、热力的销售及代收电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金属、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销售;化工产品废弃物的治理服务;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场地租赁。

众和新材料成立于2018年5月,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众和新材料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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