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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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3-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公告编号:临2023-036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收到《执行裁定书》;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金额:215,803,392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执行裁定书》,本次仲裁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次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仲裁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融资租赁”)就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同博瑞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博瑞”)签署的《融资租赁(直租)合同》、与公司签署的《股权质押协议》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引起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委员会受理了该项仲裁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6)。

2021年4月,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2021)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624号),裁决主要内容为:被申请人支付全部剩余未付租金人民币173,355,480.11元及违约金、罚息、律师费、保全费、仲裁费等费用,国投融资租赁对大同博瑞提供质押的特许经营权,即《大同市御东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PPP项目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国投融资租赁对公司提供质押的股权,即持有大同博瑞100%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

二、本次仲裁的裁定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京74执恢2号),裁定如下:

1、将被执行人大同博瑞享有的《大同市御东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PPP项目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权及与之相关的位于大同博瑞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区内的所有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等作价215,803,392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

2、被执行人大同博瑞享有的《大同市御东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PPP项目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权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至国投融资租赁。

3、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同博瑞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200MA0K4HNQ2Y

成立日期:2018年6月29日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御河东路利仁皂村南(御东新区污水厂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白荣花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保工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以上业务凭此证办理资质证后方可经营)、污水处理设备维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不含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同博瑞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5,443.4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8.14%;净利润为-16,997.51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12.41%。2022年度期末总资产为26,868.14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3.36%;净资产为-15,994.33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8.47%。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就特许经营权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的拍卖程序,公司提出了执行异议。就后续特许经营权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的交接等问题公司将与申请执行人、业主方进一步协调沟通解决。就涉案项目的投资成本、水费等损失费用,公司将向业主方进行追索。

根据《执行裁定书》,本次仲裁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京74执恢2号)。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公告编号:临2023-037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背景

2022年11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3)。

2022年12月8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2年12月8日,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29)。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550,711,745股。截至2022年12月22日,上述转增股票已经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增至968,495,801股。上述550,711,745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转增股票中的160,000,000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转增股票中的390,711,745股用于清偿债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

2022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将转增的490,711,745股股票登记至管理人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将转增的60,000,000股股票登记至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账户。

2023年1月18日,管理人将前述490,711,745股转增股票中的142,625,632股股票从管理人证券账户划转至剩余重整投资人及部分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4)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5)。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404-1号),管理人于2023年4月4日将490,711,745股转增股票中的98,259,814股股票从管理人证券账户划转至150家债权人的证券账户。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