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分别于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4日在《证券时报》、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rosefinch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朱雀匠心一年持有基金”或“本基金”,基金代码:010922)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投票期间为2022年11月24日00:00起至2022年12月23日17:00止,审议《关于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未达到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故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详情请阅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发布的《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应保持不变。
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重新召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仍为2022年11月23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该日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参与投票。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4日00:00起至2023年5月3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58层
邮政编码:200126
联系人: 李凌云
联系电话:4009217211
传真:021-20305999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朱雀匠心一年持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关于议案的相关说明《〈关于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详见附件五。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11月23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纸质表决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样式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osefinchfund.com)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相关公告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证明文件和所需的授权 等相关文件自2023年4月4日00:00起,至2023年5月3日17:00以前(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
收件人: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58层
邮政编码:200126
联系人: 李凌云
联系电话:4009217211
传真:021-20305999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朱雀匠心一年持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专用”。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代表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第一次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所投的有效表决票在本次大会无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应重新进行投票表决。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会议,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会议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授权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使用纸质授权,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若使用网络、短信和电话授权,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为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网络、短信和电话等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形式及程序应符合本公告的规定:
1、纸面方式授权
(1)授权委托书样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osefinchfund.com)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2)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①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②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③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纸面授权文件的送达
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授权文件的送达方式、送达时间、收件地址、联系方式等与表决票送达要求一致。
2、网络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在基金管理人官网(www.rosefinchfund.com)、公众号等官方平台设立网络授权专区,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网页提示进行网络授权操作,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官网、公众号等其他官方平台网络授权专区进行授权的,基金管理人将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本基金销售机构可在其指定网站或网络平台展示管理人官方平台授权入口。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网络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不适用。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接受个人持有人网络授权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投票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17:00。(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短信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可通过短信平台向预留手机号码的个人持有人发送征集授权短信,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征集授权短信的提示以回复短信表明授权意见。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不适用。
个人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授权。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接受个人持有人短信授权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投票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17:00。(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4、电话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个人持有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并按提示确认身份后进行授权。基金管理人的呼叫中心也可主动与个人持有人取得联系,在通话过程中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个人持有人身份后,根据个人持有人意愿进行授权记录并完成授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不适用。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接受个人持有人电话授权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投票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17:00。(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5、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委托人通过纸面及其他非纸面方式进行了有效授权的,不论 授权时间先后,均以有效的纸面授权为准。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 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 授权的,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项纸面授权均 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2)如果同一委托人无有效纸面方式授权,但通过非纸面方式进行了有效 授权的,以有效的非纸面方式的授权为准;
(3)如果同一委托人以非纸面方式进行多次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授权 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授权为准;最 后时间收到的多项授权均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 致,视为无效授权;
(4)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 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 见的,视为无效授权;
(5)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授权之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根据第一次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第一次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在本次大会时依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的,则以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授权效力确定规则确定的最新有效授权为准。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本公告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个工作日, 由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表决权。本基金持有人所 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 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 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 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无法辨认、模糊不清或意愿无法 判断、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 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 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 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 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关于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八、本次持有人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58层
联系人:李凌云
联系电话:021-20305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211
网址:www.rosefinchfund.com
2、基金托管人、监督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层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03
邮编:200010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凤阳路660号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78903
邮政编码:200041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 黎明、丁媛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请基金份额持有人特别关注:对于投票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第一次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所投的有效表决票在本次大会无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应重新进行投票表决;对于授权而言,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第一次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依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的,则以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授权效力确定规则确定的最新有效授权为准。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osefinch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211咨询。
4、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5、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投资者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正常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业务受理不受影响。相关业务受理若有变化,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6、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
附件一:《关于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票》
附件四:《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基金合同前后修改对照表》
附件五:《〈关于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附件一:关于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了进一步明确产品特征,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事宜。基于此次本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事宜,按照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包括调整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中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的比例下限;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中根据上述调整需要同步进行修订的其他部分条款,以及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要求修改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五,《〈关于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为实施本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事宜,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关于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可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其他必要修订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
附件二: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样本)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就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rosefinchfund.com)及《证券时报》于2023年4月3日公布的《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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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受托人姓名/名称(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代表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3.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号当前所使用的证件号码,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因证件号码发生过更新或其他原因不确定其基金账户当前所使用的证件号码,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211查询。
4.具体的授权效力确定规则请参见《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正文。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则其授权无效。
6.授权委托书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rosefinchfund.com)并打印等方式获取,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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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基金合同前后修改对照表
加粗加下划线表示新增,加删除线表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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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
附件五:《关于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
1. 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朱雀匠心一年持有基金”或“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2号)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20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
为了进一步明确产品特征,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2. 鉴于上述事项涉及《基金合同》实质性变更,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准予变更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变更注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变更注册后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3. 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方可举行,且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决议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证书全文、公证机关和公证员姓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合同修改要点
1. 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组合比例、业绩比较基准等相关内容表述调整如下:
(1)组合投资比例
调整投资组合比例中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由50%调整成60%。相应的投资比例调整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下同)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2)业绩比较基准
将业绩比较基准由原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变更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相应的,针对变更的业绩比较基准,做如下说明:
1)本基金平均权益仓位与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权重相匹配
本基金自成立以来每季度平均权益仓位的平均数为77.54%,中位数为86.95%,与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权重80%相匹配。其中,港股通部分,自2020年一季度末以来,每季度末本基金港股通股票市值占基金总资产比例的范围为5.57%至29.55%,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的权重为20%,在该范围内。
2)本基金所投资A股股票的市值与中证800指数成份股平均市值接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基金共持有34只A股股票,该34只股票的市值中位数为334.29 亿元,市值平均数为813.05亿元。同期,沪深300指数的300只成份股的市值中位数为988.03亿元,市值平均数为1748.07亿元。中证800指数的800只成份股的市值中位数为340.69亿元,市值平均数为813.89亿元。故本基金持股的市值特征更接近中证800指数。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与其业绩比较基准相关度高
自本基金申购起始日2021年3月18日至2022年9月28日止,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与其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系数为0.7492,存在高度的相关性。
2、其他
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对《基金合同》中的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相关章节和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或必要补充。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其他法律文件也将进行必要的修订或补充。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四:《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基金合同前后修改对照表》。
三、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为实施本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事宜,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关于朱雀匠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可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其他必要修订和补充。
四、修改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的风险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方可举行。为防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上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基金份额持有人,积极邀请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投票。
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修改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相关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合同》的修订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三)《基金合同》修改前后的运作风险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合同修改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严格地控制本基金的市场风险。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211
网址:www.rosefinchfund.com
邮箱:service@rosefinch.cn
传真:021-20305999
特此说明。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