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3-037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6日(9:00-11:30,13:00-16:3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辉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特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辉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辉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现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刘先生拥有丰富的建筑、工程建设和科研管理经验,历任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总工程师,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总工程师,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兼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常委、总工程师。刘先生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铁道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及土木工程硕士学位,是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刘先生自2022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对公司《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核心骨干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7日下午14点00分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中国交通建设大厦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发布了《中国交建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601800.SH-公告编号:临2023-038)、《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特别股东大会通告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1800.HK),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1.《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为:截止2023年4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H股股东。
(二)征集期限: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6日(9:00-11:30,13:00-16:3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就A股股东而言,需签署附件一、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就H股股东而言,需签署附件一、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应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4.委托投票股东送达上述文件的方式
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3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中国交通建设大厦
邮政编码:100088
收件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2016562
传真:010-8201652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文件后,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公告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五)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4.股东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无法判断投票时间,且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适用的授权委托书/委任表格或其他投票方式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就同一议案的投票结果不一致,则以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的投票结果为准。
(六)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一: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适用)
附件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A股类别股东会适用)
附件三: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H股类别股东会适用)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辉
2023年4月5日
附件一: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股东大会适用)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特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辉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A股类别股东会适用)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辉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结束。
附件三: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H股类别股东会适用)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特别股东大会通告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辉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2023-03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7日 下午14 点 00分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中国交通建设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7日
至2023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刘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有关股权激励事项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交建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7)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二)2023年第一次A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三)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1、2、3经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特别决议议案:1-4
(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六)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七)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在办公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30),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4月26日)。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中国交通建设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办理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出席会议时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备验证。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 号中国交通建设大厦
联系部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 100088
联系人: 赵阳、徐欢
电话: 010-82016562
传真: 010-82016524
(二) 本次股东大会时间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股东大会适用)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类别股东会适用)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